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宵酒醒何处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何叶

2001年9月,我去看罗大佑演唱会,在上海万体馆门口碰到他,赶紧撩起裙子让他签名。7年来,这条绿裙子我再也没洗过没穿过,一直放在衣柜的最底层。这有点珍而重之的意思,可又一想,倒是挺像变态“粉丝”的。以前看过一个球鞋广告,好像是安东尼·霍普金斯,他扮演一个老球迷,偷偷溜进球员休息室,把球星们的球鞋一只一只拿起来,细细地嗅,然后又轻轻地放回原处……我明白,这就是一种完全非理性的迷恋罢了。

可现在,真的他就站在我面前。台上乐队不停地吼:“我要为你唱首走调的歌。”好吧,走调就走调,7年来这也不是我的人生第一次走调。乐队从第一首唱到了最后一首,最后主唱说不能再唱了,再唱不好的东西就要出来了。这时候,两瓶喜力下肚,我终于鼓起勇气走上前去,准备接受命运的摧残。

他还是老样子,身材挺拔,难称英俊,然而摇头晃脑手舞足蹈的样子非常之可爱。我伸出食指,戳了戳他的肩膀,他回头,笑着说,你好。我受惊过度,慌乱之下不由得把祥林嫂的段子又重复了一遍。如果他还记得这事,那他就是个变态偶像,还好他没有。我很不理智地又告诉了他另外一件事情。

12年前的一天,我躺在大学宿舍里看一本《读书》,上面有篇文章《这么早就回忆了》,看得我昏昏昭昭。突然门外一阵混乱的脚步声和尖叫把我惊醒,同学说,老狼要来学校开演唱会啦。闻言我心潮起伏,然后以和年龄不相称的沉着默默躺下。我不愿意和那么多不相干的人分享一种感情。当然,晚上看新闻,才知道骚乱的原因是黄海地震,“东方明珠”上的避雷针掉下来,在马路上砸了一个大坑。

他人真不错,我想,没有对一个陌生的崇拜者表现得无动于衷。我问他,我能抱抱你吗?偶像尴尬,然点头称是。不知多久之后,我松手,后面的年轻女孩开始排队。走在胡同里,我想起那个女演员薇诺娜·瑞德。她从小在嬉皮士营地长大,《麦田守望者》就是她的“圣经”,长大后她偶然得知这竟然是一本大受欢迎的畅销小说,不禁感到受伤。她说:“过去20年我一直以为这是一本只属于我的小说呢。我以为除了我没人知道塞林格到底是谁。原来并非如此。”

好一句“原来并非如此”。可我拥抱的不过是又一具肉身而已嘛。气急败坏下,我继续喝酒唱歌。有人唱了一首《I Try》,里头的歌词说:“我试着说再见但我呛到,我试着走开但我摔了个狗吃屎,我试着隐藏什么但一切昭然若揭。” 今宵酒醒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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