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摇滚的“70后”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李勺)

天冷就要穿棉袄。今天我穿了一件黑色棉袄,出了门才发觉,除了黑棉袄,还有黑长裤、黑鞋子、黑墨镜。俨然是十几年前热爱摇滚时期的我。

那时我大学毕业一年多,刚从一个金融机构辞职出来,在男朋友开的小广告公司里帮着管管钱,有一搭没一搭地复习文学史以备考研,“业余”跟老余混着。老余是个摇滚青年,刚刚大学毕业,漂着,打算跟几个朋友搞摇滚乐队,他晚上住在我男朋友公司里,就当是守更的。我男朋友其实也是好此道的,他常常想象着,接下一个大的广告客户,拍电视片、搞活动的时候,要怎样调动摇滚因素。所以他有时带老余去见客户,向人介绍说:这是我们的音乐策划。

于是在夜晚的广告公司,我们大家在烟雾缭绕中高谈阔论、喝酒、争吵、听老余弹吉他、大家一起吼吼“一无所有”什么的。我对摇滚几乎是无端的热爱,因为我不懂音乐,只是听他们说着这些话题就头皮发紧,手心出汗,虽不能至而心强烈向往之。在预想的摇滚乐队中,我是一名词作者。我曾经把自己写的若干首诗拿给老余看,他都觉得太长了,所以不具备摇滚歌词的爆破感。我毫不觉得受打击,力图从“长诗”里裁剪出一点片段。我到现在还能记得的是一首《桥》:“刚刚复活的桥/架在悲喜的两端/这是我梦中仰望的桥/梦中漫步的桥/我看见天空/就这样被衔接起来。”但我已经记不得,“乐队”是否认可了这首歌词,因为现在看,它还是缺乏爆破感。

我也常常跟老余在大街上走。我们俩的穿着基本是一样的:黑夹克、黑色瘦腿牛仔裤、黑色大头鞋,都留着黑黑的披肩长发。老余说:“后面的人一定以为我们是姐儿俩。”我说:“不!是哥儿俩!”我们昂首阔步,穿行在人群中,海风吹拂。

过了一年多,乐队也没成立。我终于考研到了北京,老余继续在那个海滨城市漂着。又过了两年,我男朋友的小公司彻底关张,他到北京投奔我,找了个合资广告公司打工。老余就失去了联系。

又过了好几年,一天老公(因为我结婚了)打电话给我,非常兴奋,因为像电影里一样,他和老余在国贸的大堂里相遇了。老余供职于一家IT公司,到北京出差,第二天一早的飞机回去。我当时在准备博士论文的开题,忙得鸡飞狗跳,不能对角线穿越北京城赶过去,只在电话里跟老余聊了聊。他早已经不搞摇滚了,同事们一起K歌,会给他点一首《青藏高原》,因为只有他能唱得那么高。头发,理了短短的平头,“方便”。后来我又追问老公,老余穿什么衣服,他想了半天,说是长袖T恤,但记不得牌子了,反正相当贵的那种。

到如今又是几年过去了,我老公遭遇到有史以来最大的人生危机,我们得想办法卖掉去年高价位时买入的房子,以应付接踵而至的种种问题。■ 70摇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