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的WTO眼镜

作者:李伟

温州的WTO眼镜0

(李术专摄)

“小生意”的应诉

宋立伟的圣诞节是在温州端着一碗面条过的,他2001年12月24日晚从上海飞温州,此时距最后的抗辩期限只有三天,距中国正式入世不足两周。宋是法国基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的律师,曾在中国企业对欧盟花岗岩、氨基苯磺酸的反倾销诉讼中担任律师。

宋立伟来温州是要参加12月25日温州对外贸易合作局召集的会议,参加者有温州本地13家眼镜出口、生产商以及中国轻工工艺品商会主任曹红。“会上并没有什么争执,决议是一致通过的。”温州轻工外贸公司副总经理林国新向记者回忆,“我们决定应诉,向土耳其政府提交抗辩书,保卫我们的眼镜市场。”

事情起源于11月13日土耳其对外贸易署发布的一份公告,此时距多哈会议仅3天。公告称:“(土耳其)眼镜制造商协会向我署提出申请,称其代表的国内生产厂商近年来因为主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他远东国家的大量低价的进口眼镜而蒙受损害,因此要求采取紧急保护措施。”同一天,土耳其监管及保护评估委员会启动了调查程序,监管的产品定义为“镜架及其零件配件相似产品”以及“眼镜极其相似产品”,为期45天。所有的土耳其眼镜进口商都要去对外贸易署申请监管证书,并向其提供经过土耳其驻外使领馆认证的一系列进口眼镜证明文件,包括原产地证明书、进口产品的原始发票、装运文件。而对于林国新这样的出口商,每走一票货都要去中国海关盖章证明产销量及生产与销售成本。“关于申请保障措施的诉讼,这在中国外贸官司里还是第一起”,宋立伟说。

温州是我国最大的眼镜生产基地。记者在温州眼镜行业协会了解到,温州现有生产企业1000多家,其中眼镜的配件、机械、模具、电镀都形成了专业产业链,仅太阳镜每天产量就达300万副,整个行业年产值45亿元,其中60%以上出口,销往近百个国家。但对土耳其的出口却只是一笔小生意,“去年的出口量是600万美元”,温州外贸局外贸处处长周晓平告诉记者。而在11月13日香港的国际眼镜展览会上,温州军团3天的交易额就有2000万美元。林国新所在的温州轻工外贸公司是出口土耳其的大户,但与服装、五金、文具相比却提不起来。“但我们认为现在的监管已经是一种变相的贸易壁垒,一种变相的配额。”林告诉记者,“更可怕的是,监管期过了,土耳其政府很有可能对中国出口的眼镜实施配额限制,配额外的部分将课以高昂关税。”此外,土耳其是欧盟的门户,大量产品要在这里转口,地缘条件极为重要。应诉已箭在弦上。

这份公告最先由我国驻土耳其使馆传至国内的几家大厂商,随后即由轻工工艺品商会刊登干《国际商报》。在国内,关于贸易诉讼的信息大多由各行业协会监测,通过外经贸部下的《国际商报》代为发布,并由此征集应诉或申诉企业。但国内厂商还是慢了半步,“主要是语言不通”。较早知道信息的宋立伟说,“我们也是先由驻伊斯坦布尔的同事将其译为英语,我才将它转译为中文。觉得必须决断时已经到了12月24日。”必须赶在28日之前提交抗辩书,向土耳其政府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否则所有中国厂商将丧失举证的权利。

基德事务所驻布鲁塞尔的3名律师、驻伊斯坦布尔的2名律师也立即加入了行动。3天后宋立伟终于赶在土耳其时间下午6点下班前将初步的《抗辩书》传真至土耳其对外贸易署。随着最后一页纸穿过传真机,司法程序全面启动。

“无厘头”与“保障措施”

“我们没有倾销,我们没有低于成本出口。”这是林国新面对记者的第一反应。2001年温州轻工出口外贸公司对土耳其出口眼镜2077668副,收入69.9445万美元,实际成本是66.4472万美元,利润率只有5%。林国新称,温州眼镜产业已经竞争得相当激烈,同时“电镀、机械等工艺都是高技术的生产线,卖一副眼镜肯定赚不了一元钱,一般只有5毛”。林国新拍着胸脯保证,“我们的眼镜卖到土耳其比它的原材料都便宜。”对于早已走出去的温州商人来说,“反倾销”早就不是名词解释了。

但这次林国新还是有些判断失误,土耳其政府公告中并没有提到成本也没说到倾销,说的是中国货的增长幅度。土耳其眼镜生产协会的举证为,1997~2000年全国进口眼镜和太阳镜镜架总额增长幅度分别为2.5%、8.5%和153%,而来自中国的增幅分别为29%、53%和256%;在每一阶段都远远高于平均值。“土耳其的公告翻成英文的抬头是‘protection’,译为‘保障’。”宋立伟说,“土耳其的生产商争取的不是反倾销或反补贴而是‘保障措施’。”依据WTO法规中的《保障措施协定》:只要进口到成员国领土上的一产品的数量与国内生产相比绝对或相对增加,并对国内厂商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就可对该产品实施保障措施,包括提高关税、限制配额等手段。实际上与《反倾销协定》《反补贴协定》相比,《保障措施协定》颇有些“无厘头”色彩:不论靠科技还是靠竞争,不管进口产品如何物美价廉,只要使我的工厂倒闭、工人失业就有可能启动保障措施。

“我们要证明的线索也很清楚——中国的眼镜对土耳其眼镜产业并不构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宋立伟说,“最重要的是要拿出利于我们的证据和数字。”宋目前从各种渠道获得的信息显示,中国并不是土耳其最大的出口商,排在第一位的是意大利,中国第二,法国第三。此外土耳其目前眼镜行业的不景气主要还是由本国的经济危机造成的。“保障措施有一个重要的原则:针对产品而不是针对来源,如果裁定需要启动保障措施,意大利、法国的产品都要一视同仁,这与反倾销、反补贴不同;所以对这类诉讼的裁决都非常谨慎,极易引起贸易战和贸易报复。”宋立伟说。

心理跨越

温州眼镜诉讼还有另一个耐人寻味的地方:它将采取何种方式解决——WTO的还是非WTO的——从调查、立案到听证与裁决,中国已经跨越了WTO这个门槛。实际上,土耳其官方对中国眼镜案决定受理的依据来自6年前的一份法案——1995年11月1日颁布的《关于某些国家的进口产品的监管与保护条例》(编号22450),在这一条例中,被监管的国家基本是非WTO成员,中国赫然在列。“在以往的反倾销案件中长期存在着制度歧视,”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赵维田告诉记者,“即使欧盟在1998年4月改变对华反倾销策略后,还称我国为‘前非市场经济国家’;同时认定与裁决又具有很强的主观性,比如棉坯布,本已属于欧洲淘汰产业,在市场上失去竞争力,却认定中国货的出口导致了他们工人的失业。”记者采访国家经贸委的王琴华处长时被告之,从1979年第一起诉讼开始,中国企业当了470余次被告,而做原告只有12次,“中国企业的心态也必须实现一个跨越,珍惜自己的权利”。

目前还没有任何消息确认中国将适用何种原则与条例;宋立伟、林国新以及所有应诉的13家厂商都在等待回复,然后继续提供相关应诉材料,并参加在土耳其的听证会,最终的裁决将在9个月内下达。同时中国企业还面临一种残酷处境,依据入世协议书,12年内中国仍将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这是对国家而言,而对企业来说,必须一个官司一个官司的打,企业胜诉国家才会被正名。”宋立伟说,“权利与市场就是这么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