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的“进贡”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西安 一条菜)

笔者曾在这个栏目谈及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事,当时只是说了说在贷款环节中一些做得不够到位的细节问题。笔者所在的大学是省属院校,隶属于省教育厅,教育厅也同时主管省一级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机构(省级资助中心),省级资助中心再统筹各县区资助中心,主要给家庭困难的学生办理贷款手续。所以说在整个贷款的办理中,各级的资助中心实际上起着中坚作用。从某个角度讲,各高校就成了“利益获得者”(贷款主要解决学费住宿费拖欠问题)。

但问题也由此而产生——既然高校是利益获得者,就得向他们的利益施予者进贡一些好处或者实物,而这些“被进贡”的高校与各个县级资助中心之间的结对子工作,则由省级资助中心拉郎配一般地加以完成。笔者清楚,在高校的资助工作经费是由所收的学费按一定比例抽成而来的,主要用于资助日常工作的花销开支。说到底,这钱还是学生们交上来的,所谓取之于学生用之于学生。而这种强迫各高校向某个县级资助中心提供物质利益的做法甚是可恶!但就这样,笔者也听说某些大学的二级学院(就是现在的“三本”,也叫做独立学院)竟然大方到可以阔绰地向人家提供小轿车的地步,就更别提一些千把块钱的相机、计算机、打印机等“小玩意儿”。

既然国家从上到下把各级资助中心当做了教育部门的一个主管机构,就一定是有相应的工作经费进行配套的。而这种单位之间的“索贡”与“进贡”就很让人匪夷所思。这样势必就造成高校的会计账目上有一辆轿车,但实际上没有实物对应,而县级资助中心有实物却没有入账,国有资产的混乱管理还不是主要问题,最重要的是坏了“规矩”,寒了学生们的心! 进贡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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