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文斯访华和知识产权问题的中国抉择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蔡晋)

清算开始?

关于埃文斯的访华,“要注意到一个细节,他不是中国邀请的,是埃文斯主动要来的,最后的名义是美国大使馆邀请,这样的一个高官本来至少应该要中国的商务部部长邀请才对。”原驻美国大使馆商务处秘书周世俭对记者说。

“不请自来,不怀好意,事先张扬”,这是1月13日德国一家媒体对埃文斯访华给出的三个关键词。作为美国商务部部长,埃文斯来华的名义是参加知识产权会议。不请自来的这次访问,却早早地张扬。在1月10日启程之前,他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就直接表示:“我是来和中国讨论知识产权问题的,这个问题够严重的。”

美国商务部官员则在埃文斯启程后高调说明他在辞职之后仓促访华的原因:此次访华有事先向中国打招呼的意味。美国贸易代表署从去年9月起,就要求在中国的美商提供中国侵犯知识产权的证据,预计今年初完成调查。美国可能根据这份调查的结论,对中国采取特别301贸易报复,或向世贸组织提起控诉。

美国大使馆一个孙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美国商会已经准备在2005年发动美国产品保卫战,将2005年定为打击仿冒年。美国商会最近准备在北京建立游说机构,以及一个以中国为中心、保护知识产权的全球中心,商会拨出专款专人,准备长期作战。

“埃文斯在退休前一个星期急匆匆跑来中国,可见问题的严重性,继1992、1996年之后,中美关于知识产权的第三次正面摩擦已经到来。”周世俭说。

另外一个背景是,2004年11月15日,欧洲委员会宣布采取一项加强在第三国家执行知识产权的新政策——将把一些违规严重的国家列入其所谓的“黑名单”。事实上,早在2003年7月,欧洲委员会就发布了一个知识产权保护的调查报告,这个报告中,被认为知识产权问题最多的国家是:中国、泰国、乌克兰、俄罗斯、印度尼西亚、巴西、土耳其和韩国。该报告称,调查表明,中国在版权方面,各种盗版非常普遍(CD、VCD、DVD和磁带)。另外,非法下载、传播电影、音乐和软件的情况猖獗。商标方面,估计15%~20%的产品是冒牌货,并且呈逐年上升趋势。按照欧盟提出的标准,中国极有可能成为“黑名单”中的一员。此前欧盟商会曾公布了《2004年度欧盟企业在中国议定书》,70%的欧盟企业都认为中国的知识产权实施不力。

2004年11月19日,据媒体消息,日本21家在中国投资的制造业企业开始合作调查和告发侵犯日本专利技术权利的中国企业。一个“日企在华专利保护联盟”已经悄然成立。

套牢已久?

1月13日的知识产权圆桌会议,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李明德也去参加了,他代表中国学者发言。用他的说法,那一天“场内场外都很热闹”。

场外,美国电影协会在圆桌会议会场——国际俱乐部饭店外举办支持正版电影签名活动,要求每个到会者必须签名。

“场内各个追究中国知识产权问题的国家代表几乎都来了,除了中美各个部门官员、还有来自日本、英国、欧盟的官员、商业代表,双方争论得比较激烈。”

埃文斯这次访华的名义就是参加这个“知识产权圆桌会议”。每年一次的中美“知识产权圆桌会议”根据美国驻华大使雷德提议举办,一开始主要是美国人自己的知识产权论坛,后来慢慢扩大到邀请各国代表。“今年的规格最高,把两个国家管理知识产权的最高领导都邀请来了,参加的还有很多个国家的代表。”李教授说:“美国大使馆工作人员告诉我,这个会议的作用会越来越突出。照我估计,这个会议以后会成为美国、欧盟、日本联合追究中国知识产权问题的最大组织。”

根据李教授的描述,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与奇瑞QQ轿车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去年撤销美国辉瑞公司“伟哥”药品专利权以及中国篮球商品等中美知识产权领域的重大事件均在本次圆桌会议的讨论范围内。

