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圆桌(149)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洪晃 季诺 阿霞 八斤)

解剖男人

洪晃 图 谢峰

英文里面有一句话说:“THE WAY TO A MAN'S HEART IS THROUGH HIS STOMACHE。”就是说女人如果想讨好男人必须给他做好吃的。吃不到一起就肯定住不到一起。由此而来,男人的胃对女人很重要,而女人有时候不得不改变自己的口味来迎合男人。我认识很多嫁给老外的中国女人,原来肯定是根本不沾奶酪之类的洋食品,而现在却非常重视发掘有好的奶酪的商店。对自己丈夫“洋胃口”有钻研精神的女人还学会了给奶酪配酒,让所有人都认为她的“胃”已经真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

相反来讲,有不少女人没有搞明白男人的“胃”对她们关系的重要性。我认识一对志同道合的阿姨和叔叔,两个人都是老革命,南征北战都过来了,就是没办法在一起过日子。原因是叔叔是山东人,阿姨是江苏人,在延安的时候没什么好吃的,填饱肚子就不错。一解放物质生活丰富了,两个人反而合不来了。叔叔要吃面,还要吃生葱、生蒜。阿姨爱吃米,做菜撒把糖,和所有江南女人一样爱吃零嘴,叔叔认为这些都太小资。他们同时参加革命,级别一样,两个都是局长胃,凭什么我的吃法要服从于你?

由此看来,轰轰烈烈的革命事业不如吃能够把夫妻捆绑在一起。

对男女关系有决定因素的男人的器官,除了胃,还有一件,那就是胳膊。女人对男人的爱情和欲望有时候就是看胳膊看出来的。比如在《LADY CHATLEYS LOVER》一书中,CHATLEY夫人就是看一个长工有汗水又有肌肉感的胳膊看出来的情人。好胳膊能给女人带来无穷的联想,是浪漫的开始。

现如今的白领男人似乎也领会了这个道理,都知道二三十年代招女人喜欢的细皮嫩肉的小白脸已经彻底过时了。要想得到女人的注意必须有好肌肉。现在男人的服装开始为显示好胳膊而设计。我在香港碰到一帮很牛的白领,一人一件紧身设计的T SHIRT,袖子紧紧地裹着练了又练的两根胳膊。

注意男人腿的女人很少,但是我认识一个罗马尼亚人,她丈夫到中国来工作后把她扔在巴黎,她天天去卢浮宫,看米开朗基罗的大卫,居然看出一篇研究男人大腿的论文,还得了奖。

另外就是男人的脑子和唯他独有的器官。这些方面我都没有研究过。听说有的男人这两种器官是可以置换使用的,这种男人就更加深不可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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螳螂

季诺

记得见到它还是在我初中的时候,直到现在那也是我唯一一次真正见过活的螳螂。在早晨上学的路上,和同学们一道走着,就发现地上有个翠绿的像蚂蚱似的东西。有个男生凑过去蹲下竟抓住了它,然后突然抬起头,两眼放着光,高声喊着“嘿!是一只螳螂呀!”说着便抓着它跳着跑了,一脸的兴奋。我也跟在后面,兴奋得什么似的,却不知为何。

班里许多同学像我一样,没有亲眼见过螳螂。大家争相看着,忽然那男生一个没抓紧,这小东西竟然挣脱了,却也跑不远,也就一两步的样子吧。这让我们对它更有兴趣了,有人扯着嗓子“快,把门和窗户关上,别让它跑了。”我们追着,做出要抓它的样子,每到这时,它就拼命地煽动双翼,可刚落下,另一群又扑过来,人们争先恐后,满脸快乐和满足的笑容。男生们叫着,笑着;而平时以善良、温柔自居的女生却也加入其中。这在我们眼里只是一场游戏,有趣的游戏,仅此而已。

有个男生抓住了它,捏住了一条腿,“看你还能飞不”,说着轻轻一揪,用的力气不比揪一根头发更大,那腿就被扯下来了。这小东西却还倔强地飞着,又有人把它的另一只后腿也揪下来了。已没了后腿的它,大肚子托着地,它只能爬,慢慢地艰难地爬。可还有人觉得不过瘾,索性把它的双翼也扯下来,看着它光秃秃的样子,他竟然笑了,觉得这东西丑极了。想来那螳螂也是骄傲的,可现在的它空有一对引以为傲的前腿,却既不能保护自己,也不能悲壮地死去,只是徒劳地晃着。

这时的我,不知为何,伸出脚就踩过去,当脚从它身上抬起的时候,它已经支离破碎,没有一点活过的气息。从已不成形的身体里溢出的污物和它的躯壳融成模糊的一摊,这一切都结束了,有关它的一切,只是这一滩肮脏的、丑陋的东西让人感觉到它的存在。

有人拿着扫帚把它轻轻一挑,它连同属于它的一滩就沾在扫帚上,那黏稠的胶状的曾属于它身体里的一些,就在半空中悬着,一荡一荡的。当经过人们的时候,他们掩鼻扭头不想再看它一眼,当然那不是因它的死而感到的伤心,而是因它的脏和丑陋。

所有人在这一刻都极讨厌我。有人觉得我这还沾着螳螂的污物的鞋子太脏了;有人面露惊异的说,今天才发现我是一个残忍的人,居然就忍心把它活活地踩死了;还有人抱怨我把他们的玩物给弄没了,让他们少了许多的快活。

