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面对的人道危机

作者:曾焱

(文 / 曾焱)

我们面对的人道危机0( 2008年6月2日,都江堰德国红十字会医疗队帐蓬内迎来一位新生儿 )

三联生活周刊:今年5月8日世界红十字日的主题是“携手为人道”,呼吁共同应对全球人道危机。在中国,我们面对的人道危机是什么?

江亦曼:中国目前处于和平时期,我们面临的人道危机主要来自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给我们带来的挑战。根据今年世界红十字日的主题,我们提出的口号是——凝聚人道力量,重建美好家园。只有这样,中国人才能理解“携手为人道”的内涵,为汶川地震的灾后重建奉献一份力量,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对于国际红十字运动的七项基本原则,我们也根据中国特点,总结为“人道、博爱、奉献”:“人道”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共同价值,“博爱”是当年孙中山先生为广东番禺红十字会亲自题写的,“奉献”是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

三联生活周刊:中国红十字会现在面临的最大挑战是什么?

江亦曼:首先,红十字会自身的组织网络还有很大发展空间。比如七项原则之一是志愿服务,我们的志愿服务工作这几年才开始发展,要把它变成相对固定,并具备一定专业技能的网络还需要努力。另外,“应急救援”是我们的第一职责,但从对汶川地震的救助经验看,这种应急救援能力与国际水平差距很大。以前我们更多强调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在感觉到还有更重要的问题,包括心理救援、洁净水提供以及最不起眼的公共厕所的搭建,这些都需要具备专业技能。最简单的例子,我们的救援人员或志愿者往往不考虑自己的生存条件,打个背包就去了,这并不符合灾难救援规律。目前我们已经开始加强对“应急救援队”的组建和实战演练,以中国红十字会上海华山医院为例,建立了一支由40多名志愿者组成的队伍,包括外科医生、护士、电工和后勤保障人员,配备了专业技术装备。

从外部环境说,我们面临的挑战是急需完善立法和政策指导。汶川地震后民众爱心迸发,这是中国公益社会很好的发展契机。但现在捐赠过于混乱,国家虽然有《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还需要进一步规范。一个国家,强大的人道形象不但要看政府,也需要民间形象。

我们面对的人道危机1( 江亦曼 )

三联生活周刊:目前中国红十字会提出自己的主要职责是抗灾救灾和卫生救助,这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的吗?

江亦曼:随着世界局势的变换,自然灾害更多影响了人民的生活。在1949年之前,中国红十字会开展了大量战场救护、难民救助等工作。新中国成立后,中国进入和平时期,但自然灾害频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由此规定,中国红十字会的第一项职责就是“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近年的重大灾难,比如1998年特大洪水、2003年“非典”、2004年印度洋海啸、2005年禽流感、2008年冰雪灾害和汶川地震,红十字会都作为政府的助手,积极参与了救助。

三联生活周刊:红十字会还有一个为公众所熟知的原则应该是中立,中国红十字会在这方面如何作为?

江亦曼:“中立”是七项原则之一,不带任何政治和宗教色彩。中国红十字会在中立原则上做得最突出的是在台湾问题上,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们完全从人道需求出发,以中立立场推动海峡两岸关系。还有对待艾滋病感染者中的吸毒人员,我们不去判断他们的行为合法不合法,只从人道角度来尽量保护吸毒者免受艾滋病的侵害。男同性恋群体,我们也不评判他们的生活方式,只要求他们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新疆有人员被关押在关塔那摩监狱,中国红十字会也为他们转交家信给亲人。

三联生活周刊:中国红十字会的筹款方式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一样吗?

江亦曼:不太一样。《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红十字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有四方面:红十字会会员缴纳的会费;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款物;动产和不动产的收入;人民政府的拨款。《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规定,除上述四方面外,中国红十字会的经费来源还包括其他合法收入。

三联生活周刊:我在日内瓦采访时,国际委员会、联合会有关负责人都希望中国担负更多人道责任。您如何看待中国红十字会在国际红十字运动中的能力所及?

江亦曼:中国红十字会还不是发达国家红会,但国际红十字运动也不应该总是少数几个国家在起主导作用,有些国家的捐款甚至占到80%。我们并不承诺中国是一个捐款国,但愿意力所能及地去帮助一些比中国更有人道需求的国家,共同体现人道价值。

中国红十字会担任过红十字和红新月国际联合会的副主席,目前是领导委员会成员。虽然我们自己也面临更多的自然灾害和人道需求,还是尽力履行国际义务,这主要体现在全球范围内的紧急救援上。比如2004年底印度洋海啸,我们发出了紧急呼吁,为受灾国募集到4.43亿元人民币的救助款物,绝大部分用在帮助他们进行灾后重建上,这是中国红十字会首次参与的规模最大、效果最好的一次国际救援行动。我们还准备开展非紧急的发展性合作项目,从去年开始,商务部委托中国红十字会先后承办以发展中国家红十字会高级官员为对象的“加强国家红会能力建设”和“社区卫生”国际研修班。外交部通过红十字会的渠道,每年安排600多万元人民币援助一些受灾国家。我们也在不断吸纳其他国家红十字会的经验,和十几个国家的红会签订了合作交流协议。■

资  讯

1904年,为了救援日俄战争中的中国东北战地数百万难民,上海商人沈敦和等人联合英、法、德、美各中立国人士,在3月10日组织成立了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1907年7月,支会经清政府批准更名为“大清红十字会”,上海华山医院成立后是中国最早的红十字医院。1911年这个组织改名“中国红十字会”,并在1912年得到国际承认,正式成为国际红十字成员。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完成改组并配合政府处理战争遗留问题。1950年8月2日,在北京召开中国红十字会协商改组会议(实际为新中国红十字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952年,周恩来作为中国外交部部长宣布承认1949年修订的日内瓦四公约,同年8月,第18届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大会承认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国唯一合法的全国性红十字会组织。这是新中国在国际组织中恢复的第一个合法席位。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国家主席令公布施行。国家以法律形式宣布,中国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救助的社会团体”,对其性质有了更准确的界定。■ 人道面对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中国红十字会北京红十字会危机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