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扒手往事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刘俏到)
初看《射雕英雄传》时觉得“江南七怪”个个身手不凡,待到洪七公、黄老邪出场,才觉得“江南七怪”还真是泛泛之辈,不过是武林界的基层群众。当然,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这话放在武林界同样适用。比如排名七怪第二的朱聪,他那雅称“空空妙手”或俗称扒手的功夫就十分了得。朱聪的最初亮相与完颜洪烈有关。记得当年完颜洪烈秘密南下泡得良家妇女包惜弱,北归时在旅店与一个肮脏士人擦肩而过,那士人“顺手伸出折扇,在他肩头一拍”,结果身上四五十两银子就不翼而飞。这士人就是朱聪,这手段显然就是扒手的干活。
理论上我们认为,扒手和诗歌一样,起源于劳动。最初诗歌的产生是为了通过吼一嗓子来消除劳动的疲惫感、间接提高生产力,但这种自我心理抚慰的作用太过虚无。相比之下,扒手能更加直接有效地不劳而获,从根本上杜绝劳动的辛苦,当然获得这种奇效的代价是成倍的风险。《周礼》记载管理市场的官职中有“司稽”,“掌执市之盗贼以徇,且刑之”。市场中人来人往,那盗贼还能是啥,显然包括扒手的祖宗。所以推断至少从周代开始,扒手就是高风险职业,反扒是官府大事。
反扒果然是件大事。《射雕英雄传》中,完颜洪烈的遇扒就连累了当地知府做检讨:“卑职治下竟有奸人胆敢盗窃大人使费,全是卑职之罪。”幸亏朱聪将来还要做大侠郭靖的师父,所以当时还不能落入反扒队员之手,否则后果很严重。宋律规定:“窃盗满十贯者,奏裁;七贯,决杖、黥面、隶牢城;五贯,配役三年,三贯二年,一贯一年。”对照宋代的银钱兑换法,一两银子至少可兑两贯铜钱,那么朱聪此次得手起码二十多贯,需要“奏裁”。“奏裁”可了不得,那是奏请皇帝批准是否判处死刑的意思,风险好大好大。
当然,咱是爱憎分明好青年,朱聪毕竟扒的是坏蛋,更何况若干年后,朱聪在英勇牺牲前还扒过杨康收藏的一只鞋,悄悄指证了杀害“江南七怪”的真凶,为他的扒手生涯画上了令围观群众满意的句号。只可惜那次临终前的出手所提供的证据链太隐晦,世上唯有黄蓉这样聪明的美女才能了解朱聪的用意。彼时朱聪出手,扒的不是鞋,是寂寞。
与朱聪时代相比,现代扒手的职业环境貌似宽松。朱聪时代,扒一贯流放一年,按照《宋史》“米石不过六七百”等记载和现代大米每公斤两三元的市价,推算宋代一贯钱的购买力相当于现在少则六百多则两千的人民币。但现在扒窃六百元,只能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吧,毕竟人道主义啊。想起数年前我人生的第一只手机,价值近千元,就在公交车上被扒手悄然取走,当时心情很不爽,曾经很不成熟地反复问候他母亲。换作现在的我,自然会理性些:默默地在内心深处裁定把他“徒一年”。■ 扒手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