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号别墅”和它的客人们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三联生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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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是七号别墅女老板的刘春洋(左)被判死缓(王鑫刚 摄)  

名牌大学?高材生?

这位生于1971年的七号别墅女主人刘春洋,在案发后的民间传说里无形中被夸大和传奇化。最初由北京市检察院宣传部门发出的通稿中声称她毕业于一所名牌大学,不久就被演绎成为北京大学本科毕业生,记者通过查看她的简历才知道她是东北一所工科学校的毕业生,毕业以后很快涉足色情业并成为其中的佼佼者,先是当按摩小姐,后来因为出色的领导才能出任领班,手中掌握了一本“花名册”和京城各色高官富商的客源。她干练而且工于心计,不信任任何人,包括她的副手张芳菁,比如为了让张相信七号别墅另有幕后老板,她请来一位远房亲戚当“托儿”,出面跟张见面。她还把自己的亲妹妹刘春萍也带到七号别墅当小姐。那些小姐说刘春洋“挺黑的”,比如她们穿了件比较好的衣服,她就要人家脱下来给她试穿,然后就穿走了,还不时地要手下给她上贡。七号别墅还经常召开全体会议,内容一般是要求大家讲究卫生,尊重客人。

一般而言,七号别墅每天晚上8点前后是高档车进入最多的时候,11点以后,高档车陆续离去,12点左右,“模特们”坐上班车回各自住处,女主人刘春洋忙消停后通常自己驾车离开,她们从不在别墅内过夜,刘春洋在朝阳区花家地另外租了一套简单的两居室,和在别墅当服务生的表弟冯军住在一起。当时北辰花园租售出去的别墅并不多,住户比较少,灯火寥落,所以七号别墅显得格外招摇。

事实上,根据法院事后调查,刘春洋没有任何惊人的背景,她向曾当过她老板的齐建明伪称七号别墅属于长春市长的产业,也是无稽之谈。她敢于冒这么大风险完全是凭着自信和大胆,用主审这一案件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庭副庭长李天民的话来说,就是:“如果她不走上这歪路,恐怕会是一位杰出的女职业经理人。”

刘春洋接待的客人中也包括有相当级别的官员(王鑫刚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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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是回头客

1999年5月,七号别墅被附近居民怀疑为性服务场所,向北京市公安局举报。6月2日晚,北京市公安局十三处包围七号别墅,当时刘春洋不在现场,只有张芳菁跟她手下的8名小姐、2个服务生还有司机等后勤人员在,逮捕的30余人中,其他就是这里的客人,多数是“回头客”。

当日在场的客人中,最高职位是安徽省政府电力局的一位副局长,跟该省一家工厂筹建处主任来京向有关部门汇报工作,七号别墅案发生当晚,不得不连夜从安徽再调来另一位副厅长,参加次日务必举行的汇报会。另外有北京某区一行政执行单位的两名干部,他们下到辖区检查工作时,由地主出面请客。还有一位外贸公司的经理,先后六次来过这里,不巧那天又来了。另外,还有一燕山石化公司工会的主席和司机一起被扣留。

刘春洋得知消息后,为了躲开北京火车站警方可能设下的盘查,马上驾车赶往天津,从那里登上了回吉林老家的火车,但是刚刚住进旅馆,不及回家就被当地警方抓住。

之后,北京市公安局十三处的干警们在七号别墅蹲守了将近两周,由一位女警负责接电话,当对方问到是否营业时,她告诉他们一切如故欢迎光临。别墅保安也面不改色地放行,惟一不同的是从那天起,刘春洋和张芳菁再也没有出门迎客,但是,多数来客忽略了这个细节。到6月中旬警方收队为止,共逮捕了约56位客人。

“七号特色”

“七号别墅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没有任何掩护手段。”主审这个七号别墅案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庭副庭长李天民介绍说,“不像一般歌厅、发廊或洗浴中心等有别的服务业做幌子,它纯属一个性服务场所,用旧社会的话来说是个‘窑子’,就是个妓院。”无独有偶,当时见诸报端关于七号别墅的简短消息中也曾重新启用过“妓院”这个被历史注销的名词。

