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连环杀人犯王强的双面人生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龙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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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强在沈作案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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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王强在开源被抓

“杀完人,干完活下班了。回家该吃的吃,该睡的睡。”王强这样对自己的辩护律师李长仁说。

与这句话相对应的是一长串死亡数字。从已经被侦结的材料看,王强被提起诉讼的记录从1995年1月22日第一次杀人开始,到2003年7月14日在中固镇腰堡村落网结束。持续8年零6个月,杀害了45人、强奸10人。

开庭审理结束后,面对《三联生活周刊》记者,李长仁的震惊还没有完全平息。开庭前,他被沈阳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为王强的辩护人。看到37本厚厚的案卷上沉重的死亡记录之后,他到看守所见到王强,试图解开这个杀人恶魔的内心秘密。在看守所,王强心不在焉地这样回答了他的疑问。

“我从骨子里厌恶他,但律师都有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李长仁说,王强杀人抢劫的数目其实非常有限,除1999年9月17日的入室抢劫抢到了两万元,其他的一般只有几百元甚至几十元代价,就杀掉一条甚至几条人命。用一般的杀人抢劫无法解释他的犯罪动机。

在实施犯罪时,王强都是采用突然袭击的方式在第一时间使男性失去抵抗能力,然后实施抢劫和对女性实施强奸,哪怕女性已经死亡或重伤。这与王强身高只有1.58米,身体瘦弱有关。

根据当地检察院提供的材料显示,沈阳青年公园、南湖公园、南北运河公园是王强作案的重点区域,仅1995~1996年初,王强就在青年公园集中作案3起,杀害4人伤1人,在南湖公园杀害1人重伤3人。1996年,王强被女友检举而被判劳教两年,因为警方内部信息交流的障碍,没有进行彻底比对,使1998年12月4日,提前半年结束劳动教养后的他当晚就在沈阳南运河重新杀人强奸。

李长仁说,杀人成瘾后,一般命案在身的人惶惶不可终日的情况,在王强身上根本不存在。根据他的口供,从杀人、抢劫、强奸到最后离开,整个过程只需20分钟左右,他一直从容不迫。王强自己的说法是,“我杀了人从来没有跑过”。与河南连环杀死65人的杨新海一样,他也对自己多年前的作案细节记忆犹新,被抓获以后,丝毫不差地带着警察找到作案的现场。

而沈阳警方对此没有表态,他们发布的消息仅限于在抓获王强并初步挖出底案后的通稿,其中还专门提到动用了专家画像和警方捕控。

在被抓获后,王强随意叙述他2000年7月在开原许台村杀人的过程。他说看见一家三口睡在炕上,用洋镐逐一敲碎了他们的脑袋,在没有找到钱之后,对已经死亡的女孩实施强奸,然后把洋镐扔在现场,就在开原等着看警察怎么破案。李长仁说,他叙述时用了充满调侃的语气:“结果几年也没有人找我。”

王强的最后暴露是因为同伙的检举。2003年,在辽宁省公安部门发起的坦检运动中,曾随同王强参与抢劫的人在监狱里检举王强有抢劫杀人经历。这年7月14日,正在开原腰堡村河边钓鱼的王强被沈阳警方抓获,在持续一年半的审讯过程中,王强逐渐交代了所犯下的大案。根据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张淑红签发的公诉材料显示,被认定的王强犯罪从1995年1月22日开始,共36起。王强自己供述的在1995年以前的抢劫、杀人案无法核实。

3月23日下午4时许,原定4天的庭审只用了9个小时,择日宣判。为保护被害人的隐私,沈阳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作为有限能进入法庭的见证人之一,李长仁叙述了法庭上的一些细节:王强对指控书中的绝大多数内容都不表示异议,只对两起强奸表示异议。他就王强坦白交代的内容和该两起强奸案进行了辩护,但警方出具了DNA鉴定结果进行证实。

李长仁说,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对王强进行精神鉴定的结果表明,尽管发现他有心理变态倾向,但其在实施犯罪时,有行为能力,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不会影响死刑的最终结果。

又是一个畸形的流浪孩子

“没有人会想到这孩子会杀人,还杀了45人。”在开原市马家寨乡杏花石岭一间满是灰尘的平房里,王强的二叔一脸茫然。这间屋子,曾是王强的家。这原本是王强四叔的房子,2000年前后,王强带着妻子曾在这里居住。2003年前,王强和妻子离婚后,也在这里居住直到被警方抓获。

王强出生在母亲刘凤霞的娘家腰堡村。8岁时候,因为父亲王学国赌博、酗酒,父母离婚,王强随父亲回到杏花石岭。这期间王学国一直在外面赌博酗酒,一年后,就因为故意伤害他人致重伤被送进了监狱,王强就和爷爷、奶奶、四叔王学军一起生活。

在二叔眼里,王强从小就淘气。动不动就爬屋上墙,为此,小叔王学军没少揍他。也就是因为老挨揍,王强13岁就离开了杏花石岭到外面流浪。

王强最开始只是到腰堡村找自己的母亲。中固镇的刘承英老人至今还记得那个又瘦又小的孩子为了等母亲,一直在周边徘徊不肯离去。问他为什么不上母亲家,他不说话。

事隔近20年,刘凤霞还不能从自责中解脱。刘凤霞解释她的处境:离婚后改嫁到张家,还带着王强的弟弟,家境困难。张家有强烈的抵触情绪,为维持这个新家,她无法再收留王强。

王强随后到了开原、铁岭、沈阳一路流浪,10年不归。

在中固镇和腰堡村,王强案发之初,没有人相信他杀了人。因为“瞧那个小身板,太单薄”。在他们的印象中,王强偶尔回来一次看母亲,沉默寡言,衣着整洁、说话小声,最大的爱好就是在附近的河里钓鱼。

在几公里以外的杏花石岭,王强更像是一个影子,来去无踪。杏花石岭的前任村支书代连地只知道王强在沈阳打工,2000年带回来一个长相清秀的小个子女人结婚,住在四叔腾出来的房子里。2001年儿子出生了,这期间,王强其实已经在外面杀了33人。

王强的二叔说,王强回杏花石岭基本无事可做,整天到一公里外的马家寨水库捞鱼。

2003年初,与妻子分居后,王强再次回到了杏花石岭村。前任村支书代连地说,那段时间王强很落魄。邻居们的说法是,王强生活很苦,经常是东家借一碗米,西家借几块钱过日子。

“王强很爱自己的儿子。”杏花石岭东沟惟一的小卖部主人代某说,王强刚回村里时,身上有钱,大堆大堆地给儿子买零食。没钱时候,也大量地赊来给孩子,“至今还欠着我200多元,王强被抓之后,我把账本都扔了”。

王强案发之后,前妻李某就处在了风口浪尖之上,为了躲避人们种种议论,她改嫁到了9公里外的山上,并随丈夫远走丹东打工。 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