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的表格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王先生)

最近我们单位的人事处发下来一份表格,让每个职工填写。办公室总共6人,填好的表全部被退回。我更惨,先后被退回3次。原因出在社会关系那一栏。

其实很多年来的填表,这一栏已经变得非常简单了。而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却复杂得如同克格勃调查。就说我吧。第一次退表,是因为我没有填写丈夫、母亲的姓名和住址;第二次,是因为没有填写我丈夫、父亲的姓名和住址;第三次,是因为没有填写我丈夫的父亲的单位名称(他已经去世)。另外,据说,退回来的原因十分多样,比如,没有填写前夫(或前妻)的情况;没有填写再婚丈夫(或妻子)的情况;没有填写已经死亡的祖父、祖母的工作单位。

面对这样的表格,很多人提出异议:单位是否有权利知道一个员工如此详尽的私人信息?是否侵犯了隐私权?职工和单位的雇佣关系,难道要涉及诸如此类间接的亲属关系吗?尽管很不情愿,但大家还是按要求填写了,然后议论不休,猜测填这种表格的各种原因。我觉得,单位有管理职工档案资料的权利,但职工也应当有知情权,而且人事部门完全可以告诉职工,填写每种表格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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