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me亦有道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王米)
热门的网上游戏不但吸引大量玩家,也成了某些人非法牟利的工具。这些人也玩Game,却并不为娱乐,而是当成“职业”——他们满脑子想着如何拿游戏赚钱,不考虑其他玩家,也不遵守游戏的使用条规,他们把在游戏中取得的道具、宝物在现实生活中非法贩卖,换取现金。
其实,所有网上游戏启动时都有一份玩家必须签署的合约,明文规定游戏中的所有内容均为开发公司的资产,因此玩家不得变卖游戏中的道具或角色去换取现金。玩家一旦违背合约,游戏公司便有权加以处分。轻则书面警告,重则删除游戏账号。而且游戏公司保留法律追诉的权利,可以把玩家告上法庭。
早期的游戏不能上网,全是个人游戏。所以游戏作弊虽然普遍,却无伤大雅。反正不能影响他人,充其量让玩家自己有点成就感,开发商也不多理会。
90年代末期网上游戏兴起,《创世纪在线》(Ultima Onine)和《永远的任务》(Everquest)等Game的出现,使得游戏行当面临了新的问题。由于网游不再是个人游戏,私有概念第一次被带入游戏中。一开始,这类游戏的玩家用自己找到、却不能使用的武器和其他玩家交换。由于只是游戏内的交换,这类交易能促进游戏中玩家们的交流,使游戏社会更有真实感,所以当时游戏公司普遍支持这种交换贸易。
可过了没几个月,开发公司惊讶地发现在拍卖网站eBay上竟有人真金白银地出售游戏中的道具。由于网游普遍需要玩家投入大量时间,获取一款得心应手的道具并不容易。有些人没时间在游戏中慢慢耗,而自己手头也没别人想要的交换物,于是干脆用现金向其他玩家购买道具。花上几十元可以少耗十多个小时,对很多人还是划算的。别忘了美国的玩家群平均年龄为29岁,有自己的职业收入,大部分人都把游戏当消遣。
光有买家,也不会太影响其他玩家。问题是这种需求一旦出现,游戏中就出现了一帮子专门针对这些买家搜集道具的人。这些人成群结队,专挑身怀宝物的游戏人物(NPC)下手,一有机会,便蜂拥而上,群起攻之,宝物抢到手后,立即上网出售,分赃后再搜索下一个目标。面对这种狼群似的“大兵团”匪徒,正常的玩家就别指望能得到那件宝物了。时间一长,游戏里所有的东西都有了现实价值,武器可以拍卖,高级别的角色可以拍卖,连游戏中的货币也可以拍卖。有一段时间《永远的任务》里流通的白金货币和美元的兑换率达到2比1;照这么算,《永远的任务》的游戏世界是当时世界上第七强的经济实体!
说白了,这种交易是以搜集者的时间交换买家的钱。问题是这种贸易影响了其他不打算花钱买道具,希望在游戏中消遣娱乐的正常玩家。搜集者们见钱就抢,见宝就上,可以说是把真实社会的流氓黑帮做派带入了游戏中。
网上游戏的收费是人人平等的,可这种少数的搜索家们却垄断了游戏中获胜的机会,当然会引起大量正常玩家的抗议,甚至放弃游戏。游戏开发商就不能坐视不管了。随着网游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亚洲玩家也开始进入欧美的游戏空间,可惜他们的口碑一般相当马虎。记得《永远的任务》盛行时最令人讨厌的是日本玩家:他们喋喋不休,可又从来不说英文,自成一帮。过了两年《Diablo 2》流行的时候最令人讨厌的是韩国玩家:他们全不为他人着想,一群人合作打猎,一旦猎物抛下宝物,韩国玩家会拿了就跑。到了《Final Fantasy XI》上市时,最令人头疼的就是来自中国的搜索者兵团了。他们有组织地轮班上网,像蝗灾一样四处游动,过后寸草不生。游戏中许多原来不难得到的道具都因为他们而绝了种。
前一段时间,来自暴雪(Blizzard)公司网游《魔兽世界》的游戏管理员查到:许多玩家,将游戏中挖到的虚拟金矿拿到现实生活中来变卖赚取现金!这种行为明目张胆地违背了游戏的使用条规,因此,暴雪公司立即对这些号称“挖矿工”的违规玩家作出砍账号停权的处分。据一向直言不讳的东欧游戏评论网站ActionTrip.com指出,受处分的近千个违规“挖矿工”账号多是属于中国玩家所有。
拿游戏赚私钱的现象自从网游开始便存在,可是在美国始终没有泛滥,法制健全应是主要原因。但游戏能全球上网,可法律却无法超越国境,所以对外国的违法玩家,游戏公司除了删除账号以外无法进一步提起诉讼。如何对付这些害群之马,保证玩家的娱乐质量,是所有网游公司都要面对的难题。■
(作者为美国最大的电子游戏公司EA(Electronic Art)产品研发部的设计主管) 有道G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