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直销立法:箭在弦上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王万军 尚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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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雅芳、玫琳凯等有着独特销售模式的企业一直热盼直销市场开放 (陶子 摄) 

三颗定心丸

“对于安利、雅芳、如新、玫琳凯等独特销售模式的企业而言,2004年之后的中国市场将注定发生变化”,曾经在1998年报道传销在中国遇阻的美国记者斯坦恩在最近的报道中写道。按照安利副总的说法,“最近出现的三颗定心丸,让我们很有信心”。实际上这里提到的三颗定心丸是不久前召开的三次会议。

2月9日,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在中国贸易促进会举行的中美商务理事会经贸座谈会上透露,中国有望于年内制订直销业相关法律,严格区分直销和各种形式的传销,在继续大力打击非法传销的同时,鼓励合法直销,促进在华的中外直销公司共同发展。

2月11日,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再次确认了中国将加快直销立法进程,并表示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正在加紧制定相关直销业的管理办法。两位商务部官员的公开讲话,对热盼直销市场开放的直销企业来说,无异于吃到了两颗“定心丸”,也使一直笼罩着重重阴霾的直销市场看到了一丝光亮。

不过,由于直销立法工作在市场上一直悄无声息,再加上国家仍在持续展开一浪高过一浪的严打非法传销活动,业内还是有许多人担心,中国直销市场是否能如期放开。但对于参加过“厦门会议”的七家外资直销公司来说,似乎没有了这份担心。2003年9月9日,“投资直销业研讨会”在厦门召开,这就是颇为神秘的“厦门会议”。据说当时会场上宣布了一条纪律,会议不允许记者进入,不接受记者采访,甚至规定会场内不允许照相。当时正值第七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该次会议由商务部外资司、商业改革发展司、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主办,与会代表包括国家工商总局代表、外资司代表以及安利、雅芳等七家直销企业高层代表等。会议进行了4个小时,是厦门98贸洽会众多会议中费时最长的会议。也就是在这次会上,外资司司长胡景岩谈到中国政府对开放直销市场的态度时表示,“中国对加入WTO后做的各种承诺将绝对兑现”。他还表示,各领域的开放及加入方式都要按照世贸组织的程序来操作,让内外投资者放心,不是政府内部操纵,而是公开透明,今后立法过程甚至会让投资者们参与。

胡景岩所提到的关于开放直销市场在加入WTO协议中的承诺,即按照中国2001年加入WTO时的承诺,中国将在3年内对无固定地点销售的模式,取消市场准入的限制,并制定相应法规。而有商务部官员在本次研讨会上表示,此次会议的召开,意味着中国入世后面对着2004年开放直销市场立法工作的步骤已经开始。此次会议是关于直销立法的起步工作之一。会后,有关部门将形成一个有效的协作工作机制,有条不紊积极稳妥地开展直销立法工作。这次会议之后不久,一份《外资投资直销公司暂行规定》草案便摆上了部分外资公司高层的案头。

撼动“店铺+雇佣推销员”

尽管部分外资直销企业的高层见到了《外资投资直销公司暂行规定》,但那毕竟只是草案,更大程度上说,只能算一份咨询意见稿,存在的变数太多,在正式出台之前,政府有关部门可以随时修改。而在2月11日,记者曾致电商务部外资司就《暂行规定》草案内容进行咨询时,接待的官员表示,“具体内容并没有确定下来,现在评论还为时过早”。

对于法规具体内容,外界最敏感的就是对于“直销”的定义,因为“直销”的定义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中国政府对直销市场开放的方向。直销公司在制订直销立法以后的经营策略方面与“直销”定义息息相关,而对准备立法以后从事直销业务的人员来说,“直销”的定义也决定着其以后从业的方向。长久以来对直销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特别是近年国家一直采取严厉打击非法传销的政策,再加上媒体的宣传,在一般人眼里,直销几乎与非法传销等同起来。

《外商投资直销公司暂行规定》草案似乎已初步解决了这个难题。该《暂行规定》草案将“直销”定义为直接于消费者家中、工作地点或零售商店以外的地方进行商品或服务供应,通常是由推销员于现场对产品做详细说明或示范。业内人士认为,国际市场上尽管对直销定义有各种不同的表述方式,但基本内容是一样的,《暂行规定》草案中的定义,已经与国际市场上对直销的定义基本相同。而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在2月9日特别强调要严格区分直销和各种形式的传销,在继续大力打击非法传销的同时,鼓励合法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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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直销立法中,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与怎样实现对直销公司管理和对推销人员管理同样重要 (陶子 摄) 

