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社保案即将尘埃落定
作者:魏一平( 4 月 11 日,陈良宇因受贿及滥用职权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 18 年(视频截图) )
起自2006年夏天的上海社保案,随着主角陈良宇的宣判即将尘埃落定。
4月11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中共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案宣告一审判决,认定陈良宇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一审判决认定陈良宇的犯罪事实为:1988年至2006年,陈良宇利用担任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区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上海新黄浦(集团)公司、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等单位在拆迁补偿、获得财政补贴款、解决楼盘闲置问题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9万余元。案发后,陈良宇动员其亲属退缴全部赃款。
2002年,陈良宇在担任上海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市长期间,违反有关程序规定,擅自决定将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持有的上海路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限期转让给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导致该股权价值未按规定进行评估而被低价转让,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2亿余元。
2002至2003年,陈良宇在担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期间,明知其弟陈良军不具备土地开发的资质和条件,为徇私情同意有关部门违规为陈良军征用土地,导致537亩土地被征用,其中183亩系由耕地转为建设用地。陈良军最终违规获得354亩土地使用权,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441万余元。后陈良军将其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变相倒卖,非法获利人民币l.18亿元。
( 王成明
原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董事长
2007年12月20日在长春中院受审,王成明因共同贪污3亿元罪名成立,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受贿21万元罪名成立,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两罪并罚被判死缓。
)
2004年,陈良宇在担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期间,违反规定,帮助某公司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融资,致使10亿元社会保险基金被违规动用而置于巨大的风险之中。
除去陈良宇,对另外近30位政府高官、国企高管及资本玩家的审判也已次第完成,对此案中几位主要人物的判决彰显了法律的威严。■
(据新华社相关消息整理)
( 韩方河
原华安基金公司总经理
2007年9月26日在上海一中院受审,牵涉操纵海欣股价案,受贿超过400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8年。
) 陈良军上海社保案上海社保法律陈良宇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