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失误,原告买单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哑哑)

最近邻居阿姨颇为烦恼。她10年前借了一笔钱给同事,到还款时同事却玩起失踪。无奈,她告上法庭,因为有借条,法院很快判决同事还钱,可此时那同事早已不知去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被迫中断。

原以为这笔钱就这样打了水漂,可最近突然有了这位同事的下落,原来对方跑到外地去开了店,还买了房。阿姨很高兴,这下自己那笔钱有着落了。可当阿姨兴冲冲去到法院后,得到的答复却似当头一盆冷水,“时间太久,卷宗已丢失,所以无法执行”。阿姨想不通:照理说只要有判决书原件,又曾申请过强制执行,法院就应该继续执行,即使卷宗丢失,也是法院内部管理问题,与执行没必然联系啊?而且如果卷宗真丢了,法院肯定有过错,应当承担责任,可现在随便就把责任转嫁给了原告。阿姨不甘心,又托熟人又送东西,回答还是“没戏”。

折腾了一段时间,阿姨对强制执行也不抱什么希望了。她现在每天都在跑步练身体,她说,等过几年退休了要亲自去追回她的血汗钱,现在要把身体练得棒棒的。难道她真的只能靠自己了? 原告法院法律法制买单阿姨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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