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199)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胡安东 张文翠 安东 亦苏 朱达志)

读者来信(199)0

“当那些未成年人像迷途的羔羊行至十字路口时,仅提供一些光明牛奶、德芙巧克力、可口可乐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在社会彷徨的今天,心理上的强壮往往比身体上的强壮更为重要。显然,在培养孩子们的独立人格方面,家长不能把所有责任都推给政府和社会。”

北京 胡安东

我为什么去黑网吧?

我这些年惟一去过的一个网吧肯定是一个黑网吧。当时我写文章需要引用美国一家小公司的数据手册,恰巧单位里没有开放它的网址,申请开通需要审批半个月。回到家里拨号上网吧,我那100元钱开户的电信ISP却只允许访问国内站点。于是我想到了网吧,而且我花钱又办正经事,当然要去找一个正规的网吧。我跑到大学附近的网吧聚集地,在可能合法的网吧之间徘徊了一个上午,却没有达到我的目的:有些网吧不允许你下载任何内容;有些网吧不能为你发电子邮件;有些网吧二话不说先要登记身份证;有些网吧更先要通过公安部门安装的过滤系统验证。

没办法,我只好换个地方,走进一个很小的网吧,它有没有合法经营手续我就顾不上了,肮脏的环境大概与想象中的小煤矿矿井差不多。要是这个时候有个初中生倒上汽油、点个火什么的,估计这篇文章就写不成了。不过我还是高高兴兴地下载了文件,发了邮件,付了钱还谢谢人家,前后总共用了不到10分钟。这是黑网吧存在的基础吗?我生活在一个西部中心城市里,家里装电话已经8年了,电脑从286经过486升级到奔腾Ⅲ了,电信公司都从一家拆成好几家了,电话初装费也从3500元降到一分钱不收了,而我依然只能使用56K的“猫”。为什么不能用ADSL?人家的答复是“我们不开通这个局向”。

学校是最有可能把孩子们从网吧里拉出来的。城市的中小学校有钱更新校舍、买校车、为老师盖楼,这当然比穷得拖欠工资要好多了。但也真应该考虑连根线、上个网,让孩子们上微机课的时候,除了学习现在谁也不用的BASIC语言外,还能点点网页、收发个电子邮件或者为自己的班级建个主页。给老师配些机器让他们接触一下网络吧,先不说教书育人,起码别弄得连自己的学生都嫌自己“土”。如果孩子们通过这些理解了网络,他们还会因为上网吧而逃学吗?

西安 张文翠

翻译学院的媒体攻略

屁股在山东外事翻译学院“常务院长”位置上还没坐热的“哈佛博士”陈琳戏剧性地被院方一撸到底,终究应了先人一句老话,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但那所狗屁不是的翻译学院就没责任了?当炒得性起时,他们连撒谎都顾不上瞻前顾后了。院方在事后假模假事地发了封致媒体的“公开信”。“公开信”说:一开始我们就请陈琳出示证件,陈说没带来,但表示暑假回来时一定带上。鉴于上述原因及我们的“求贤若渴”,所以就让他走马上任了。说给鬼才信呢,这么一所精明的民办学校,会愚蠢到把100万年薪发给一个连毕业证都没见过的人?如果你那么不在乎钱,何不将这笔钱捐给那些缴不起学费的农村大学生?狡猾的院方为了把假戏一做到底,干脆又来了一个托词:“近两个月,学院领导均感与陈很难沟通,在教育理念、教育方法上也存在一定分歧。”言外之意是,陈非常西化,他可能是位真的哈佛博士。更可恶的是,这所学院还声称,下一步,他们将追查陈琳的身份,如果身份属实。学院将支付给他3个月的工资。这不,狐狸尾巴又露出来了不是。如果身份属实,你凭什么解聘这位与你有工作合同的哈佛博士?

