​给黑客来一个死刑试试?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尚进)

​给黑客来一个死刑试试?0( 7月5日,斯万·贾斯查因在德国接受审判 )

还记得在2004年的5月初,那场危及全球的震荡波蠕虫电脑病毒吗?病毒的德国作者斯万·贾斯查因(Sven Jaschan),他的病毒令一半欧洲人在当时不敢打开电脑,以至于《图片报》和《明镜》都以封面追踪过他和他的家人,但是自从他被德国警察从沃芬森的家中抓走,已经渐渐被所有人忘记了。直到今年7月中,德国的法庭给斯万·贾斯查因作出判决,21个月的缓刑期和30小时的社区服务,这才唤起了人们对这位少年黑客的记忆,似乎媒体和公众并不关心对斯万的判决如何。更多人关心当时举报斯万的线人,到底从微软手中拿到那25万美元的奖金没有。

而当斯万·贾斯查因已经开始进行社区服务的时候,罗切斯特大学的经济学家斯蒂文·兰兹伯格却再一次让斯万成为了话题焦点。斯蒂文·兰兹伯格用成本效益分析的方法,认为在互联网时代对待斯万·贾斯查因这类的黑客,应该判处死刑。在这位经济学者看来,给恶性病毒作者判死刑要比给杀人犯判死刑更加合理。因为处决一个杀人犯会给社会带来约1亿美元的社会效益,而判处一名黑客死刑社会效益更客观,像斯万·贾斯查因这样的黑客,从经济学上每年造成的损失要超过500亿美元。“从经济学和社会学的角度,不要将少年黑客看作未成年人”,斯蒂文·兰兹伯格强调自己的观点说,“也许现代社会认为断头台是没有人性的选择,但是如果我们不将他们与盗窃犯一样对待,根本不可能遏制黑客犯罪的愈演愈烈。”

“给黑客一个死刑试试”,一下子成为数字思想界和互联网评论家探讨的热门话题。“还记得美国黑客米特尼克吗?”桑·菲斯切拉在Blog上写道:“尽管米特尼克被判处10年徒刑,监狱生活让他身材臃肿,但是当他出狱时,在新一代的黑客眼中,米特尼克依旧是前辈英雄。”《纽约时报》的记者约翰·马尔科夫在1991年的时候曾经将米特尼克写进自己的《电脑朋客》一书,在他看来,给黑客们最好的惩罚,是让他们终生不能碰键盘,甚至包括智能手机。当年负责跟踪调查米特尼克的FBI调查人员,在抓到米特尼克后对CNN说道:“联邦调查局的执法活动受到陈旧法律的制约,我们中甚至还有些人对这位病毒制造者抱有赏识的态度。”

判决死刑现实吗?这成为反死刑论者的疑问。“判黑客死刑并不过分”,一贯激进的法国互联网智囊让·萨斯多就是死刑的支持者,但是在欧洲和北美这些黑客频出的地方,死刑却已经废除半个世纪了。让·萨斯多说道:“决不能将这些黑客看作孩子,30年来全球法律都在纵容黑客们,没有几个黑客真正受到了惩罚,侥幸心理与黑客情结的混合体正在全球蔓延。”

实际上,历史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几位黑客,如今过得都不错。2000年制造梅利莎病毒的新泽西程序员大卫·史密斯,在2002年仅仅被判入狱20个月,罚款5000美元。1998年台北少年陈盈豪,他的CIH病毒让6000万台电脑瘫痪,可如今他却被软件公司高薪挖走。2000年制造爱虫病毒造成70亿美元损失的Onel De Guzman,压根就没受到任何惩罚,因为他国籍所在的菲律宾,至今也没有适用处罚病毒制造者的法律。

​给黑客来一个死刑试试?1( 米特尼克 )

怎么让被抓获的黑客遭受的惩罚更难受,怎么遏制网络犯罪,非要杀鸡骇猴吗?黑客死刑论的正反两方对此争论不休。有人拿出一份上世纪70年代对鞋弹袭击者理查德·雷德的问卷,来为对付黑客支招。这位理查德·雷德当年在鞋跟中藏炸弹,试图引爆飞机,从而让此后18个月内,所有的飞机乘客都不得不忍受登机前脱鞋检查的痛苦。后来有人提出应该判决理查德·雷德去机场递鞋,让他终身遭受臭袜子的惩罚。“让黑客们终身不得碰键盘,效果只能跟给强奸犯穿一件铁裤衩一样,”反对黑客死刑论的霍夫曼在Blog上反驳道,“死刑论还不如改成无期徒刑,让黑客们彻底灭绝,要不然就把他们集中起来,每天都给他们安排新的病毒品种,直到他们杀掉所有的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