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1997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第八个五年计划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三联生活周刊)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3年3月15日至31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2977名。会议选举江泽民为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荣毅仁为国家副主席,乔石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任命李鹏为国务院总理。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后的宪法,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坚持改革开放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写进了宪法,突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把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以立法形式确定下来。会议还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决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决定。

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于1994年3月10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980人。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于1995年3月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2977名。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5日至17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代表2974人。会议听取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还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关于《纲要》报告的决议,这个《纲要》是党的“十四大”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之后,第一个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中长期计划,是一个改革创新的计划。

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3月1日至15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代表2962人。会议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第八届人大正是第八个“五年计划”(1991~1995)实施期间。“八五”计划编制初期,各项经济指标都相对较低,提出建立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经济体制。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1993年,国家计委对“八五”计划进行了调整,把经济增长速度由“八五”初期的6%提高到8%~9%。这次调整尤其注重优化产业结构问题,提出强化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能源和原材料工业的发展,积极发展机械电子、石油化工、汽车制造、建筑业等支柱产业,加快农业和第三产业发展。

“八五”计划期间,提前5年完成了到200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的战略目标,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1995年国民生产总值达57650亿元,扣除物价变动因素,是1980年国民生产总值的4.3倍。中国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包括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对外开放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形成了由沿海到内地、由一般加工工业到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的总体开放格局。 1997五年计划1993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八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