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像唐朝,而不是明朝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沈宏非)
由于葡萄酒的话语权并不像高粱酒或绍兴酒那样牢牢掌握在汉语民族之手,故对于葡萄酒美味的口头表达(甚至部分美味本身),肯定有相当部分是Lost in translation了。那么,为了我们的钱包和我们的面子,“汉化”可不可行?
理论上,基于我们在历史上曾有过无数得手之前科,因而“黄鼠狼味”以及“兔子肚皮味”之类虽属冷门,毕竟这两种畜生不独只生在法国。同理,从葡萄酒里品出来的“拉赫玛尼诺夫第二交响曲”为什么就不可以置换为《黄河协奏曲》、《嘎达梅林》甚至女子十二乐坊的任何一支曲子呢?实践上,香港人就喜欢用瓶塞的“嘉应子味”来作为评判好酒的基本标准。当然,与其搞这种令人不爽的说法(把几块钱一包的嘉应子与数百上千元一瓶的葡萄酒相提并论,从情感到理智似皆有不能接受之处),我宁愿接受某中文网页上把因丹宁在葡萄酒中作用而使喉间受到强烈刺激的感觉aigreur(有“辛辣”之意)汉化为“麻辣的”。好在是全民吃辣的今天,要是时光倒退二十年,口感“麻辣的”葡萄酒大概也只有四川人甚至成都人才能心领神会。
由此看来,要对葡萄酒术语进行一如既往的汉化工作,是不能不“自带”一些“酒水”以及“口水”的。这事与年初发生的“来一个,查一个”事件相似。当时《中国青年报》说联邦调查局国际执行局局长Thomas V.Fuentes对该报记者表示:“对余振东这样的腐败官员,我们会来一个,查一个,遣返一个。”消息见报,美方立即澄清从未讲过“来一个,查一个,遣返一个”,FBI“只有在中国政府向美方提出请求的情况下才会对逃往美国、涉嫌腐败的中国官员进行调查,确定他们在中国的犯罪行为,把他们遣返回中国。”不管真相如何,我相信“来一个,查一个”即“嘉应子”或“麻辣”的翻版。就语义学而言,与其说是来了以后被“汉化”,不如说是外逃之后被“遣返”。
针对AOC(Appellation d’Origine Controlee,法国1936年订立的“法定产区管制法”)这个令欧洲以外的酒商和消费者大呼头痛的障碍,香港人做出了成功的汉化——应该是“港化”:外国人不明白法国的AOC法,是不了解葡萄酒的历史和地理背景而已,正如外地游客到香港分不清“香港”和“香港岛”、“湾仔”和“大佛口”怎样区分。若将AOC法代入香港人熟悉的地方名,事情就会一目了然:假设湾仔大佛口某茶餐厅的“大排档奶茶”为波尔多红酒,则得出:大排档奶茶—波尔多红葡萄酒;中国—法国;香港—波尔多;港岛—梅铎(Medoc);湾仔—上梅铎(Haut-Medoc);大佛口—玛歌(Margaux);某大茶餐厅—列级酒庄第一级(Premier Grand Cru Classe)。
若不介意今后在喝Medoc或Margaux时不小心喝出了港式奶茶的味道,“大排档奶茶AOC”法还是相当管用的。其实,以“来一个,遣返一个”的斗志对葡萄酒术语做不屈不挠的汉化工作固然精神可嘉,但是葡萄酒的话语权与其“夺回”,不如“重建”。梅尔小说《一年好时光》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相当有启发的参考:在巴黎的一场私家品酒订货会上,一位“显然对历史极有研究”的来自上海的买家发表评酒感言:“这酒的感觉‘更像唐朝,而不是明朝’。”彼时,小说里作为东道主的法国人(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只顾点头微笑,奉承客人们有敏锐的洞察力,品评到位”。很显然,葡萄酒的话语权一旦被另起炉灶,重建在中国历史语境之中,法国人能做的也只能是“点头微笑”了。如果那个上海人当时说的不是“更像唐朝,而不是明朝”而是“更像反右而不是‘文革’”或“更像大跃进而不是三年自然灾害”,我保证,法国人一定会当场号啕大哭起来。
从长计议,与其在话语权上下功夫,还不如想办法一举夺取葡萄酒的“话事”权——比如全民努力喝酒,使中国成为法国及欧洲葡萄酒的全球最大买家。值得欣慰的是,法国人自己已有“想开了”的迹象。法国葡萄酒瓶身标签上的说明文字向以奥妙复杂著称,欧洲以外的消费者一头雾水,故欧洲葡萄酒业者已提出User-friendly主张,以更亲和包装、更简洁酒标来迎合酒类市场年轻化全球化的趋势,希望将来消费者开一瓶酒就像开一罐可乐那样容易。前年在波尔多举行的十二届Vinexpo国际葡萄酒与烈酒大会上,法国Just业务总监OlivierHenry的豪言壮语是:“我们在酒标上对葡萄酒风味的描述,绝不超过两个字!”
康德早在两百年前就已率先想开了。1804年2月12日,康德饮下学生递过来的一杯葡萄酒,喝了一口,说了一句话,然后平静地死去,享年80。他说了四个字:“味道真美。”甚至连“请你为我停留”这样更靠谱的评语也没舍得给我们留下。 唐朝葡萄酒不是明朝葡萄酒标签葡萄酒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