玩得跟真的一样。即便查也轮不上你去查。因为真要查的话,我看当地教育部门应该查查这所学院准备支付给陈琳的100万元有没有?如果有,这笔钱是从哪来的?难道你还想让媒体跟进,再替你做一次一分钱不花的广告吗?

北京 安东

游戏与民主的界限

最近流行一种“杀坏人”游戏,玩法是:围着桌子坐一圈人,选一个人当裁判发牌。发的牌除了一张黑牌外,其余都是红牌。得黑牌者是“坏人”,得红牌者是“好人”。这个游戏的目的是要找到这个“坏人”。接下来就是辩论时间了,每个人(包括“坏人”)都可以陈述自己是“好人”的理由,也可以指出谁可能是“坏人”。辩论完毕,大家开始凭着感觉投票,得票最多的将被当做“坏人”“杀掉”而淘汰出局。被“杀”者要摊牌,如果“误杀”了“好人”,游戏将由“活”着的人重新来一遍,直到“坏人”被找到,或者全部“好人”都被“误杀”。这个游戏的趣味性在于,大家投票选出的“坏人”往往是“好人”,真正的“坏人”暗地里在狂笑呢。

原以为这只是游戏,不想现实中真有这样的事。武汉一家媒体6月24日披露,新洲区道观河管理处进行了一次特殊的选举——除6名处级干部外,其他34名在岗职工全部参加选举,选出来的15人将下岗失去工作。34名员工坐到一室,每个人都有机会做一次演讲,台下的33个人则为他打分。最后,分数落后的15个人就是大家选出的“下岗者”,他们将和昔日的同事作别。

这样荒唐的选举游戏在现实中真的一点都不好玩。一位演讲的女职工一直抽泣着,自从半年前单位宣布这样一个决定时,她就总是吃不好,睡不香。可是有人说这很好。一位管理处的领导介绍这次选举时说:“民主与公平、公正是主旋律。”一位学者说:“‘选举’下岗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应等同于竞争上岗。”可我怎么也觉得这和投票选举“坏人”没什么两样,是滥用民主,糟蹋民主的表现。说到公平,6位处级干部为什么不参加这样的生死选举呢?说到公正,每个人在给别人投票(打分)的同时,实际也是为自己的前途投票(打分),他们有什么理由给那些有竞争力的人打高分而让自己淘汰呢?这样的选举可能实现优胜劣汰吗?说这等同于竞争上岗,那么为什么不在更大范围内(比如新洲区),让更多的人来角逐这些岗位,那样不会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吗?

“民主使每个人成为自己的主宰”,这话听起来是多大的一种讽刺。

武汉 亦苏

独立董事打官司

郑百文独立董事陆家豪先生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连带罚款10万元,陆感到委屈,于是将中国证监会告上了法庭。这官司说来颇为有趣。其实我国《公司法》并没有“独立董事”这样的制度规定,这跟大多数欧洲国家一样。盖因独立董事制度是美国人的发明——作为英美法系国家,美国的公司制度跟欧陆相比,同样存在着体系上的相异。而我国《公司法》却是根植于大陆法系中的,因而中国证监会囫囵吞枣般地引进独立董事制度,又没有配套措施,这就使其有些水土不服了。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怪事:陆家豪被“安排”担任了郑百文的独立董事,而他既没在该公司内“参政议政”,也未领取一文收入。公司倒台后,却要他负连带责任。这实在是匪夷所思。且不说证监会的文件能否牛过《公司法》,按照别人的成熟做法,独立董事虽说不在公司里领取薪金,但车马费却是不能少的。不然谁会给你“尽义务”?这是人之常情。像陆先生那样,分文未获,却要让人家承担那么重的责任,接受那么重的处罚,实在是荒谬得很。独立董事若是代表国家利益,那政府就必须把他养起来;如果是代表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那么他就理应在股东会领取车马费。而我们的部门规章对这一点却未加以明确。究其原因,我想是怕由此产生“腐败”吧。其实不然,腐败恰恰是产生于制度的不完善。

成都 朱达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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