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万与一条命飞越长城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秦翠莉)
飞越前正做热身活动的王家雄
人车分离瞬间
违规操作?
10月9日,记者赶到黄崖关长城脚下的八仙公寓采访飞越活动策划和组委会执行主任刘天良。蓟县位于天津以北近160公里,黄崖关长城距蓟县县城27公里。公寓服务员告诉记者:“刘天良已经被公安机关24小时监视居住。”
刘天良在接受采访时反复强调,自己的设计是经过论证和实践的,刘说,当西安交大仿真技术分析报告从理论上证实自行车可以高空跨越后,他便开始搭台实验。在对队员进行3个月封闭训练后,张银生、王会海、王家雄三人在西安分别飞出了31.5米、30米和28米的成绩。“在飞越黄河没能落实的情况下,这个项目停了一年多。今年王家雄和王会海提出飞长城,”刘说,“这完全是个人行为。”
刘说,在确定黄崖关长城后,因为没有当地单位介入,各种活动、费用都很困难。整个活动只来了8个人,其中除了刘和两名队员外,基本上是刘找来的熟人、朋友。8月8日开始搭建跑道,9月12日搭建完毕,活动前期投入据刘说是他自己的20.6万元。刘给记者算了笔账,搭建跑道的人工费是两万多元;所用的管子共八十多吨不到5万元;买木材20立方米,2万元;各种扣件1.4万余个价值几千元。除此还有演出的费用、食宿等。据餐厅负责人称,他们用餐标准差不多是每人20元。“广告收入不到两万元,远远拿不回投资。”飞越用车是台湾龙勤实业有限公司天津办事处支持的4辆,其中2辆是正式飞越车,每辆价值5280元。“是普通的自行车,只是钢材要好些,我们没有进行任何改动。”刘说。据知情者说,这次活动欠下了12万多元债务。原本飞越成功会有一些追加的广告收入,现在一切都化为泡影。
对比以往挑战极限运动的资金投入可见刘的捉襟见肘。据国家中西部网上的一份资料显示,柯受良飞越黄河先后接受了香港卫视赞助1200万元,彩虹电视赞助600万元,据说他本人也投资了380万元。朱朝晖飞越黄河壶口瀑布,据报道光搭跑道所需的大批钢材、木材、水泥等至少需用资金80万元。而2002年10月12日在辽宁省鞍山市千山风景区举行的“飞越千山”活动,赞助商同时也是承办方的广西金羊三马体育设施用品有限公司投入400万元人民币。
10日一早,记者来到飞越现场,被一道锁起的大铁门拦住了,里面的工人已经开始拆架子,而城墙另一边的着落点的垫子早就撤了。据刘介绍,台体高35米,地面的长度是70米,跑道坡段长度是76米,生速段55米,过度段、起跳段14米多,整个台体是无速度设计,即通过台体设计使自行车无动力变为有动力,“是个垂直生速的过程。”这个设计可以使自行车的起跳速度达到72公里/时,生速段达到80公里/时。刘强调这个设计是无需队员采取任何助蹬而直接靠台体的固定生速度即可跨过去。如果助蹬的话,将可能出现阻力加大,平衡不稳等现象,影响着陆。据当时站在着陆区的工作人员讲,王家雄的落点是在垫子外的北侧。着陆区是海绵垫子,设计的是6至8米乘14米,高1米左右呈扇形。比试飞时还加长了4米,“应该说是安全系数更大了”。王会海是按照原本设计的无助力动作飞越成功的,而王家雄的出事原因是下滑时“违规操作”,在下滑了3米时陡然加了4圈助蹬。“这超出了原本设计的自由下滑的速度。”刘说。
但王松涛这位自称是业内人士的天津自行车运动俱乐部负责人则认为刘的思维方式不是运动的思维方式,更像是杂技。他说:“刘所采取的这种飞越方式是草率的。虽然下滑跑道没有问题,但对面不应该是垫子,而应该是一个与跑道的路台高度相当的受台。而且人车不应该分离,应该是一起落地,靠车子本身的抗震、减震系统来保护人的安全。第一个人的飞越成功是一种侥幸。”
谁来负责
“我们当时觉得试飞很成功,而且试飞时跑道比这边的难度还要大一些,从来就没想过失败,都没有任何失败的心理准备。”飞越成功的王会海对记者说。他并没有和刘住在一起,是和王家雄的家属住在蓟县县城。他曾几次拒绝接受采访,并坚持不告诉记者家属的住处,采访他的地点是在马路边一条通向村庄的小路上。他不想谈队友的意外,“我们从1999年就在一起训练,先把家雄的后事料理了是大家的心愿”。
