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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位的“阳光工资”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近日,笔者走访了我市城区附近的几所农村中小学校,发现教师们的抱怨声一浪高过一浪,已严重影响到了教学质量。其原因是,自2007年实行“阳光工资”以后,市直学校的教师都领到了100%的“阳光工资”,并把原来拖欠的工资也给补上了,而农村学校教师的“阳光工资”不仅没有补,反而还被扣了40%,也就是说,农村学校的教师只领到了60%的“阳光工资”。对此,老师们“忍”了——涨点总比不涨强啊!
可是,近期市直学校的教师又涨工资了,并且还补发了23个月的工资,而农村学校的老师工资却还是“空调”——涨在了档案上(以备今后“糊弄”来检查督导工资的领导)。由于本地市直学校和乡镇学校的工资本来差距就很大,加上最近几次该涨的工资没涨,使得市直和乡镇的教师工资相差1000多元。我们不禁要问:难道教师也搞城乡二元结构,涨工资要分三六九等?
更让农村教师愤怒的是:不仅不给涨工资,反而每个月还要扣120元钱作为绩效工资,而绩效工资的分配很不明晰。《劳动法》有同工同酬的规定,《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可是,很多地方政府都对这“两法”置若罔闻,也暴露出当前教师在社会上的弱势地位。(文 / 张子文) 学校教师工资阳光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