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者来信(159)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张小树 饶万红 周志成 穆溪 吴宏)
上大学是提升社会地位的必由之路和不二法门,大学资源扩大供应之后,能上什么样的学校成了更为关键的选择。或许,这将意味着你是否能加入未来领导人的阵营,对中国人是这样,对其他国家的人又何尝不是呢?
北京 张小树
拜托,给点专业精神好不好?
湖北 饶万红
近日,“何华彪”这个名字很吸引人的眼球。网上到处流传一则新的神话:香港百信集团看中了25岁的研究生何华彪的“东方管理与兵法营销理论”,愿出资300万元年薪“购买”何的理论使用权,并聘何为百信集团东方管理与兵法营销中心总经理。在大学生创业潮的冰河期冒出这样一个故事,媒体本能上保持了一种怀疑态度。这种怀疑出于常识,也出于教训。有哪家大公司愿意出如此巨资购买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理论?除非它另有所图。面对何华彪破绽百出的陈述,媒体的头脑并没有狂热——你真的是上海东方时代投资公司子公司的CEO吗?你的理论为武汉哪家企业创造了上千万的收益?你真的是华中科大的研究生吗?你和经济学家伍新木真的很熟吗?媒体的穷追猛打迅速击溃了何华彪神话。这让人想起《大话西游》的结尾,转世菩提拉着孙悟空的胡须说:“大哥,你化这个妆就说自己是孙悟空啦?给点儿专业精神好不好?你看,那些毛通通都开叉了,头上像戴了两块年糕似的,出来混饭吃得花点本钱嘛!”
媒体没有不分青红皂白逮着个“学生老板”就乱炒一通,这应算作一个进步。但回头想想这些无数眼球寄予过希望的新经济宠儿们,却让人们对年轻一代少了一份信心。毛主席曾对年轻一代说,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归根结底是你们的。可眼下这些“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们,责任心也忒差了点。几个学生弄个小网站,满嘴“B2B”“B2C”的,就以为一步跨入新经济时代了,把投资人的钱几百万几百万地烧完,再看风向不对,一拍屁股就走人了。
无法追究的法律责任
广东 周志成
十多年前,听说学者梁治平在北京师范大学的阶梯教室里侃侃而谈的时候,有大学生问:“中国义务教育的政府投资未能达到宪法规定的比例,是否可以起诉政府及其领导人?”面对这样的问题,梁学者只能顾左右而言他。
想起这段往事是看到了最近的新闻,广东省省长卢瑞华宣布,省政府每年将至少拨款3亿元人民币,用以解决农村贫困家庭孩子的读书问题。这项计划的受惠者包括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农村贫困适龄学生。据广东省有关部门的调查测算,这部分学生约有77万人。据悉,广东1996年就在全省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是中国最早普及义务教育的省份。但近来该省初中阶段的失学、辍学现象增加,去年全省初中三年级学生保留率仅为88.3%。辍学者主要在农村,其中,40%的人因经济原因辍学。
其实,目前在中国,无论城市还是乡村,接受小学至初中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虽不用交学费,但仍要自己购买书本和缴纳一些杂费。以广东而言,农村小学生平均每学期需缴纳的书费和杂费为318元人民币,初中生为502元人民币。最近,我们不断从媒体上看到这样的新闻,一些贫困农民因“不送”子女读书,被乡(镇)政府一纸诉状告上法庭。媒体在报道时宣称这些案例给“不履行义务教育法”的家长敲响了警钟。但不知写下这些文字的记者想过没有,农民比谁都知道读书、有文化才能过上好日子。对大多数农民来说,让孩子缀学务农、做工,不是“不履行义务教育法”,实在是出于无奈!人们急切盼望着政府在这方面能够有所举措。换句话说,尽管无法追究,政府对法律的尊重如何体现呢?
不就是个标签吗?