我想学学拉丁语

阿霞

上大学选择学外语,纯属偶然。上学时第一次外教上课,一口流利的美国英语,着实让全班同学艳羡不已。时间长了,大家便开始忿忿不平: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相当于中国人会说中国话嘛!何况,这位仁兄总是不厌其烦地提起在美国no matter where,when and what to do都是very convenient,这时他的嘴角总是向下撇,这时大家也就更不平了。“路见不平一声吼”,全班同学毅然为他取了个绰号:Mr.Convenience。无论取其在英语中的“厕所”之义,还是在汉语中的“大便小解”,都让我们的心理平衡了平衡,尽管大家都明白Convenience用来指厕所并不普遍,而且汉语中“方便方便”似乎也应是动词。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脑中滋生出一种念头,学学拉丁语。我甚至有一种创作优美的拉丁文诗歌的冲动。我要是学拉丁语,就没有人能在我面前摆native speaker(所讲语言是其母语的人)的臭架子。我就不会有看着一个七八岁小老外用英语神侃时的恼火,更不会有学了十几年英语看英语电影还是费劲的尴尬。曾经问一位外教到什么程度我的英语才算过关,得到的答复是当我能听得懂英语电影的时候。此时我不得不引用小女常说的一句话:这不公平!用母语做戏的人,怎会了解学外语人的苦衷?碰到电影里高贵、正式点的场景还好,一旦是小两口窃窃私语,或是一家人争来吵去,你就别指望像被教过的那样逐词逐句地去听,你听到的是个黏糊糊的整句子,甚至是个腻糊糊的整段落。

要是学习拉丁语,全世界人民就都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丘吉尔学拉丁语考的是零分!我读英语语言文学研究生时的导师是个世界语的疯狂爱好者,据说世界语水平相当高。他的儿子刚上初中时,已经能说一口流利的世界语了。很多人对老师潜心学习一种从来没人用过的语言感到费解。我猜想,老师学习、研究世界语,除了为了搞他的语言学研究外,是不是也包含了我想要学习拉丁语的目的呢?不论拉丁语还是世界语,都不是任何当代人的母语!

我比老师聪明,选择了拉丁语。这样,我可以学着英国贵族的样子去附庸风雅,可以装得神秘兮兮,甚至可以扮酷,毕竟中国没有几个学拉丁语的。还有,我可以在考试成绩上轻易超过丘吉尔之流。与老师不同的是,我学拉丁语,多年来一直是个设想,而老师的世界语,却越来越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了。

写字的

八斤 图 谢峰

我曾经参加过一个“骨灰回归自然”的仪式。这个仪式说白了就是把一个骨灰盒扔进大海。因为死者是一个还很有些成就的人,所以这个仪式还不能简单地把盒子往海里一扔了事。先是要找一艘船,在船舱里挂出横幅明示这是怎么一回事,然后是各种人上来念一些文字说明死者的成就,照够了相之后才真正开始扔骨灰盒。但就在扔下骨灰盒的时候出事了:那个盒子顽固地漂在海面上,无论如何不愿意按照人们原来浪漫的设想那样款款地沉入海底。最后大家只好无奈地看着那个盒子越漂越远。这时我听见和我同去的一个朋友嘟嚷了一句:“一看就是写字的人干的事。”

那个朋友应该是有资格这么说,因为他是学理工的。不过,主持仪式的是一批学心理学的人,而“心理学”是属于理工类的,至少在高考报名时是这么划分的。再说他们在把盒子扔进海里之前也做过准备:他们在骨灰盒外面套了一个大盒子,把大盒子的盒底开了两个洞,然后在骨灰盒上压了两块砖头。他们惟一忘记的是在盒子上面再开两个洞,让空气进去。心理学里也有文科的成分,也许就是在最后这两个洞上他们暴露出自己归根结底还是“写字的”。

前一阵曾流行过一个名叫《虚拟人生》的游戏。游戏者可以在升到一定级别后选择自己的职业。“学人”当然也是可选择的职业之一。不过,玩过几次之后你就会发现,它不是上选的职业。不同职业有不同的打架招式与特殊技能。“学人”的打架绝招是“无影判官笔”,在我看来是所有职业的打架招式中画面最单调的一个。“学人”的特殊技能是“一毛不拔”,也就是领薪水时不交所得税,但鉴于开始时分给游戏者的薪水都很少,这项技能远不如当“货郎”在每次战斗后获得金钱来得实惠。更关键的是,即便有过其他从业经历,“学人”再往高也没什么太大发展,不像做“剑士”乃至“侠盗”之类,最后可以奋斗成个“合成人”什么的当当。

《虚拟人生》中的职业差别当然只是游戏的设定人员决定的,真实人生中理应比这复杂。按照我父母的说法,我很早就注定了要当一个“写字的”。这倒不是说我有什么天赋,不过是因为我的理科成绩太差。从我父母的那一代算起,我们家两代里目前只有我这一个“写字的”。能生活在这样一个手脚勤快的理工大家庭里对我来说是件好事,因为在必要的时候总会有人提醒我该在盒子上面开两个洞。不久前电视上放过一部名叫《王勃之死》的电影,王勃在戏中感慨自己不过是个写字的。我同意他的说法,但他把这个意思反反复复说了将近两个小时未免有点过分。按照我那些理工亲戚的脾气,早在王勃发出第一声感慨之前他们就会断定:“一看你就是个写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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