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持人:不同体制的游戏规则
作者:吴琪(文 / 吴琪)
“电视娱乐圈是个群体行业,作为公众人物就要有接受关注的准备。”2月13日晚,李霞在录制节目空隙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并不排斥这种东西(《福布斯》‘2004中国名人榜’)”,没有否认自己在内地出身的主持人中名列“前一二位”,她将去年的主要收入分为三块:主持、拍广告和制作《李霞有约》。而2003年下半年由李霞担当制片人的《李霞有约》已经成为“最大一部分的收入来源”。不同于当初李静做《超级访问》时的几万元起家费,已经广聚名气和人脉的李霞在节目开播前就获得了400万元的广告赞助。“我的节目要现场演唱,一期制作成本就上升到几万”,而高成本带来的收益是“全国有上百家电视台会播出”。
李咏
同属自由主持人的李湘、戴军、刘仪伟也“榜上有名”,李霞提到的自身特点在上榜主持人中有相当代表性:非播音专业科班出身,“我的声音条件并不好,不是字正腔圆”,刘仪伟方言浓重的四川普通话更是成了节目一景。自由主持人与多个节目单位保持着“相对松散的合作关系”,个人在商业上的发展可以得到充分保证。去年李霞依旧是某品牌的形象代言人,主持着两档节目,客串到了电影《沙滩》和若干晚会商演中。被《福布斯》称为“广告代言收入是做主持人收入5倍”的李湘更是“通吃”娱乐业的例证:除主持“正业”外,发行同名唱片专辑、参与多部影视拍摄、代言广告产品及参加商演。同时主持几档节目的刘仪伟向记者介绍,自由主持人的薪水随行就市,因个人名气而相差甚远。有了基本的身价后,再根据节目频率而定,一般日播节目领月薪,周播节目以单价计算。某经纪人透露的为名主持身价提供佐证的数据是:主持行情上,2002年广东巨星公司的《造星工厂》以年薪50万元人民币挖走李湘,此前李湘在《娱乐人物周刊》的每期报酬为几千元。在影视拍摄方面,早在2001年李湘拍20集电视剧《快嘴李翠莲》时,8000元一集的片酬与日后相比只是“小数字”。对于媒体披露的6万元的晚会出场身价,李湘并没有正面否认。“娱乐行业全面开花是李湘位居榜首的直接原因。”该经纪人分析道。但由于内地主持人行当的商业市场较为杂乱,无法像港台地区做全面具体的统计,“很难有人说出她们收入的具体数目”。
在凤凰卫视主持人梁冬看来,现在流行的主持人需要知识储存越来越大,香港纯粹的主持行当并不太暴利,“一个一流的主持人收入可能低于二流的歌手、三流的广告明星”。而薪水对“知识型主持人”并不是最大的刺激因素。据梁冬介绍,凤凰的主持分为职员制和艺员制,前者以年薪计酬,作为固定员工可以享受到股票期权、医疗福利等待遇,后者则是按节目次数计酬。凤凰大多数明星主持都是第一类年薪制,主持人即栏目主编,鲁豫主编《鲁豫有约》、梁冬主编《创世纪》和《娱乐串串烧》。“与内地的制片人中心制相比,我们是知识经理,他们更像一个项目经理。”制片人要对节目经费、节目内容、工作人员待遇等处处操心。而“知识经理”让梁冬体会到的好处是,主持人自身对节目的长远规划能够得到执行,而相对稳定的年薪制让人更易投入工作。不同于内地某些机构对职工商业活动的禁止,凤凰卫视有专门的经理人公司统一协调,帮助主持人个人形象进行商业运做。凤凰主持人鲁豫因为“《心相约》发行量超过30万,带来了60万元收入”成为《福布斯》的上榜理由。
惟一上榜的中央台娱乐主持李咏名列第99。据《非常6+1》导演周怒涛说,李咏对排行榜感到“很突然,并不了解”,因为“台里不同主持人做节目收入差别不会太大”,“十佳主持人”也只是每月多一点补贴,怎么会惟独自己受到关注呢。而李咏可以看得见的名气效应是,“《非常6+1》从2003年10月开播,第一期节目就窜到整个中央台288个栏目的17位”,全国平均收视率为1.59,“至今在经济频道排第一”。有趣的是,担任该栏目制片的正是李咏的老婆哈文。从以前精心主持的《幸运52》由刚开始两年的不温不火到《非常6+1》之前的长期第一,李咏成了娱乐栏目的一个票房保证,“名气是足够大,只是不知如何换算出《福布斯》所公布的钱数”。
李霞
吴宗宪
资讯
台湾地区主持人收入结构
在娱乐业发达的台湾地区,主持人收入已不是秘密。2003年底公布的主持人排行榜显示出台湾主持人收入的两大结构:栏目主持费与广告收入。
女主持人排行榜
第一名:陈美凤
《美凤有约》:年收入约1200万台币(新币约63万元)
《凤中奇缘》:年收入约380万台币(新币约20万元)。
广告:每年平均10个广告片,年收入2000万台币(新币约105万元)
总年收入:约3580万台币(新币约188万元)(不包括戏剧收入)
男主持人排行榜
第一名:吴宗宪
《周日八点档》:年收入约2600万台币(新币约137万元)
《我猜我猜我猜猜猜》:年收入约2600万台币(新币约137万元)
《综艺最爱宪》(前身为《综艺旗舰》):年收入约1800万台币(新币约95万元)
《天才GO GO GO》:7月份开播年收入约为750万台币(新币约40万元)
《天堂与地狱》:(9月已停播)收入为720万台币(新币约38万元)
房地产广告:600万台币(新币约32万元)
总年收入:约9070万台币(新币约4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