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健:为战争受害者出庭

作者:朱文轶

(文 / 朱文轶 秦翠莉)

康健:为战争受害者出庭0

一批“二战”期间的中国劳工起诉日本政府,要求日本政府对战时强迫他们成为劳工作出1.75亿日元的赔偿。图为起诉人在律师的陪同下在日本新泻地区法院外示威  

三联生活周刊:您1995年就开始参与为战争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您与日本律师团的合作是怎么开始的?

康健:他们先找到我。1995年,我参加联合国第四届妇女大会,在和日本女律师代表座谈会快要结束的时候,日方代表大森典子突然提出议题上没有的内容,就是要给中国海南慰安妇诉讼提供法律援助,希望得到中国律师帮忙。说实话,最初我有些怀疑,也很戒备,日本律师为什么要为中国受害者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呢?后来我看到他们已经拟好的起诉书,又对情况作仔细考察后,才消除了疑心。不过自己心里只把它当作一次简单的调查,认为事情不会太复杂。没想到从那时候始,这件事一做就做了7年。更多时候,我甚至觉得自己不是以律师身份,而是以那些受害者身份在出庭。

三联生活周刊:7年时间里,大约有二十多起索赔诉讼案分别在东京、札幌、新泻、京都、广岛等日本地方法院提起,而这些诉讼案多数以败诉而告终,原因到底在哪儿?

康健:一个重要原因是现在没有多少日本人了解和承认那段历史,许多日本人认为我们主要是去要钱的,日本政府和企业一直都非常傲慢,甚至对受害人不屑一顾。另外,日本民法有20年时效壁垒的规定,也就是说,即使发生了损害事实,但自事实发生后20年之内如没有追究,以后就不再享有追究的权利。另外还有“国家无答责”的壁垒。但事实上,“二战”劳工问题从本质上是个国际性问题,应该基于国际上确立的规范,基于国际人道法、国际人权法,进行国际性解决。

三联生活周刊:针对这些法律上的壁垒,律师团如何进行策略上的选择?福冈诉讼主要胜在哪里?

康健:我们在东京的诉讼采取的是全面驳斥,而在福冈的诉讼则是集中攻击对方弱点。福冈诉讼的胜诉在认定事实方面更扩大了,它认定的是日本政府和企业共同策划、共同实施了这种强掳中国劳工的行为,确认了三井矿山承担的是战争期间不法行为的责任。更重要的是,它首次以法律文书的形式明确了中国战争受害者的个人索赔权。

三联生活周刊:我们注意到,尽管福冈胜诉了,但判决结果还是和劳工们的期望有距离——只赔偿不谢罪。您怎么理解这个问题?

康健:这一点我也反问他们,我说你们作为日本人,现在来看,我认为是很有礼貌的。走到路上碰了一下,都要马上说对不起。你们那时候对中国受害者造成了这么严重的创伤,连个对不起都不说,说得过去吗?那你现在走路碰一下的这种对不起,还有什么意义?

三联生活周刊:这应该是律师团下一步努力的目标吧。就从你介入索赔案的那年算起,整整7年,对日索赔的每一次都是艰难的突破,福冈的胜诉肯定也只能算是阶段性的一小步。如何看待这一小步的意义呢?

康健:没法孤立地看待它的意义。就像一次艰难的谈判,每一小步都是以上一次的突破为基础或者以上一次的失败为代价。只能说这次胜诉之后,日本政府如果再拿着《中日联合声明》,说你个人无权起诉,就自相矛盾了;也没法再说时效超过了,不承认战争期间的责任了。至少,对于受害者和公众,历史都变得更清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