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跑马拉松的村上春树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小贝)
有很多作家都热衷于体育运动,哈罗德·品特和汤姆·斯托帕喜欢打板球,贝克特的板球打得十分出色,至今仍然是唯一一位入选《威斯登板球年鉴》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如此运动生涯》一书的作者戴维·斯托里玩橄榄球;加缪喜欢踢足球,他曾经说足球场是他的哲学学校;美国作家约翰·欧文爱摔跤;厄普代克喜欢高尔夫;村上春树跑马拉松。
59岁的村上春树在接受德国《明镜周刊》专访时说,他每天写4个小时,然后去跑步,跑10公里左右。他曾经从雅典跑到了马拉松镇,“那是原版马拉松,是一条历史性的路线,虽然是反向的,因为我不想在交通高峰时抵达雅典”。
村上春树跟其他从事体育运动的作家的一个显著区别是,对这位日本作家来说,踩跑道不只是敲击键盘之余的休闲活动,跑步有着深远的精舍内涵。村上说:“长跑不是为了战胜对手,你唯一的对手是你自己,面对的只是内心的挣扎:‘我是不是比上次提高了?’长跑的本质就是一次又一次地把自己逼到极限。”
村上认为好身体是搞创作的本钱,所以他早睡早起,天天坚持跑步。他多次参加过波士顿的马拉松,感到参加这一活动是一大享受:“波士顿马拉松是中午12点开跑,一路上家家户户边看赛跑边烧烤的香味扑鼻而来。在赛程中部的韦尔斯利女子大学前面,女大学生们齐刷刷地排列着,用顶大的声音一起高喊‘加油!’”
是写成一本小说,还是冲过马拉松的终点带来的快感更大?对此村上回答说,写完一个故事就像生一个孩子,幸运的话,作家一辈子能写出12部小说,“写长篇非常累人,每次都累得像狠狠拧过的抹布。我不知我有生之年还能再写几部好书,我希望我还能再写四五部。跑步的时候我不会感到这种限制。我每4年出一本厚书,但每年跑一个10公里比赛、一个半程马拉松和一个全程马拉松。迄今我已经跑了27次马拉松,接下来很自然地就是第28、29和第30个”。虽然跑马拉松曾让他累得感觉四肢就像抖开的包袱似的彻底七零八落,但毕竟只是几个小时的事情。
他开始跑步也就是20多年前的事,在从事写作后不久。二十来岁的时候,他完全没有当作家的雄心,大部分时间都在忙于跟妻子一道管理他的爵士乐俱乐部。但在1978年4月1日看棒球比赛的时候,他突然想到自己可以写一部小说。他马上买来纸和笔,写了一篇小说,拿去参加文学比赛。结果他获奖了,小说马上就出版了,后来又出了第二部。他不得不考虑,是过开酒吧的社交生活,还是寂寞地写小说。选择写小说后,他搬到乡下,放弃了夜生活,由于担心长时间静坐对身体不利,他开始慢跑,“那时我33岁,仍很年轻,虽然不再是个年轻人。耶稣死去的年纪,菲茨杰拉德开始走下坡路的时候”。刚开始他只能坚持20分钟,到1983年他就准备参加公路赛了。
这本《当我们谈论跑步时我们都说些什么》有192页,前三分之二左右选自村上2005年为纽约马拉松做准备时写的日记。比赛前的3个月,他在夏威夷的考艾岛度假。在这本回忆录中,村上喜欢把他的肌肉拟人化,经常对它们下命令,把它们比做不愿意干活的工人,“只要你向它们说明你的期望,指出它们必须完成多少工作,你的肌肉就会服从,逐渐变得更加结实。一旦负重中止了一些时日,肌肉就会自动地假定他们不再需要辛苦地工作了”。他还把痛苦的肌肉比做法国革命法庭上相互争吵的选民。他写这本书并不是为了鼓励别人也爱上跑步,他讲述更多的是长跑的痛苦而不是冲刺时的兴奋。
在这本书中,村上透露了一些他写作过程中有趣的地方。他说,他的小说的形式跟他喜欢跑步有关,他更喜欢用英语而不是用日语演讲。他还讨论了一些他翻译成日语的英语文学作品,像菲茨杰拉德和雷蒙德·卡佛的小说,这本书的名字就是用卡佛的一篇小说的标题改成的。
1991年,村上跑出了自己参加马拉松的最好成绩——3小时27分,每5分钟就跑1公里。虽然现在参加全程马拉松已经感到力不从心了,但是村上说,只要还能走,他就会继续跑。“你知道我的墓碑上会怎么写吗?——至少他从没走过路。”■ 跑步村上春树马拉松日本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