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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山东沂南 冼兹
去年底开展“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国家下了大决心,但就跟这些年实施的粮食补贴等政策一样,本来是一项惠农的好政策,但在一些商家逐利的冲动下,却出现搭车的“下乡坑农”现象。
“家电下乡”的操作程序是:先通过招投标决定生产及销售流通企业,然后再指定销售网点,农民们在指定网点购买了中标企业生产的中标产品后,持所购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以及家电包装中附带的绿色家电下乡专用标识卡,前往户口所在地申报财政补贴。但事实上,由于流通信息的局限,广大农民对于“家电下乡”的中标企业和电器产品所知甚少,这就给了一些企业浑水摸鱼的机会。笔者老家在山东农村,春节期间回家时发现许多人购买了所谓的“家电下乡”电器,但当我询问这些电器的绿色家电下乡专用标识卡时,好多人都一脸茫然,一些人甚至连购物发票都没索要。原来卖电器的告诉他们,这就是“家电下乡”产品,农民所享受的补贴就是电器的降价,殊不知这些电器中有很大一部分压根儿就不是“家电下乡”产品,而补贴也根本就不是通过所谓的销售商降价获得的。在农民如此懵懂无知的情况下实施“家电下乡”政策,农民的利益何以保障? 下乡家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