那么什么是“非法传销”呢,该草案并没有明确规定,只表示:“凡是从事符合本规定规范的直销经营都是合法并被允许的。除本规定规范和许可之外的其他一切直销经营均是非法的,将根据本规定视情节轻重受到相应处罚及制裁。”美国如新公司有高层曾呼吁,希望明确非法传销的定义,不要与合法的、正常的直销行为混淆。令业内同样感到疑惑的是,中国直销市场是否仍然采用“工厂+直销”模式和“店铺+雇佣推销员”模式。美国安利全球对外事务副总裁侯立伟曾说道:“这有违WTO有关规定。”

《外资投资直销企业暂行规定》草案规定:“必须在中国境内设有生产优质产品的工厂,只能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这意味着,如果不出变数,安利、雅芳们的工厂必须老老实实呆在国内。对于“工厂+直销”模式,业内普遍表示认为,中国开放直销市场,应该设置一定的准入门槛。美国商会理事、安利大中华区对外事务总监何凯立博士认为:“直销公司的实力是保护营销人员和消费者的基本条件,因此设立严格的市场准入条件将有助于净化市场环境,将传销诈骗拒之门外。同时,这些措施还能够保证直销企业有能力处理营运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在市场准入条件方面,甚至可以类似于对保险公司的规制。”

《外资投资直销企业暂行规定》草案规定,必须首先开店铺之后才能有权雇佣推销员从事直销经营,而该规定对直销公司及业务人员的管理细则,许多均与店铺的管理联系在一起。这意味着,如果不出变数,“店铺+雇佣推销员”的模式仍然不会改变。对于中国直销开放后是否保持“直销+店铺”经营模式时,雅芳、安利等方面均表示不会放弃,雅芳的发言人甚至表示将继续以每年增开500家专卖店的速度继续向纵深的市场区域扩展。而此前,安利至今在中国已有130家店,每店投入平均不低于100万人民币;雅芳的中国店共有5500多家,此外还有1000多家专柜。

不过,后来进入中国市场的直销公司似乎没有已抢占市场先机的安利、雅芳那样乐观。康宝莱公司高层就曾表示,希望未来的直销模式能够体现出无店铺销售的精神,并考虑中国的具体实际,要求企业设立的店铺也不宜过多,企业在店铺上的投资和管理可以适当灵活。而对直销市场开放进程更不乐观的则是国内直销公司,由于现在的种种迹象表明,直销市场可能将首先对外资先行开放,这使国内直销公司不免多了一份担心。天狮集团文化传媒部经理张向东表示,一旦外资直销合法化,而内资企业还处于灰色地带,直销企业赖以生存的经营网络就会土崩瓦解,一夜之间,直销市场将完完全全是外资的天下了。

用直销行业协会来保护消费者

“千条线,万条线,掉到水里都不见。”这是1998年国家关闭直销大门之前,中国直销市场混乱局面的写照。当时各种非法传销公司甚嚣尘上,致使成千上万的人上当受骗,并曾爆发过著名的“淡水传销事件”和“星沙传销事件”。何凯立博士认为,直销立法中,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与怎样实现对直销公司管理和对推销人员管理同样重要。胡景岩司长表示,非法传销对中国造成危害、对社会造成不稳定,给老百姓带来的损害很大。如新、完美、玫林凯、安利等高层在厦门会议上曾呼吁,应该在通过立法规范市场行为的同时,建议成立中国直销行业协会。

玫琳凯(中国)有限公司大中国区总裁保罗·马克甚至提出了建立直销协会的具体设想。保罗·马克建议道:“应该建立一个在商务部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执法下的大中国区直销协会,并授权其有效的管理行业,及在必要时采取有关规范措施。该组织也应承担与政府管理者定期探讨,以评估市场平稳发展的责任。”而在国际直销市场,许多国家均成立了直销协会或类似组织,而最大的组织即是世界直销协会联盟,该联盟是一个非盈利性自发组织,成员为世界各个国家或地区市场的直销协会。联盟现有54家成员协会,每个协会选派一名代表,总部设在华盛顿。联盟的主要职能是教育、联络和保护消费者,在市场行为操守等方面对各协会成员进行规范和指导,同时还加强直销行业企业领导人之间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