“这些并不是新问题,而是老问题的重新盘点,而做法用意很明显,为的就是追究中国的知识产权问题。去年7月美国商务部一位副部长讲话时,用了‘全面侵权’来形容中国在侵犯知识产权的严重程度。去年1月9日,美国一商会在一个报告里曾认为,在美2500亿美元侵犯知识产权的巨额损失中,70%来自中国。事实上,不止美国,欧盟、日本等代表在会上都把重点放在指责中国保护不力上。”李教授说。

原驻美国大使馆商务处秘书周世俭曾参与中美多次知识产权的谈判,他告诉记者:“中美之间知识产权的纠纷可以追溯到1992年,中美知识产权的第一次冲突集中在著作权上。1995年中美的第二次冲突来自盗版光盘,不过,此前这两次冲突,应该说都是局部的,中美这次摩擦却是‘全面’的。用这位部长的说法,中国从光盘到‘伟哥’,从版权到商标,从汽车零配件到小五金制品,以及轻工、纺织、机电产品等,全面侵犯美国的知识产权,损害美方利益达240亿美元。在我看来,中美知识产权的摩擦是必然的,我们要注意到的背景是,现在的中国经济已经全面发展,也开始了各领域的出口,当然会和他们正面撞上。”

对于美国这一次的高调追究,周世俭教授分析到:“知识产权是美国的命根子,因为在劳动力、自然资源等方面优势,发达国家已经没法与发展中国家竞争了,他们只能凭着先进的技术优势来取得高额回报,向发展中国家收取知识产权使用费就成了他们的一条重要途径,所以他们会不遗余力来争取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以这样的心态来华和面对他们认为中国是在‘全面侵权’的事实,不兴师问罪才怪呢!”

周教授举例说,以胸衣为例,2001年我国出口美国为400万件,到2003年这数字增到6000万件,两年时间出口数量增了15倍。而相应的,出口价也由2001年的1.22美元/件降至0.88美元/件,在数量和价格的双重压力下,美国65万的纺织产业工人怎么办?周世俭肯定地预测,不管美方采取什么保护措施,美国纺织品行业都将会穷途末路,最多8~10年就会彻底“安乐死”。比如美国的鞋业,现在有97%的鞋子是靠进口,而这当中的70%来自中国,它的鞋业已基本消失。

“发展中国家拥有劳动力优势,他们在制造业上的优势逐渐突出,而发达国家只有牢牢把握住高端技术的优势才能保证他们经济的领先。”

根据美国自己的介绍统计,目前近50%的美国出口依赖某种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在20世纪的50年代这一比例只有10%,而且这种趋势还在日益加强。

周教授说,“现在中国面临一个尴尬的状态,由于我们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允诺保护知识产权,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的大量技术都有不同程度的借鉴成分。比如照相机,关键部件之一的感光元件CCD和CMOS的技术分别由索尼和佳能把持,其中CCD的生产工艺复杂,世界上只有索尼、飞利浦、柯达、松下、富士和夏普这6家掌握核心技术的专利,DVD我们也有大量技术借用其他发达国家厂商。按照中国目前的状态,如果严格实行知识产权可能对经济造成重大伤害,拿最近的DVD来说,由于飞利浦的追究知识产权,中国的DVD厂破产到只剩下几百家。知识产权已经套牢中国。”

如何抉择?

事实上,日本人同样也吃过专利的苦头。上世纪80年代,日本制造的汽车、电子产品大举涌入美国市场,因价格低廉、做工精美,将其竞争对手美国打得措手不及。但很快,美国人就展开了猛烈的反击,它们祭出的杀手锏是“专利大棒”,丰田、本田、日产、索尼、松下、佳能、美能达、理光、奥林巴斯、尼康等日本大牌企业纷纷遭遇到了专利侵权诉讼,结果,日本人要么被判处支付高额的侵权赔偿费,要么无奈地通过支付高额专利许可费以求和解。当时,仅德州仪器(TI)一家公司,就在5年时间内从日本企业身上捞取了约10亿美元的专利许可费。“美国能在70年代重新赶超日本,知识产权是最大的关系。”

