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植树咋还收费?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杨余仓)

我是一个农村小学五年级的班主任。开春时节,我组织班上的孩子去当地参加义务植树。到了现场,没想到却吃了个闭门羹。植树点的工作人员称,植树需要付费。理由是,树苗是他们“买”来的,地是他们“租”老百姓的,整地挖坑的大型机械及人力、植树工具、浇水车、水管、水桶……言下之意为“接待”社会植树,他们前期已经投入了很多,而且后边为了抗旱保成活,还要不断增加投入,“市场经济,一切得靠钱说话!”

听了这些,我一时语塞,就央求他们说,孩子们兴趣很大,大老远来一趟不容易,就让他们干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吧。工作人员斩钉截铁地说:“不行!”并给我强调植树是个技术活,不是谁都能种活的。我承诺让孩子们认真种,保成活后,他又以安全为由,百般拒绝。最后看我们不肯走,又建议我说,如果真想培养孩子们的“环保意识”、“责任意识”,还是让孩子们献点爱心,出资认养林木绿地为好。总之一句话,孩子们要参加义务植树,非得过了“钱”这个关不可!我们当地是贫困县,我们又是农村小学,孩子们的父母全是农民,他们根本就没有“献爱心”的能力,只有无偿付出体力的“本钱”。

为了让我彻底死心,工作人员告诉我,孩子们小于11周岁,法律不允许他们植树,把我们“扫地出场”。回家的路上,孩子们都很失望,我也很郁闷。晚上我查阅了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有关植树活动的“决议”和“办法”,其中虽有“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十一岁至六十岁,女十一岁至五十五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的规定,但我理解这是为了强调尽责的同时,保证不给老弱病残压任务,并不是排斥他们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关于费用问题,“办法”中也明确规定:“义务植树所需的苗木费、管护费,应当根据自力更生勤俭节约的原则,一般由林权所有单位负责解决。”答案不言自明,我们更乐见电视上帮着领导提桶拎水的少先队员,可现实中植一棵树,咋就那么难?

更正:1.本刊第13期《从潜伏到接管的武汉岁月》一文因采写后未交刘实同志校阅,有部分史实需择要更正如下:新四军“五师突围”事件,地下党得到情报时间应为1946年5月,国民党军发动总攻时间应为1946年5月下旬;向“五师”送情报的岳健中和为岳开通行证的陈枫当时与刘实还是进步朋友关系;解放后进入武汉的青年团负责人之一是“胡克实”而非“吴克石”;另文中关于“中原军区与党中央来往电报”等情节来源于其他史料,非刘实同志口述。此外,据刘实同志意见,大标题似可用《从地下斗争到解放接管的武汉岁月》,第一段小标题似可用“在武汉扎根”。

2.本刊第15期《艺术电影在中国》一文提及全新影院“库布里克”在北京东直门亮相,实际上该影院名为“百老汇电影中心”。特此更正并致歉。 收费植树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