上海 萧家骥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9月1日起,所有市场上销售的酱油和醋都必须标明“酿造”或“配制”,否则将都会被视为不合格产品。这是一件好事,但如果你到各大超市和卖场实地看一看,你会发现,绝大部分酱油都已标上了“酿造”的字样,中国商业联合会调味监测中心的官员表示,国家酱油质量卫生标准实行以后,很多企业开始生产酿造酱油。不过,此前有关部门曾估计,我国酱油市场中有至少有一半是配制生产的,这些为何一夜之间全部从市场上消失了呢?专业人士认为:酱油的酿造过程至少要半年左右,原来那些生产配制酱油的企业不可能摇身一变就能拿出酿造酱油,其中肯定少不了猫腻。
对生产企业来讲,这可就容易了,不就是一张标签吗?
关于盗版VCD
北京 穆溪
我承认,我常年是盗版碟的销售对象。盗版对业内人士来说,的确是一件痛苦而气愤的事,什么知识产权、经济收益之类的。但对于更广大的人民群众来说,这也只是10块钱的事。这10块钱只能在麦当劳吃个汉堡,却能在麦当劳门前的小贩那儿买到不错的大片,精神食粮也总是重要的。上一次去电影院是看《完美风暴》,是碍着女朋友的面子,否则35元的门票够我享受3部电影的。今年我顶住诱惑没去看据说60元的《珍珠港》,《决战中的较量》也没能逃过此劫。报纸上常有这种数据:各国电影票在本国人民月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当然中国最高。但我早就不关心了,反正电影院我又不去,电影票价也不降,还是看盗版更省:省钱也省事。我有时也会怀念坐在电影院里听环绕立体声的日子,也希望看到正版最新大片,但我既没钱买电影票,也找不到销售它的音像店,其结果只好投降于犯罪势力。
一位热衷于国产假冒伪劣商品的美籍华人来北京,在诧异于盗版盘的速度之快,质量之好后,义正词严地拒绝了小贩的推销,“如果带到美国那就犯法了”。也许某个时候,我也会加入反盗维权的队伍中,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市民。但至少现在,我还在继续着我的盗版生活。
短评
性是容易的,而避孕套是困难的
李宗盛有一首歌:工作是容易的,赚钱是困难的;恋爱是容易的,生活是困难的。我想说的是:性是容易的,为性戴上避孕套是困难的。
尽管避孕套在中国并不存在严重的宗教问题,而关于避孕套的好处已经讲得太多。但这个小玩意对于我们依然困难。最近,一幅巨大的避孕套户外广告赫然在长沙市一幢楼顶上竖起,引起了人们的争议。
避孕套是17世纪英国王室卫队军官Condum上校发明的,最初的使用者是贵族阶层,贵族们主要是在嫖妓时使用,为了防止被传染性病。避孕套给人们的享乐带来了便利,避孕套一诞生,就被烙上了不道德的印记。另外,避孕套的使用还受到了宗教界人士的指责,因为上帝禁止毁坏任何生命的胚芽。也许因为这两个原因,后来虽然避孕套的使用在英国乃至欧洲已成为一种大众生活用品,但Condom(避孕套)这个词却迟迟没有被收入到字典中去,著名的词典编纂家约翰逊与韦伯斯特都避免收录这个词。直到1785年,Condom才首次被收录在格罗斯编的《通俗语词典》(A Classcal Dictionary of the Vulgar)中,而权威的《牛津英语词典》直到1972年才收录这个词。“在任何社会里,话语一旦产生,即刻就受到若干程序的控制、筛选、组织和再分配”(米歇尔·福柯语)。从一个词的历史可以看出人们对一个事物的态度和立场的转变。
在中国,是否将避孕套收录在字典中,这已经不是个问题。因为避孕套在中国最初就是以一种大众生活的计划生育用品出现的。但这也不意味着中国人已经可以轻松而坦然地面对它。避孕套能否做巨幅的户外广告?目前,我国《广告法》中有禁止性生活用品做广告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89年10月13日下发的工商广字(1989)第284号文件(《关于严禁刊播有关性生活产品广告的规定》)也有如下内容:“一些有关性生活产品的广告向社会宣传,有悖于我国的社会习俗和道德观念。因此,无论这类产品是否允许生产,在广告宣传上都应当严格禁止。”社会习俗与观念的改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由此可见,避孕套做巨幅的户外广告还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
南京 吴宏 (本栏编辑:吴晓东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