用自行车挑战极限的动因很简单,最初,王家雄、王会海、刘天良有一个很完美的计划,如果不出意外,他们应该到各个赞助公司去庆功。刘天良还在之前向上海就有关申报吉尼斯世界纪录进行了咨询,并决定事后拿相关资料去申报。“因为我们胜券在握。”刘天良说,“处理好家雄的后事,我一定会将王会海申报的。”
成功飞越长城的王会海
10月2日活动组织者是天津黄崖关长城风景游览区管理局和刘天良。侯志平局长说,按协议,我们负责无偿提供场地,并办理天津市的审批手续以及观众的组织。而有关飞越的技术、安全、设施及资金全部由对方负责。黄崖关长城风景游览区和其他的旅游景点一样,靠举办一些活动来吸引游客,提高经济效益。刘天良说当时与长城管理局签订协议时并没有经济上的考虑,门票收入用于长城建设,归长城管理局,而广告收入除用于搭建跑道外,多余部分也将捐给长城做修缮之用。对于活动期间长城门票在原30元基础上上涨到50元,管理局方面说是因为前期投入比较大,为避免亏损,“这部分收入与我们无关”。但王家雄的家属并不这么理解,作为活动主办者,不论是卖出一张票还是多少都说明有盈利,既然是盈利行为就应该对此负责。
按照协议,如果2日的飞越成功了还将有持续6天的表演。出现了意外,就无法实现。
记者一直没能从刘天良和王会海那得到王家雄家属住处,直到10月10日中午,才终于通过当地媒体记者找到位于蓟县西关长城路上居民房改建的小旅馆吉安宾馆,见到了王家雄的父亲王生辉,妻子佟清明、小姨子和村长、生产小组组长都到了。29岁的佟清明目前天天靠打点滴维持,她说:“我对他的技术倒不担心。可一直以来刘天良也没有跟我联系,家雄走前也没说明白,天津这边的组织单位也没和我联系过。”
家属方面认为,关键是主办单位长城管理局没有赔偿的诚意,而刘只是个执行主任,80%的责任要由长城管理局来负担。10日上午,谈的结果是长城管理局不负任何责任,由刘天良赔偿4万元。4万元中有本次活动的门票收入2.4万元(长城管理局分给刘的)。对此王家雄家属非常不满。最初家属方面提出4项赔偿范围:1.父母、妻子、儿子4人的精神损失费每人15万元;2.父母生养死葬费每人5万元;3.儿子抚养成人的抚养金6万元;4.王家雄死亡赔偿金与妻子生活费6万元。共82万元。“现在人已经没了,我们只想尽快解决问题,好把家雄的尸体火化,至于赔偿的问题可以商量。”村长说,“至今还没有见到家雄的任何遗物,对情况也不十分清楚。”
据王家雄家属讲,刘的意思是先别分谁的责任,先把后事办了。而长城管理局局长侯志平则说他们只是协助刘解决此事的,没有责任。在家属方面一再坚持下,管理局认为,2.4万元的门票收入是分给刘的,但由于刘在八仙公寓的吃、住等费用已经有2万多元,所以这笔钱就相当于长城管理局赔给家属的了。最让王家雄的父亲想不明白的是,为啥不给上保险?他们手里只有一份没有签字的保单复印件。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天津市蓟县支公司的牛占军总经理说,他亲自与刘天良谈过保险事项。
据1998年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举办体育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规定》第八条规定,举办体育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由主办单位负责,其法人代表是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租用场地举办各种体育活动的,其安全保卫工作应由主(承)办单位和提供场地的单位共同负责,双方应有明确分工。同维律师事务所的江华律师认为,就目前情况分析,组委会应该对此意外承担责任。但双方如何承担则要根据协议的规定,也不排除一些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