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霸王条款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张悦)

前不久我的公交卡被偷了,拿着办卡时交的30元押金收据去挂失。公交公司说:必须在卡和押金收据皆在的情况下才能退卡、退押金。末了又加上一句:收据上写着呢,也不好好看看!我赶紧展开收据搜寻,终于在右上角看到一个长条小红章:背面有内容。我又赶紧翻过来,看到一个稍大一点的红印章:乘车卡如出现弯、折、水浸、丢失不能正常使用时,押金不予退还。这不是明显的霸王条款吗,我是先填了单子交了押金拿到卡之后才拿到这纸收据的,申请办卡时怎么没人跟我说清楚呢?旧卡的30元押金没拿回来,又交30元才办了新卡。

在卡被偷的前几天,我刚充了100元,服务员说不能给退。其实公交卡就是公交公司与华夏银行联合发行的华夏卡,当初办卡时的手续与申请银行卡一样,填上了详尽的个人资料,那么为何在银行挂失可以凭借这些资料取回剩余的钱,同样性质的公交卡却不行?

跟朋友抱怨,她说我已经很幸运了。这卡只要窝了或者掉了一个小角,就作废了,卡里的钱同样不退还。几年下来,她和她老公的卡窝坏过1个、掉角了3个、没磁性的2个,卡上的余额前前后后加起来,少说也有400多元。 公交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