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的不易,死的不易

作者:苗炜

(文 / 苗炜)

好多好多年前,谁不希望活得长些,能患上20世纪人类常患的慢性病是他的运气。1516年,英国人莫尔出版《乌托邦》一书,劝导痛苦而无望的人自杀或接受“神的意志”致死。那年头,土豆刚传人欧洲,它能让穷人填饱肚子,还成为维生素(特别是抗坏血酸)和矿物质的主要来源。还有玉米,不仅能把人喂饱,还能把动物喂饱,你然后才有机会吃鸡蛋吃鸡肉喝牛奶吃牛肉,营养上来了,死亡率下降了。

欧洲人没听莫尔的话,他们经过了流感、疟疾、鼠疫等种种磨难挺过来了,然后到20世纪忽然感到:谁也不愿意老是为活着而活着。志愿安乐死是医学科学成功地延缓了死亡的悖论性的结果,19世纪的时候,有个叫克劳弗(Arthur Hugh Clough)的英国诗人给医生写了一句诗:“你不要杀人,但也不需要过分努力去维持生命。”现在,荷兰人颁给了医生“杀人执照”。

西方医学中的“希波克拉底誓词”是这样说的——“我将尽我的能力与智慧,以我的本领帮助医患,戒用医术对任何人等以毒害和妄为。我将不对任何求死者给予致命之药,并不作此授意。同样不给妇女提供堕胎之术。”话老了点儿,堕胎和安乐死都是医学伦理上的难题。

医生们热衷于用他们的力量去干预某些已超过了他们的病人所希望的事情,医学界也有人试着搞过“调整质量生存年QALY”之类的名词,然而,日历年和“调整质量生存年”之间该有什么样的数学关系?活着不舒服或要忍受更多的疼痛一定该死?安乐死也许是病人最先进、最前卫的权利。我们还是说点儿更简单的东西吧。

1928年至1931年,平均一年每个美国人看医生2.9次,1964年增长到4.6次,1990年增长到5.5次;英国,1935年每人平均光顾门诊3次,1990年增加到5次。这组数字真让人怀疑,我们的医学是不是进步了?怎么病人越来越多?

不用怀疑的是,卫生费用在增加,看病是一种无法克服的高消费。所以,实行自费医疗的国家就比较关注安乐死问题,像美国,1947年有37%的人支持安乐死,到1996年这一比例上升到84%,英国人实行免费医疗制度,讨论安乐死的积极性就差点儿。

弗洛伊德说过:“每个人都欠大自然一笔账,人人都得还账。一句话,死亡是自然的,不可否认的,无法避免的。”1923年,弗洛伊德患上颌窦癌,1939年9月22日,他请他的私人医生为他注射吗啡,选择安乐死。

在弗洛伊德患病的16年中,他一共做了32次手术。

如果一个病人做了32次手术,他会不会这样说:“每个人都欠医院一笔账,人人都得还账。所以死亡是不可否认无法避免的。”

(图片均来自本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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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曾有一起针对老年痴呆症患者的安乐死事件,引起医学伦理的大讨论。是否该对里根这样的老年痴呆症患者及植物人实施安乐死,答案趋于否定

观点

胡云腾

法学博士

安乐死在中国如果实施会有很大问题,一方面是我们的医疗手段和医护人员的水平没到这一步,另一方面整个社会包括法律在内的制约、相应保障都不适宜。所以荷兰安乐死立法对于很多人来说可能是福音,但在中国还不宜提倡。

荷兰会成为一条安乐死通道的担心是没有必要的,因为荷兰对安乐死的限制很严格,我们真到了限定的条件去荷兰也来不及了。荷兰安乐死合法化对他国真正产生影响的是他国的立法态度。法律全球化的一个重要意义就在于,不同国家的法律条文所遵循的价值判断越来越趋于一致。

戴尔·巴斯

法国巴黎第一大学教授

法律与全球化问题,是指法律向全世界开放,不再是某一社会的特殊现象或国家主权的标志之一。传统的观点认为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或是一元的或是二元的,而一元的只是空想,二元论排斥国际准则的最高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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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安乐死讨论

1980年 我国开始安乐死讨论。

1986年 陕西汉中市发生一起安乐死事件,医生在1992年被无罪释放。

1988年 上海召开首次全国安乐死学术讨论会。

1994年 广东32位人大代表在全国11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议案,要求制定安乐死法制,此后在1995、1996年的人大会议上,均有代表提出安乐死立法的提案。

1997年10月 昆明首先尝试”协助死亡“。 安乐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