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剔除不合理个税中的“逼税效应”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楚天)
今年人大议题,最引人关注的是个税起征点改革。因为如今不尽合理的起征点设计造成了一种“逼税效应”,由于起征点太低,大部分税赋的交纳落到了中下经济收入者身上,呈现一个倒金字塔形,就是“富人交税少,税的负担‘逼’中产阶级交,中产阶级承受不了全部的税,一部分税又‘逼’低收入群体交”。
一种公共制度,如果脱离了实际,可能造成两种结果:一是民众对这种不合理制度的抵制,比如想方设法逃税、“避税”,不仅造成政府税收流失,而且降低了整个民众的道德水准。二是政府要完成税收目标,就要监视民众的交税行为,结果无论投入多么巨大的成本,都无法做到让每个人自觉交税。而且,还造成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某种对立情绪。
一项有关英国的税收及福利政策调节作用的调查表明,1994〜1995年,英国全部家庭的年收入按五等划分,最上层20%家庭的平均初始年收入与最下层20%家庭的平均初始年收入差距是19.8倍,但在计入家庭福利收入,缴纳收入税、国家保险税和地方税,获得教育、医疗等各项福利津贴以后,两者的收入差距最终缩减为3.7倍。这是一个良性制度设计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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