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马Z4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王受之)
1995年宝马公司推出宝马Z3,轰动一时。那部车其实是在美国生产的,针对的主要也是美国市场,走比较运动型路线,紧凑而流畅,设计上有德国人的理性严谨和美国人的活泼性格,很耐看,出来后非常受欢迎。学院汽车设计系一个同事在宝马汽车设计部工作,开了一辆来上课,我那天去学院上课,见教员停车场围了一群学生看那辆车,都是汽车设计系那些牛气冲天的家伙,我看他们的神态,服气得很。
在宝马Z3来讲,其实,我印象最深的倒不是车本身,而是汽车评论界对它的慷慨称颂。车评界一向很苛刻,一些还看得过去、性能不错的车会被他们评得体无完肤,而Z3出来之后,我看到的却基本是一片喝彩的好评,能够得到如此众多的颂扬,除了汽车本身优异的表现之外,设计的独特实在是很重要的因素。
美国的运动型车有非常广阔的市场,20世纪90年代IT高潮中冒出来的那些年纪不大的百万富翁,不喜欢和战后婴儿潮的那代人(英文中叫boomer,是baby boom generation的简称)一样开一辆四平八稳的四门家庭房车,或者开被香港人叫做“保姆车”的面包车。要开一辆只有两座的运动车,并且还贵得一般人也不敢问津,才是身份的体现。Z3就是以他们为主而设计的,在市场定位上比较准确。
但是,应该说宝马Z3还是有其局限,那就是它依然流于一般,虽然较贵,虽然运动感强,但是还没有到非贵莫问、非运动感莫买的独特地步。那种讲究绝对设计上酷的人虽然少,但是在美国这个年汽车销售达到两千多万辆的市场,依然是相当可观的,因此,宝马才集中力量开发Z4。这款新车,讲的就是绝对的时尚、绝对的运动感和更加贵。构思来自宝马设计部主任克利斯·班戈(Chris Bangle),他提出两个设计要点:一是“入门”级别的跑车(英语叫the entry-level roadster),二是绝对的运动感。这两个原则在Z4上都有不错的演绎。所谓入门级,就是不要贵得离谱。但是既然是跑车,就要有那种跑车的价格,而运动感,是时尚的要诀之一,要抓住那群年轻贵族的心,运动感强烈,是要领。
我记得最早看见Z4的雏形是在2002年日内瓦车展,当时是宝马公司推出概念车,好像叫CS1,绝对不考虑家庭的青年化两座设计,给人印象深刻,紧凑得有点令人吃惊。刚刚只有4米长1.7米宽,在一向设计上大大咧咧、制造上粗糙宽大的美国车中简直好像是一把袖珍而精致的匕首,极为抢眼。我当时就对一起参观的朋友说:此车日后肯定是江湖上一条猛龙。随后一年,宝马就推出了Z4,在市场上相当震动。
Z4的外形设计,比Z3更加紧凑和统一,形式上加强了曲线感,车身更加低,只有1.2米高,好像贴在地上的一条猎豹。前后比例非常突出前头,这种设计在英语叫straightforward,尾箱短,车头特长,才具有强烈的运动感。
我记得好几年前,日本马自达曾经推出过一款比Z4便宜很多的所谓入门级的Miada,针对的是那些想开跑车,但是还没有财力拥有的青年人。也采用过类似的设计方式,那车红了好一阵子,不过Miada车比较短,因此无论比例如何,车太小了,气派就难以营造了,好像在内画瓶中画山水,怎么宏大的山水也没有气魄,就是受尺寸的约束。Z4的成功,我看很大程度上是在最小的可能中体现了最大的豪气。这个分寸的把握,实在是太难了。
德国人的设计是我很喜欢的,好就好在讲究功能,但不失时尚,虽然有些人说德国人的东西设计得太刻板,但是比韩国人设计的矫揉造作,简直是一天一地的差别了。连对汽车有绝对发言权的美国人,在德国汽车前也要让三分,在Z4前,我看再挑剔的车评人也很难有再多的发挥。汽车设计到这个分上,也真不多见。■
(作者为洛杉矶艺术中心设计学院汽车设计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