关于七号别墅的客人们,李天民认为:“这些人基本都是掌权的,我估计90%以上是公款消费,因为七号别墅内记录消费收入状况的很多单据都销毁了,没有账,当时就只有从刘春洋的库房里翻查出两张账页来,5月29、30日两天,收入是10万元,一天5.3万,另一天4.7万。一般的找一个小姐1100元,过后小姐跟老板刘春洋各得550元,别墅里的服务花样比较多,还有‘双飞’(同一客人找两个小姐)、冰火、波推等。所以,如果收入是日收入达到5.3万的话,起码当天有50个客人。”但是这些人,特别是付钱的是谁,很难有证据,他们通常用的简单的某先生为记号,整个是一笔糊涂账。

这些客人基本被处以行政处罚,至少双开,并劳教三个月到一年不等,名声败落,政治前程无从谈起。可以说,正是七号别墅毁了他们。

从1999年3月18日开业到6月2日,除了其中严打期间休业5天外,七号别墅接待了600人次的客人。他们的慷慨让刘春洋不仅收回了房租等成本,所获绝对不在少数,在那里的小姐工作不到三个月,据说最高收入有十几万的。他们一般支付现金,偶尔也支付单位支票,每隔一段时间,就由范少峰把支票拿到刘春洋的前老板齐建明那里换成现金,齐从中收取10%的劳务费,这些支票基本属公款。

到色情场所消费成为心照不宣的惯例(赵铁林 摄)  

资讯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现助理巡视员雷杰,利用权力将其情妇马萍调入广东省德庆县,先后安排在县检察院、县人大和县公安局等要害部门任职。1988年,雷杰在新疆军区工作时认识了因长期旷工被乌鲁木齐市电焊厂除名的马萍。1991年起,雷杰与马萍来往密切,并指使下属违规为马办理军官证,还利用职权将8万元公款借给马经商。为此,雷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马萍也因假冒现役军官被行政拘留15天。1996年雷杰转业到广东任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后,将马萍调入县政法机关工作。编造了马萍的干部履历等全套假档案材料。同年5月,又为马萍编造了个人申请材料,批准马过渡为公务员。1998年5月下旬,马到德庆报到后被安排到县检察院工作。2000年12月,两人被以行政处罚查办。

■前珠海市工商局长钟维顺,最近因涉嫌贪污受贿3000万元人民币,还将一位与他有染的“三陪小姐”聘为国家干部,成为珠海特区建立以来,首位被判处死刑的高级官员。钟维顺将一些年轻、姿色稍好的三陪小姐,直接安插到工商局,给予国家公务员的资格。工商局共有47个女人与他有过不寻常的关系,这些女人中部分是他公关招揽的妓女,部分是为了讨好上级而自甘沦落的工作人员。

■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成克杰与其情妇李平于1993年底商议各自离婚后结婚,并商定先赚钱后结婚,利用成克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以备婚后使用。成克杰单独或伙同李平收受贿赂款物合计人民币41090373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成克杰死刑。李平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2000年12月27日,河南省周口监狱的原任监狱长兼党组书记侯东民因犯徇私舞弊罪和受贿罪被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两年执行)。

赵某因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被送往周口监狱服刑。随后,赵某的姐姐赵雪为争取让弟弟早日重获自由,想法结识了侯东民并以身相许,侯就着手开始办理赵某的减刑手续,并开始了收受贿赂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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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希同  

■原北京市市长、国务委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因贪污、玩忽职守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在任北京市市长期间,他于1990年和1992年指使、纵容王宝森动用财政资金,在北京市八大处公园和怀柔县雁栖湖畔修建两座豪华别墅。陈希同任北京市委书记后,自1993年1月至1995年2月,经常带情妇某某与王宝森等人,到两座别墅吃住享乐,两座别墅成为陈希同、王宝森享乐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