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子的审美基础

作者:贾冬婷

(文 / 贾冬婷 李孟苏 钟和晏 于萍 舒可文 苗炜 李论)

好房子的审美基础0

居住对于人类是永恒的话题,它的目的是人如何自由和尊严地生活。

2001年1月,当我们以“居住改变中国”为题讨论中国的居住状况时,我们所依据的社会背景是,经过10年的住房制度改革,福利分房制度基本接近终点,已经被住房商品化所代替,民主社会所依赖的私有财产成为社会现实,财产观念的改变,将改变消费结构、人际关系、生活理想等一系列的社会面貌,选择居住地的自由成为可能,很多观念中的憧憬都成为需要实施的事务。

广州是全国商品房市场发育最早的城市之一,90%以上的居民拥有产权房,也就是说90%的居民是自己选择了自己的房子,但今年8月广州市情民意研究中心的“广州市民个人生活”追踪调查中,有一项数据令人关注:市民对住房状况的满意度为26.2%,比去年下降3.6个百分点,这项指标4年来一直持续下降。在调查的“经济生活感受”6项指标中,只有“住房状况”1项的满意度下降、不满意度上升。其中的原因必定是复杂多样的,但至少有一点也许是不能忽视的,住房的商品化使房子的供应量增加了,房子的种类和风格样式增多了,住房的自主选择度提高了,这时候我们却发现,在衡量一个好房子、好居所的时候,我们的参照系是如此之弱,以至于更多的人只能在缺少参照系的状态下归顺于开发商的广告劝说,房产有了,但没有展开与自己的生活相吻合的自主空间,面积大了,生活的丰富性和自由度没有增加。

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显示,2005年,全国城镇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17.7平方米。居住的基本物质需求得到缓解,社会各方面的商业化程度也在加深,物质消费的面貌叙述着我们的生活面貌和质地,这一年《三联生活周刊》提出了“物质审美主义”的概念。审美的依据首先是情感的流动,物质审美主义针对的是在物质架构的生活世界里情感和精神的活动空间。在这个概念下,我们首先是在中国的传统居住方式中寻找能安顿身心的居住理念,回溯中国居住形态的演化就会明白:实际上,在中国传统文化里描述的居住方式中,居所作为物质的种种形态,竟是精神审美的途径,甚至是境心相遇、接通万物的种种契机。

有社会学家认为,当今的社会样式恢复了居家的重要性,住所再也不仅仅是吃饭、睡觉的地方,而是成为避开外界打扰、自我调整和消遣,甚至工作的地方。对于现代住宅的要求必定也会越来越复杂多样和苛刻细致。为了继续深化物质审美主义在居住上的话题,我们将把如何理解好房子的问题进一步细化,从具体的生活细节中寻找审美的途径和方式。

1951年8月的一个星期天,海德格尔面对着一屋子的建筑师做了一个题为“对建筑安居功能的思考”的报告。当时的德国依然面临着房子紧缺的问题,德国的建筑师们都在忙着在战争废墟上重建家园,忙着探索新的住房样式和城市规划,这时海德格尔告诉他的听众,安居的困境并不是房子不够用,真正的困境比“二战”的灾难要古老得多,那就是人们需要探索安居的含义。最终他把居住的物质问题引向了一个与天、地、人、神相关联,与人的存在本身相关的精神世界。

这个思路在中国的古典文化中并不缺少,但海德格尔的报告所针对的困境在技术更新、商业力量和人口向城市聚集等社会条件上与我们目前的现实更为接近。关于好房子的理想,在短短的10多年间我们经过了从关心基本面积到户型开间,到追逐风格样式几个阶段。

但是,关于好房子的想象和判断,似乎不可能在这种物质的属性中找到大比例的共同点,只有属于同一社会学背景的人才有可能相互理解,即使这种情况也会越来越少,因为我们的社会不仅在物质上,而且在精神上也变化得太快,这必定加大各代人之间、地方之间、个人之间的不同理解。但是在海德格尔所说的安居意义上,如何理解好房子的含义仍然存在着一个审美的基础。

审美一向是社会学家和哲学家注意的问题,因为美学理想并不反映人类为物质生存而进行的生存斗争,而是一项为自尊而进行的社会斗争。

一开始,好房子就是一个能调整与自然的关系、展开生活场景、让人安居的地方,海德格尔举的例子是一种已经消失了的黑森林地区的农庄,在那里一个农夫设计的所有细节无论是结构还是居室的安排,都没有关于建筑样式或装饰风格的多虑,他的心思只着意于一家人将在这里度过的漫漫人生,海德格尔当然知道那种农庄所依赖的社会条件已经完全消失了,借助一种过去的房子来谈论安居,他只是试图以它的意义来抵御现代社会中对偶像的崇拜。因为在他的研究中:人类只有摆脱了对任何偶像的崇拜,才能去思考天地人的问题,而后才能得到安居的含义。

