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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吃回扣了吗?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司振龙)
据说,古时候土匪界有个“两不抢”的规矩:一不抢郎中,那是救死扶伤的;二不抢教书先生,那是教人向善的。就目前情况看,古郎中今医生、古教书先生今教师,俨然脱下了古装马甲之后,两拨人都上了“贼船”。
“两高院”日前发布《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特别明确了医务人员、教师等组成人员构成商业贿赂犯罪的刑事责任问题。“两高院”有关负责人说,医生“开单提成”,收受医药产品销售方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教师收受回扣”,群众反应强烈。
关于教书人的一块,《意见》说:“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师,利用教学活动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销售方财物,为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这下,我被“雷”趴下了:原来偶尔和学生礼尚往来的我竟然、居然没吃回扣!可我不避言,《意见》中某些说法不够精准,而且有着未经调查就发言的嫌疑。事实是:就本国教情而言,有资格、有能力吃回扣的“教师”,说白了就是教育机构中掌握“物权”的管理人员,而真正教师担当的“教学活动”,实质上是和“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销售方财物”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情。如若不信,检索相关报道看看,究竟是哪些“教师”吃了回扣。 吃回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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