“经济发达国家一般都是技术发达国家,大部分专利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在这个技术时代,任何一个国家发展都必须经过使用、学习到最后开发技术的手段,这就难以避免,侵犯到技术国家的利益。而中国由于经济的发展,已经不得不面对世界的清算,是该不得不做出选择的时候了。”李教授说。

这里还有个隐忧,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数据,自1985年实施《专利法》以来,日本企业在我国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方面均高居榜首,特别是,从1999~2003年的5年时间内,日本企业获得专利授权32674项,远高于排名第2的美国的18447项。外国已经牢牢把持着中国的专利。与此相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田力普日前表示,全国规模以上的企业有几万家,申请专利的只有几千家,绝大多数企业没有一件专利、也没有商标,更别提什么著作权了。田力普对此非常担忧,他苦口婆心地说,国内企业不要等到陷入被动再做反应。这意味着,如果中国严格实施知识产权,等于帮别人扇自己的耳光。

“美国、日本和欧盟的过去和现在都证明了,以知识产权为名的商业游戏需要多种博弈工具:司法、媒体、资本、机构等。而这些主体,中国眼下都还严重不足。”周教授不无担心。

“今天,跨国公司已将知识产权战略作为争夺世界市场、谋求更多利润的重要工具,目的就是将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变成‘代工厂’,让后者只得到最基本的生存利润,苟延残喘,而无能力积累资金进行技术研发,从而使自己稳居食物链的最高端。世界技术国家的指责和埃文斯的到来,让中国直接面临选择——保护知识产权,付出学费,但由此鼓励国内的企业研发技术,完成企业转型;放任知识产权,保护现有相对脆弱的企业,不过这样的做法,短期内不会有企业敢于大量投入到技术研发中。从长远的目标看,中国想要摆脱‘代工厂’,“肢体经济”的命运,就要发展自己的头脑经济,所以我赞成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李教授说。■

不休的争议:

知识产权还是知识霸权?

自新技术革命从20世纪中叶兴起,知识经济不仅孕育了“知识=财富”的新的财产观,而且促生了新的知识财产制度。知识产权的定义被认为是合理的,它通过保证发明人的权利,以保证技术革新的不断继续。然而,问题出在:怎么换算知识的价格?

自从给知识定价格以来,争论就不断继续。据美国自己的换算,如果完全遵守知识产权,美国影视业所创造的价值就会大大超过了航天工业,一部《泰坦尼克号》电影相当于日本全国的汽车工业、机械制造业一年的总和。1998年,盖茨曾说过:“在中国每年卖出300万台电脑,但中国人不花钱买软件,尽管有时候他们也会买。只要他们想偷,我们希望他们偷我们的。他们会上瘾,我们由此看到未来10年的收成。”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因为知识的定价掌握在知识的发明者手中,他们拥有知识方面的霸权。

哈佛大学经济学家罗德里克认为过高的价格,不仅使知识流通和创新受阻碍,也使得知识产权协议是明显不过的世界财富再分配——从穷国向富国转移财富。而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委员会负责人约翰·巴顿认为,发达国家的给知识定的高价格“就是剥夺发展中国家的模仿战略,会大大减少它们实现经济起飞的途径”。

“从19世纪的美国到20世纪的日本及其中国台湾和韩国这类东亚邻居,它们的闪耀着成功发展光芒的经济都是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虚弱无力的情况下起飞的。技术转让成本低廉且手续简便,直到自己的技术和产业有了足够进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才‘水到渠成’。但到了今天,这种采取仿造盗版的方式起动一个产业的经济发展战术,受到了美国带头痛击。”专利制度专家马秀山指出,“知识产权因而成了许多人抨击的‘知识霸权’。”

美国专利商标局前局长罗甘曾说,“知识产权法律已经成为‘21世纪的货币’。”不过,“可惜的是,这些21世纪的货币70%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 访华中美知识产权抉择知识产权管理埃文斯中国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