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有些精神分裂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莫震宇)

​我们是有些精神分裂0( 2005年12月,桑坦格罗举在她的办公桌前整理法律文书。一家音乐唱片公司控告她非法下载音乐 )

“我们美国人是有些精神分裂的,一方面,我们在文化上鼓励创新,重视自由;但另一方面,我们却采纳极端保护主义的版权法律架构,垄断知识,压制创新。”劳伦斯·莱西格(Lawrence Lessig)在讲台上激昂陈词,与其说他是个法学教授,不如说他是个公众演说家。1995年以后,几乎有关数字时代最重大的论争中都能看到他的身影:AOL-时代华纳合并案、Napster音乐版权大战、微软反垄断案、俄罗斯黑客斯克利亚罗夫事件、DVD破解案……他最有名的案子是个败诉案。根据美国版权法,1928年在“汽船威利”中首次露面的米老鼠,于2003年失去版权保护,进入公共领域。但为了保住每年几十亿美元的收入,迪斯尼通过政治游说,1998年在国会通过法案,将个人版权期限和法人版权期限分别延长20年。有个叫埃里克的人状告国会此举违反美国宪法,劳伦斯·莱西格是他的律师。虽然案子在巡回法院和上诉法院败诉,但莱西格成功说服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听取他的上诉。这个听证会被认为是好莱坞巨头与公众利益之间的最高对决。2003年1月15日,最高法院以7∶2判定莱西格败诉。

作为斯坦福大学的法学教授,也是“数字自由”运动的旗手,莱西格的观点一向十分鲜明:媒体巨头滥用版权保护,限制了知识的传播与流通,侵害了公众利益,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系统必须改变。他为听众描绘了一个分裂的国家,一边是那些主张完全控制版权的人,另一边则是支持创新共享自由的人。

在不断发生的版权纠纷中,美国唱片工业协会是最出风头的一个。RIAA是由美国各大唱片公司共同成立的一个行业协会,其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打击盗版,主要方式是游说国会和提出各种诉讼。好像没有谁没被它告过的。官司的结果有输有赢,但不得不说,美国版权法律系统的完备,离不开RIAA的“努力”。

1998年,RIAA在帝盟公司(Diamond Multimedia)推出数字音乐播放器Rio PMP前起诉,认为Rio设备违反了1992年制定的《家庭音频录制法规》。该法规规定,所有数字记录设备,应该具备有防止随意拷贝的技术。而帝盟公司认为,Rio不是一种记录设备,而是一种音乐文件的播放器,它只不过从微机硬盘上下载文件罢了。这场官司的最后结果是,法庭否决了美国唱片工业协会的请求,MP3音乐播放器因此顺利面世。

还是在1998年,娱乐公司和RIAA们取得了一个重大胜利,克林顿总统签署了国会通过的《数字千年版权法案》,明确了唱片公司对于网络上的音乐也同样享有绝对的版权,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非法传播。RIAA拿到了尚方宝剑,联手唱片公司告倒了一大片专门提供音乐下载的网络服务商和网站,其中最著名的就是Napster和MP3.COM。但《数字千年版权法案》只适用于存储在互联网服务器中的数据,个人计算机中的数据则不在范围之内。就是说,P2P软件服务商不因用户的盗版行为而承担法律责任。学乖了的服务商又不给RIAA再次抓住小辫子的机会,留给RIAA的最后一条路就是起诉个人用户。最终,法律的矛盾在唱片工业与个人用户之间激化。

RIAA开发了一个软件,不间断地在网络上扫描IP地址,一旦发现某个IP地址存在非正版的音乐内容,就会按照电信公司提供的地址发警告信,索要版权使用费,如果依然没有奏效,就会采取法律行动,将那个IP使用者推上法庭。因为RIAA唯一能确认的证据只是一个IP地址,并不能保证被告上法庭的人一定就是计算机的唯一使用人。也闹出了不少笑话。被告人当中包括了婴儿、文盲、残疾人,甚至是已经死了好几年的人。

“这就是我们的未来。这告诉我们一个开放的空间是如何被关闭的。这就是封闭的社会得以重现的结构。在这个封闭的社会,少数人控制着多数人的接触,少数人控制着内容。在哪里使用,观看,或者发表批评意见,或者分享内容,你都需要某些人的许可。公有领域化为乌有。对于你接触到的每样东西,你接触得到是因为你得到了某些人的许可。”但愿劳伦斯·莱西格所描述的未来不会实现。■ 精神分裂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