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负担这件事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以我在农村所见,农村税费改革后,一些地方农民负担加重的内容和形式发生了变化,有些地方开始变相实行“税内损失税外补”。在收费方式上,由乡村组织集中收取转向由各收费机关、单位分散收取,在收费对象上,由面向全体农户转向对要求办事或者提供服务的部分特定农户。

农民种地不交税,还可以领到一些粮食补贴。这是否意味着农民就没有负担了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一些地方不但没有及时把国家给农民的补贴款发放到位,还将补贴款用于抵扣水电费、公路集资、偿还村级债务等,也有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巧立名目和渠道向农民收费,特别是在义务教育、婚姻登记、计划生育、建房、办户籍身份证等方面,乱收费乱罚款现象较多。譬如,笔者农村老家的农民建房,乡政府按建筑面积收取费用,每座房子收费几千元,这和法律规定农村建房只收取几元的工本费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了。事实上,因宅基地问题引发的信访事件在全国也不少见。

毫无疑问,农村税费改革虽然从制度上遏制了农民的不合理负担,但影响农民负担的体制性因素并未完全消除。政府职能不清,部门利益作怪,乡村两级事权与财权不对称,由此造成的收支缺口给农民负担反弹留下了隐患。因此,在一个相当长时期内,农民负担问题仍然是农村社会矛盾的焦点,反弹的压力时刻存在。在笔者看来,最终的解决之道还在于深化农村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将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方向转换,最终达到缩减人员、削减开支的目的。否则,一个越来越庞大和臃肿的基层政府需要运转,就只能不停地找钱,农民负担反弹自然也就无法避免。(文 / 河南 刘英团) 这件农民负担

上一篇: 发言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