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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选“村官”的升迁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近日,笔者在乡下调查时发现这样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一些地方村级“两委”班子换届选举中落选的原任“村官”,在落选后被安排到乡镇任职。基层民主有些变味,广大群众反映强烈。
在村级“两委”换届选举中,原任“村官”作为候选人落选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若落选后,他们还能继续高升到乡镇任职,那就有点匪夷所思,让人觉得很不正常了。落选“村官”任职乡镇,固然体现了上级对他们的关心,但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容易导致乡镇机构和人员超编,加重乡镇的经济负担。第二,落选“村官”未经招考就进入乡镇公务员行列,既违背了《公务员法》等法规,又容易滋生腐败,败坏政风党风。第三,落选“村官”任职乡镇是“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陈旧思想作怪,不利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利于调动当选者的积极性,有悖村级“两委”选举的初衷,使选举意义大打折扣。
我很想在此提出建议,各地在对待落选“村官”问题上,一定采取审慎态度,区别对待。对那些确有真才实学的落选“村官”,要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录用到乡镇任职。对那些热衷于吃吃喝喝、跑关系的落选“村官”,要按有关规定处理,坚决不予迁就照顾,更不能安排到乡镇任职,从而真正体现村级“两委”选举的公平、公正、公开。(文 / 吴建华) 落选村官升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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