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公里的“收费桥”

作者:邢海洋

(文 / 邢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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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价飞涨,“最后一公里”菜价涨一倍的说法时有耳闻。在大城市,初级批发市场上的价格只是消费者菜篮子价格的一半,“最后一公里”的收费,是蔬菜流通环节中最沉的一环。这“最后一公里”的元凶,则是几年来社区菜市场摊位费数倍提升。

的确,房价飞涨,房地产开发商在利润的驱使下,自然会在规划上精打细算,为卖出更多面积的住宅计,会相应减少社区配套设施的面积。若是必须要建设配套设置,开发商也会比照商品房价格,提高菜市场的摊位租金。在老城区,街道办事处把建菜市场当成生财之道,租给承包商,承包商又唯利是图。蔬菜的特殊的理化属性在于体积大,难携带,更难保存,并且新鲜状态最适合食用。其频繁且少量的购买特征决定了居民大多在一公里范围内,也就是社区内解决。于是,一个巴菲特最喜爱的“收费桥梁”出现了——在特有的地域内,消费者要么出于习惯,要么出于必须,不得不接受卖方强加给的价格,买卖关系中卖方拥有绝对的议价权。又因为街道办事处乃行政管理机构,一个地方只此一家,街道办事处又把菜市场整体出租给唯一的一家承包商。再加上城管加强执法,清剿了路边流动商贩,消费者剩下的仅有的议价机会便是在一个个摊位间流连,讨价还价。可同一个市场,走上一圈,获得的折扣也有限。

几年间,菜市场摊位租金价格翻了数倍,北京一个普通的社区菜市场摊位,月租金是500~1000元,再加上卫生费,租金几乎占去菜贩一半左右的利润,贩卖蔬果本来就是微利行业,在这样的情况,菜贩只能提高菜价,以维持本身的利润。但问题是,除了菜市场,超市、蔬菜商店乃至社区的便利店都有蔬菜售卖,这些经营者利益主题不同,所有这些零售渠道本应该构成一个相互竞争的市场网络。若菜市场提高了摊位费,蔬菜成本提升导致了菜价高过其他渠道,消费者自然会用脚投票。现实却是所有这些零售终端,蔬菜集体涨价,实现了共赢。可见摊位费用,只是结果,并非原因。

关于摊位的上涨,有这样一个例子,北京双榆树农贸市场2002年摊位费价格是280元,2003年是300元,2004年是350元,2007年是400元,2009年是600元,2010年则是850元。8年间,摊位费上涨了两倍。但对熟悉这一地区房价的人,这一幅度显然是滞涨了。8年间,这一地区的二手房价格早从每平方米6000元涨到3万元以上,涨价幅度超过了4倍。房租虽没有赶上房价的上涨,但也有大幅度提升,一套两居室价格从每月1500元涨至4000元左右,与摊位费涨幅相似。可见,菜市场经营者对租金的调整还是公道的,否则,也难以维持住商户。

这“最后一公里”的困境,毋宁说是城市化的困境。10年来,城市化所到之处,房价和地价上涨速度惊人,种菜不如盖房子还只是问题的一方面,虽则北京的菜地面积从17万亩缩减至1万亩以下,但并不影响全国范围内的供需平衡,菜地自可在更偏远的地区放量。可另一方面,城市化的“最后一公里”,却把居民禁闭在这“水泥森林”的一公里范围内,不得不享用与高涨的地价相关的一切费用,菜价不过是诸多服务和商品的一个缩影罢了。只是蔬菜的社区特性最明显,理所当然成为与城市化后涨价的“急先锋”。

房价上涨,影响的不仅限于无房的人,也不仅表现在财富效应拉动消费推高物价上。房价上涨影响到的是所有居住在城市中的人口,无论是商店、娱乐场所的租金,还是医疗教育等其他消费,它们的价格变化都与房价是密不可分的。而从商品生产的角度,每件商品的出厂价格中所必须包含的就是生产场地的租赁成本,只要房价上涨,这个成本就会增加。从商品出厂到最终消费者手中,还要经由一级批发、二级批发、店面、物流等几个环节,每个环节中都会包含着房屋租赁成本价格,直到最终消费者从商店买回商品时,这个房租成本的层层转移过程才会结束。而无论哪一个环节,租赁者要为自己的收入缴纳营业税或所得税,生产者要为产品缴纳增值税。环节越多,基数越大,政府税收越高。也正因为此,城市中生产和流通的商品,价格增速远快于农村。

而远离这最后一公里,土壤中生长的农产品,虽因农药、农机和化肥的涨价,间接地与城市化发生了关系,但毕竟受影响有限,价格无非恢复性上涨。■ 收费最后一公里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