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基因,谁的专利?

作者:巫昂

(文 / 巫昂)

我的基因,谁的专利?0

在国际上声名不太好的跨国企业孟山都现在正在申请一项对高产大豆育种及检测高产大豆方法的专利,其中涉及了原产自中国的栽培和野生大豆。孟山都在这几种具高产性状的大豆中检测分析特殊基因定位,声称他们发现的这几个"标记",与控制大豆高产性状的基因有密切关系,他们总共提出了多达64项权利要求,包括含有这些"标记"的大豆及其后代和凡是植入这些"标记"的转基因植物如苜蓿、大麦、棉花、燕麦等等。

这被称为"生命专利"的商业行为将极大影响中国的农业经济和农民的生存,为此,记者特意采访了在本次政协会议上提出《有关对生命的专利权的提案》的香港委员刘迺强,他说:"我们正面临被专利霸权控制的危机,必须马上采取抗议行动。"

记者(以下简称记):您为何提出这项议案?

刘迺强(以下简称刘):这是我在香港做的环保工作的一部分,我们本来主要做有机耕种,后来转到转基因问题,这个项目是跟绿色和平合作进行的,我们想以民间名义对"生命专利"发出严正抗议。这次到北京,试图与环保局和专利局沟通,让他们也开始关注这个严峻问题。

记:现在国内是不是还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

刘:是的,但这是一个威胁国家经济和农民权益的重要问题,这个问题有两个不公平,其一,少数人掌握了本来共享的自然资源,其二,生物是上帝创造的,不是某些人所有的,基因也是各个物种本来就有的,那些专利的拥有者并没有在其中有什么创新。比如中国大豆,他们申请拥有野生大豆的特定"标记",他们认为这个基因可能对高产有影响。

记:"生命专利"总的矛盾背景是什么?

刘:这实际上是国际上两个系统的矛盾,一个是WTO的知识产权,另一个是《生物安全协议》。少数公司的资源的确丰富了,但"专利"不是至高无上的标准,仅仅是工业社会的产物。而在后工业时代,"发明"或者说"发现"是否就是你的,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

美国越来越强调知识产权,这是因为知识产权对他们有利,在"生命专利"的问题上也不例外。

记:您提出"生命专利"是一把双刃剑,指的是什么?

刘:历史的发展表明专利制度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专利制度对花费巨大投资进行风险技术开发的人员与企业,给予其对市场一定时间的独占权,使他们有可能得到丰厚的回报,促使投资者乐意下极大的赌注。另一方面,专利制度保护下的投资者往往在巨大利益驱动下可能不顾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关乎人类可持续的利益,盗窃宝贵的生物遗传资源,影响人类对资源的共享。

记:孟山都假如申请成功的话,将给中国带来什么样的危害?

刘:诸如孟山都这样的企业就是想慢慢垄断全球资源,掌握生命产权。这产权具有排他性,他们只花一点点注册费,却获得了前途未可限量的收益,他们对大豆的专利一旦通过,就意味着孟山都对我国野生大豆的遗传资源的控制。我国科研人员和有关人员在未得孟山都的同意下,将不能使用大豆的遗传资源作研究或育种。假如农民自行配种培育的大豆品种含有上述"标记",该种大豆在法律上将是孟山都公司的财产,农民可能因此不能使用这些大豆,更可能蒙上孟山都公司专利权的诉讼。

长远而言,假如我国批出这项专利,将会为跨国企业侵占我国生物资源大开绿灯。

记:那您觉得这样抗议的目的是什么?

刘:我们希望达到的目的是保证生物多样性与全球和谐。根据《生命安全协议》规定,每个国家都有权保证他们的生物多样性,而生物技术除了涉及经济利益外,还关乎到一个国家的生物多样性、生物安全、遗传资源保护、可持续发展等诸多问题,所以专利机关在审批生物领域的专利申请时,要格外谨慎。

我的基因,谁的专利?1

(杜冷丁 摄)  

评论

"生命专利"的赢家与输家

赢家:生命工程公司

说生命工程公司无疑是生物专利制度下的最大赢家,现在已经批出的生物专利,大部分控制在少数跨国企业手中。专利制度在上个世纪80年代容许企业拥有对生物的专利,造就了生命工程公司的崛起,在生命工程公司眼中,基因和生物过程是生产的原材料,如果能够控制这些生命资源,就可以保证对种子、药物、食物等庞大市场的垄断。

以孟山都公司为例,它不单是首家大规模销售基因改造农作物的公司,而且是全球第三大化工农业跨国企业,第二大种子公司。1995年到1998年,孟山都为了垄断全球种子市场,以确保基因改造种子的销路,花了80亿美元收购种子公司,至今已成功控制了北美,并逐步攻占发展中国家,中国当然也在其中。它不单在中国建立了分公司,积极推销产品,更在中国栽种它拥有的转基因作物,到2000年,孟山都的转基因棉花在中国的栽种面积已达200万亩。

输家:无能为力的大多数

发展中国家的农民:被专利化了的种子比普通的种子贵一至二成,无疑增加了农民负担,他们不能再像以往那样自行储藏种子作来年之用,而必须每年向拥有专利的种子公司购买新种子。

小型生命工程公司和研究机构:在美国,一项专利申请的平均成本是一万美元,专利权诉讼的平均代价更高达25万美元,所以专利权的游戏本来就有利于拥有庞大资本的大企业。

科研人员:当专利权越来越普遍时,这意味着科研人员进行相关研究时必须付出更昂贵的代价来支付专利的费用,覆盖范围广泛的专利可能阻碍研究的进展。

需要利用基因技术医治疾病的病人:当医疗研究的成本因为专利费用而变得更加高昂时,最终受害的是病人,企业垄断生物及基因资源的知识,更会阻碍医疗的发展,尤其是商业价值不高的研究,在高昂的专利费用面前恐怕很难有条件进行。

资讯

有关"生物盗窃"的著名个案

墨西哥的"爱罗娜豆"

1994年,拥有一家小型种子公司的博特在墨西哥的特罗亚地区买了一小包杂豆,带回美国培育后他宣称"发明"了一种"独特而稳定的"黄豆种子,1996年申请该种黄豆的专利。1999年4月13日,博特为被他称为"爱罗娜豆"的黄豆获取了专利编号,此项专利涵括了所有种子呈特定黄色的豆,同年年底,他控告两家在美国售卖这种豆子的公司。

其中一家被控公司的负责人说:"起初,我以为是个笑话,他怎么可能发明墨西哥人已经种植千百年的豆?"博特要求从墨西哥进口该黄豆的美国公司必须向他支付每磅6美元的专利权使用费。2000年1月,墨西哥政府宣布挑战"爱罗娜豆"的专利,为此它至少要付出20亿美元的法律费用,一切只为了推翻一个原来就不应该批出的专利。

印度香米及泰国香米

1997年,种子公司RICE TEC获得了有关印度香米的二十多项专利,其中包括品种特质和培育方法等方面,该公司将自己生产的两种印度香米另外命名,推向市场,这意味着每年3亿美元的印度香米出口将受到威胁。2000年,印度政府用两年时间准备后向该专利提出挑战,迫使RICE TEC公司撤消了它关于印度香米的4项权利要求。同时,印度政府开始对它基因库的农作物及草药进行DNA鉴别,这个庞大的计划所费不菲,平均每个样本就需要125美元。

成功盗窃印度香米之后,RICE TEC公司现正部署盗窃泰国香米。

上一篇: 多余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