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锡格,就是电影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菲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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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伦斯·莱锡格

法学教授一向少有狂热的追随者,但劳伦斯·莱锡格(Lawrence Lessig)是个例外。因为微软拆分一案而大名鼎鼎的劳伦斯·莱锡格原本是哈佛大学法学教授,如今在斯坦福大学法学院任教。40岁的莱锡格自孩童时代起就是专业合唱团歌手,这让他在法庭上的演说格外挥洒自如。他最近的一次演讲是10月18日在美国最高法院上。

美国退休电脑承包商艾里克·埃尔德雷德与美国司法部长阿什克罗夫特(Ashcroft)就《电影与音乐》一书的版权发生了争论,在两次失败的普通法院裁决之后,担任控方埃尔德雷德律师的莱锡格将此案推上了美国最高法院。

莱锡格的老对手好莱坞已经准备拍摄一部电影,名字就叫《莱锡格,就是电影》。用文化无政府主义者称呼莱锡格也许更为恰当。多年来,作为美国网络法与知识产权的法学教授,莱锡格一直在反对知识产权的单方面扩展。他认为,现有的版权法和知识产权法正在简单地、几乎是无限地扩展其保护范围,而没有像它起初设计的目的要求那样,在鼓励创新和公众利益之间谋求一种“平衡”。如今在世界范围内,版权、知识产权及其衍生的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出现了一面倒的趋势:它赋予著作权的所有者越来越大的权利,对社会知识的增加与创新却没有助益,即社会大众没有因为知识产权保护获得相应的回报。知识产权的所有者获得越来越多的收益,公众却一无所获。

莱锡格在他著名的2000柏林演讲《开放的代码,开放的社会》中说:“我们面临的挑战是找到办法让人们不仅看到财产中的价值,而且看到公有领域中的价值。”这办法就是一种“有限的、平衡的”知识产权保护。

埃尔德雷德与阿什克罗夫特的诉讼正是多年来莱锡格及公众努力阻止“一个曾经开放的社会正在走向末端”的关键一役,诉讼结果如何并不具备决定性,但重要的是美国最高法院将由此诉讼而对1998年《著作权延长及音乐著作授权法案》举行的听证会。1998年的法律将著作权保护期在原本的50年上又延长了20年,如果是公司拥有版权,保护期从75年延长到95年。这次听证会将裁定这个版权保护是否合乎美国宪法。

1998年的保护法案大概包括了40万种著作、电影和歌曲,包括罗伯特·福斯特、海明威的小说和乔治·格什温的音乐剧等等。如果裁定1998年著作权保护法案违宪,这意味着至少它们中的一部分在明年将无须付版税、尽可以免费享用,它们中最著名的是迪斯尼的米老鼠——尽管迪斯尼仍然能借助旧的商标法来加以控制。

美国最高法院法官约瑟夫·斯托里说过,概念中的版权“有益于……作者和发明人,……(也有益于)公众,因为它将促进科学和实用技艺的进步,同时承认公众在短暂的时间间隔以后,可以不受限制地充分拥有和享受所有的著作和发明”。

莱锡格需要努力证实的是这个“短暂的时间间隔”已经变成了一种著作所有人对理想状态财产的完美无缺的控制,莱锡格对1998年法案提出了质疑:如果一段控制期之后迎来的是另一段控制期,就意味着今后的所有时间都将是在这种控制之中的。知识产权会不会变成一种永久性的权力?

对知识产权的绝对控制从来不是保护的最终目的,英国《金融时报》对此案议论说:“甚至最伟大的创造也是建立在以往的创造上的。如果莎士比亚必须对那些以前的差劲戏剧一一付起版税,他也许永远也写不出真正伟大的戏剧。”莱锡格在接受《芝加哥论坛报》采访时说:“想想格林童话,这些故事原本是暴力、黑暗的,是迪斯尼把他们变得甜蜜美好了……这个听证会的重要性在于能够保证:下一个沃尔特·迪斯尼可以改造现在这个迪斯尼,就像迪斯尼对格林童话所做的。”

莱锡格要强调的是:知识产权保护应该使得创新者进行更多的创新,而不能是为那些知识产权的囤积者的利益服务。但现在的趋势却恰恰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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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老鼠的形象为迪斯尼带来无数的财富。它能免费使用吗?

iCraceTV是加拿大的一个互联网播放商。根据加拿大法律的规定,他们得到授权,可以从加拿大的电视上捕捉其播放的有关内容,然后可以在他们想要的任何媒体上再次播放。iCraveTV 决定将电视上的内容在互联网上重播。可是,美国禁止电视节目的免费播放。根据美国法律,重播商必须和首播商进行谈判。于是iCraveTV使用技术来阻止美国人收看它的节目。加拿大人可以收看免费电视,而美国人不可以。但是目前互联网建筑结构的本质决定了完美无缺地控制谁接触什么是困难的。于是就有了一帮有本事接触iCraveTV的美国人,尽管这家播放商努力阻止加拿大以外的人收看。对于这个,好莱坞很不喜欢,它已经在匹兹堡联邦法庭提起法律诉讼,请求法庭关闭这家加拿大的网站。他们的法律理由是:不论免费电视在加拿大是否合法,在美国它不合法。根据好莱坞的逻辑,由于美国的一些人可能接触免费电视,美国法庭应该关闭免费电视,否则就违背了美国版权法;并呼吁联邦法庭尽快采取有力措施。

设想一个德国法庭对亚马逊网站进行判决,下令“亚马逊”必须停止在任何地方销售希特勒的自传《我的奋斗》,因为在德国有人成功地从“亚马逊”得到了这本书。一个美国人会很快在一秒钟内说,这个诉讼违反了网络上的自由言论的观念,它们妨碍了信息的自由流动,它们不适当地将国家权力延伸到网络世界。

但是自由言论并没有在这个匹兹堡法庭注册。法庭下令关闭这个网站,直到这个网站证明它可以将非加拿大人排除在外。iCraveTV答应试一试。它很快开发出可以根据地域将网络空间进行分区的技术。“到现在,事情应该很清楚了。虽然像美国这样的国家对网络空间中的自由言论的重要性,以及维持网络空间的自由感觉良好,但一旦涉及国家安全问题——就像(有些人认为的)版权问题是什么都涉及到的问题那样一一价值就消失了。推动去做的事情将是把空间划分为一块又一块,允许小范围的规则普遍适用。划分网络空间和进行控制的技术会很快发展起来。”

“控制的技术,被财产的理想合理化、法律化了。完美无缺的控制的技术,被法律化的财产理想合理化了。”通过无限制地为电子空间的内容和软件增加条款,我们不再能在保护知识产权和合理使用中间获得某种平衡了。法律中一直存在的种种不确定性被知识产权的所有者滥用,变成快速、广泛地扩展他们自己的权利了,公众根本不可能与之抗衡。

莱锡格的建议是:缩短版权保护的期限,而不是延长;只有登记才能获得保护;仅对有限的种类保护;仅保护有限的权利。更重要的是,限制所谓的“衍生性权利”。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应该因他们的作品的使用获得回报,但他们不应拥有否决在他们作品上创造新的作品的权利。

尽管硅谷对莱锡格表示绝对支持,但许多法律专家还是对最高法院同意对这个案子进行听证会感到吃惊,在明年春天以前人们还无法预料最高法院对此案的裁决。就算莱锡格输掉了这个案子,公众对他的支持也是无法衡量的。

托马斯·杰斐逊在1789年9月6日写给麦迪逊的信中提出了一个问题:“一代人是否有权约束下一代人?”对此他的回答是:“地球用益权是属于活人的,死人对地球既没有权力,也没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