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B级片来表现A级速度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老于)
电影《致命摇篮》海报
更能吸引美国观众的还是李连杰功夫里“杂耍”的成份
一个问题:怎么从一座楼上下来?——坐电梯?走楼梯?顺着绳子爬下来?这些方法都不够酷,看看李连杰在《致命摇篮》里的身手吧。他摘下墨镜,一蹁腿轻松翻过栏杆,然后一松手,脸冲着楼掉了下去。在半空中他伸手攀着下一层阳台缓冲一下,然后松手下降,又攀住再下一层阳台,最后踢碎一扇窗户的玻璃,腾身跳入屋内。这是一个精彩的开头,对动作充满想象力,但遗憾的是后面整部影片落入俗套。
《致命摇篮》(CRADLE 2 THE GRAVE)是李连杰2003年的新片,因暴力、脏话和性被定为R级,成龙不会拍这样的电影。李连杰扮演从台湾到美国的苏警官,为了追查利用黑色宝石的特殊能量的犯罪团伙,他必须和街头高科技犯罪分子非特合作。这类电影该有的元素《致命摇篮》里都有:孩子被犯罪团伙绑架,邪恶的黑头发华裔女人,一片混乱的追车,为提起观众兴趣的开场打斗,为维持观众注意力的小型打斗以及为了结束故事的大型打斗。还有东西方文化冲突,非特问苏叫什么,苏说“苏(音同美国女人常用名之一SUE)”。非特说:“我还叫莎利呢。”他又问:“你什么时候把我PMD呢?”苏对类似的美国切口毫无了解,非特只好解释:“PUT ME DOWN(把我放倒)。”好在导演安德列·巴柯维亚(Anrzej Bartkowiak)没有过分强调这一点,成龙在《尖峰时刻》把文化冲突表现得都有点肉麻了。这些元素中规中矩地出现在该出现的地方,故事情节也只在观众的想象力里打转,所以尽管导演把场面处理得眼花缭乱,也不能提起人太大的兴致。只有在李连杰出场时例外,他的身手实在是利索,把影片放慢到1/8的速度,仍然看不太清楚他是怎么一脚放倒那个手里拿刀的黑人的。这有点像死去的吉他之神吉米·亨德里克斯的手指在吉他上的移动速度。
今年4月26日就到了40岁生日的李连杰19岁时主演了《少林寺》,然后到香港发展,现在定居美国。李连杰在美国打开局面的第一部电影是《(致命武器4》,他对自己的能力充满信心,但不得不穿上唐装、手拿佛珠强化自己外来人的身份,直到《致命摇篮》还是要扮演台湾来的警察。在美国电影里,除非是从外星球来的人,否则对你外来人身份的强调就意味着还没有被完全接受。成龙在《燕尾服》里把自己的超能力缩进一个纽约街头普通司机的身体里,尝试弱化外来的身份。但能吸引美国观众的主要是成龙和李连杰功夫里“杂耍”的成分,俩人也就往这方面发展,他们不像施瓦辛格这样的美国老派动作明星一拳一拳往对方身上凿,而重点表现自己动作的速度和轻盈。
在后来的《(罗密欧必死》、《龙吻》、《ONE》里,李连杰的形象没有怎么变过,在《致命摇篮》里他说“QUICKLY”时可以听出来他的英语现在也不是很好,所以他必须扮演一个沉默寡言的人,这倒也符合美国人对中国人的想象。但出手极为凌厉,在对方的攻击进行到一半时才出拳或者出脚,半路截住对手并实施攻击。可惜尽管如此,他也只能在B级片里表演他的A级速度。B级片跟片子质量的好坏没有什么关系,主要是针对制作成本而言,但能主演A级片还是对演员身份的一大肯定。李连杰主演的几部电影都在B 级片之列,对这样成本的电影来说,他还有一定票房保证。但导演为保险起见,还必须找同样能吸引一部分观众的演员与他搭档,在《致命摇篮》里扮演非特的是美国说唱乐明星DMX,说明还不敢把全部宝都押在李连杰身上。不像施瓦辛格几乎总是跟不知名女演员合作,他的片酬太高,一部电影8000万美元的制作费里,他的报酬占1/4,导演还怎么能有多余钱请1000万美元身价的女演员?再就是他一个人的名字高高地挂在海报上就足够了。
坦率地说,从《致命摇篮》暂时看不到李连杰能在好莱坞闯出更大名堂的希望。不是他的问题,但要说是个人命数也未免太悲观了些。影片在美国公映后,有评论说这真是让人不禁摇头叹息,JET LI(李连杰之英文名字)并没有成为李小龙第二,倒越来越像斯蒂芬·西格尔第二了。西格尔曾以自己武功底子引人注目,但电影是越拍越不好看。看他的电影,有时感觉像是两只脚踏在烂泥里,越想往上挣扎,陷得越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