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限制的汇达

作者:谢九

(文 / 谢九)

( 央行在广东、海南等地的不良资产主要形成在上世纪80年代,如何处置历史遗留资产对汇达将是考验(图为海南烂尾楼裸露的钢筋) )

无缘央行再贷款

汇达的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其经营范围为“专门接受并管理和处置中国人民银行历史遗留的资产,对上述资产通过债务追偿、债务重组、资产置换、转让与销售、委托处置及其他方式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回收资产,减少损失(中国人民银行历史遗留的资产特指中国人民银行原广东省分行系统的历史遗留资产及人民银行系统投资在广东、海南和广西北海的地产项目)”。这就意味着汇达并不会介入央行庞大的再贷款,而仅局限于央行历史遗留的资产。

汇达的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人民币,其中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出资9000万元,信达的子公司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0万元,分别拥有90%和10%的股权。银监会金融稳定局的副主任张汉桥将出任汇达董事长。

原本被视为第五大资产管理公司,并将对现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形成强烈冲击的汇达,为何其大股东却是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之一——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据业内人士介绍,这主要和汇达的定位有关,因为汇达的主要职能是处置央行的历史遗留资产,也就是央行原广东分行的遗留资产以及广东、海南等地的地产项目。事实上,早在2000年,这部分资产就已经有一家公司在进行处置,那就是光大资产公司。该公司原为光大集团的子公司,受央行之托处置央行在广东的不良资产,但是资产回收的效果并不理想。2004年底,光大集团将光大资产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信达,并于今年6月更名为“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汇达的登场亮相,事实上是央行的合作伙伴由光大集团变为信达。

既然央行自身有大量的不良资产需要处置,为何不自己成立一家公司,而是先后选择与光大和信达合作?业内人士介绍,央行自身当然希望能够自己成立资产管理公司,但是财政部对此并不认同,因此,也就只有选择和别人合作。

前景难料

对于即将面世的汇达,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是,此前和光大的合作并不理想,和信达合作,前景又怎样?

央行在广东、海南等地的不良资产主要形成于上世纪80年代,当时虽然是通过国有商业银行贷款的形式发放,但其实具有政策性专项贷款的性质,通过行政性手段回收的阻力相当大,而通过市场化手段操作,此前和光大的合作已经印证了其难度。和信达的合作同样也不令人乐观,因为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自身的能力现在已经饱受质疑。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曾公开表示,我国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中,存在四大问题亟待解决,即剥离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资产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置资产过程不透明,内部交易和关联交易问题较多,评估随意性大,存在假招标和假拍卖等问题;不良资产处置外部环境方面的问题,主要是法律法规不完善、部分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行政干预、企业逃废债等问题。

今年6月28日,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关于200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向公众披露了审计署对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历时近一年的审计结果。此次审计共查出各类违规、管理不规范问题和案件线索金额715.49亿元,占审计抽查金额的13%。

李金华在审计报告中指出了资产管理公司的三大问题,首先是违规剥离和收购不良资产。这次审计共发现不良资产剥离环节违规和不规范问题169.18亿元。4家商业银行借剥离不良贷款之机,掩盖以前年度违规经营问题,转嫁经营损失21.21亿元。其次是违规低价处置不良资产。一些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存在违反程序、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的现象,致使部分资产被低价处置,造成国有资产不同程度的流失。本次审计共发现资产处置过程中违规和不规范问题272.15亿元。最后是一些资产管理公司财务管理混乱,违规挪用资产处置回收资金为职工谋利或公款私存,造成回收资金损失;对抵债资产管理不严,大量账外存放或违规自用。如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2001年以来,截留处置回收资金2093万元,并违规占用抵债土地,修建办公楼和职工住宅。审计发现,东方资产管理公司2000〜2003年共向财政部虚报职工人数3983人,造成财政部多拨付人员费用1.98亿元,其中仅工资就多拨1.33亿元。

除了被审计署查出的违规之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主业——不良资产处置进度也并不理想。银监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6月末,我国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共累计处置不良资产7174.2亿元,累计回收现金1484.6亿元,占处置不良资产的20.69%。其中: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2201.3亿元,回收现金442.5亿元,占处置不良资产的20.10%。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2294.8亿元,回收现金239.2亿元,占处置不良资产的10.43%。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1096.1亿元,回收现金262.5亿元,占处置不良资产的23.95%。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1581.9亿元,回收现金540.4亿元,占处置不良资产的34.16%。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运作多年,回收资产的手段其实极为有限,对于汇达而言,也很难有所突破。

央行再贷款何去何从?

尽管汇达和央行的再贷款无缘,但是因为汇达的面世,央行再贷款的偿还也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所谓再贷款,就是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贷款。1998年以前,再贷款的主要职能是控制信贷规模,1998年之后,主要职能转化为金融稳定,近年来人们熟知的南方证券等金融机构破产,都是央行再贷款出面收拾残局。

由于央行频频对问题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虽然客观上起到了稳定市场的作用,但是很多金融机构也都由此将央行的再贷款视为“最后的晚餐”,不仅在主观上没有还贷的意愿,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某些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机构过于强调金融稳定的目标,使得其监管职能下降,金融机构产生了巨大的道德风险。汇金公司总经理谢平认为,央行利用“最后贷款人”职能来投放基础货币,实际就是把部分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货币化”。

关于央行再贷款已经有过太多争议,问题关键在于出路何在。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的彭兴韵认为,处置不良再贷款的根本出路在于截断新的不良再贷款的产生。由于再贷款具有“公共资金”的性质,不良再贷款的产生又是内生和必然的。因此,出路在于,应对央行再贷款的发放有所约束,不能对所有问题金融机构都发放再贷款予以救助。

彭兴韵认为,应当在再贷款救助之外寻求更好的金融稳定机制,其基本原则就是确立收益分享与损失承担主体一致原则。具体而言,首先是要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通过商业银行缴纳的存款保险来对陷入困境的商业银行的存款者提供保险,这也便于对资不抵债的商业银行实施市场化的破产清算机制;其次是要加快推行证券公司联合稳定基金。一旦某一家证券公司暂时陷入了流动性困境或市场风险暴露而遭受巨额损失,就由该联合基金来对其进行救助,而不必需要中央银行发放再贷款或者由汇金公司注资。当然,信托投资公司也应当设立类似的稳定机制。

虽然汇达的功能被限制在1.8万亿元的不良再贷款之外,但是也不排除时机成熟时再行介入,如果在央行的历史遗留资产处置上能够有上佳表现,将来未必不会扩大其职能,将央行的不良再贷款委托给汇达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