现代的偶像中除了上帝,还有各种类型的权威力量、时尚趣味、流行风格等等。抵御偶像对真实生活的干扰需要的是一种理性的审美活动,美国耶鲁大学的哲学教授哈里斯专有一书探讨《建筑的伦理功能》,其中他说到,在房子上使用借来的风格不仅是创造的贫乏,也是对理性主义的逃避。任何一种传统中形成的样式离开了当时当地的生活就沦为一种纯粹的风格,而任何一种风格的本质都是短命的,依赖于特定风格的趣味很快也会变成乏味的,居住者的满意度就会下降。当然开发商会把这种责任推给消费者,无论什么风格的流行都是消费者选择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消费者只能自己承担责任。开发商林少洲提到,他在接手北京的“欧陆经典”楼盘的工作时也曾感到过困惑,且不说建筑本身的风格是一种拿来手法,为了强化这种对欧陆风情的想象,它的园林环境里还竖立着一些欧洲的女神像,林少洲后来发现,住在这里的人们并不知道她们都是何方神圣,也不会跟这些女神有任何关系,因此好像很多余。建筑师周榕说,有自我感受的人是不会接受这种复制品的,因为很多拿来主义的特定风格的房子,人住在里面像客居别处,像是在模仿他人的生活,自己的生活感受反而被忽视。

哈里斯对理性主义的强调其目标也就是海德格尔关于安居的含义,哈里斯说一个能让人安居的好房子可以是一个小木屋,也可以是一个宫殿,面积和样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各种可能性中取舍借鉴。因为在今天,过去的价值观和方法论都受到挑战,我们自己的梦想也变得不再明确清晰,过往的经验不能再为我们指出方向,这时候理性和真实就变成我们可借助的最重要的标准。也是在这个意义上,物质审美主义分子可以在选择中改变自己居住的品质。艺术家艾未未虽然没有建筑师的“身份”,却造了40多处房子,他的建筑原则之一来自哲学家维特根斯坦,艾未未说:“一个好建筑师和一个坏建筑师的区别在于他能不能抵制诱惑。一个是在试图做所有的可能性,另一个是在排除所有的可能性,并找到一个绝对点。”所谓物质审美主义者也和好的建筑师一样,能抵制生活信念之外的诱惑,那个绝对点就是体现自己的意志和情感,建立与自然资源、城市环境、人际关系的适当关系。

也是在8月的一天,《三联生活周刊》邀请了北京的一些建筑师一起谈论物质审美主义的好房子。尽管对好房子的细节有种种不同的理解,甚至他们都一致地不愿意说到具体的细节,但他们几乎人人都把问题转到了城市的生活态度上,最为集中的焦点是真实的生活态度,出自真实生活选择的房子就是好房子。这其实是一个看似平常却需要一种信念激发的生活热情。现代思想的启蒙者康德把他关于知识、伦理和美学的全部问题归结为对“人是什么”的追寻,也就是说我们如何确定我们在世上的身份,高更的“我们是谁”的询问正是出于这种信念。这个信念也就是好房子的审美基础。

当然不能回避的是好房子的其他基础,周榕罗列出三种意义上的好房子:消费意义上的好房子,首先是好商品,性价比高,好的区位还能有升值的可能;创造意义上的好房子与建筑师有关,他会关心建筑学上的位置,在形式上出位,能吸引视觉上的注意力,是一种被看的房子;真正与物质审美有关的是存在意义上的好房子,它是生存的一部分,不应该成为视觉焦点,对日常生活更少干扰,面积也应该是感觉不到大,也当然不能感觉到小,不会构成对自己真实情感的压迫。

在这一点上,城市的规划者承担着更多的责任,上世纪70年代后,欧洲国家的住宅建筑发生了一个与我们今天方向不同的变化。之前,被认可的理想城市似乎应该把居住、生产、商业办公、游憩分开,强调降低建筑密度,增加绿化面积,提高层数,50年代后新建住宅层数往往在10~30层之间,大片的绿化和宽阔的道路用来承担过渡和连接的功能作用。但这种城市欧洲人不喜欢,从70年代后,城市规划重新打开封闭式小区,增加住宅密度,提高中心城区的可居住性和多元性,住宅区内不再留有大绿化面积,这些变化都为城市生活空间的连续性和近人的尺度提供了条件。

城市的发展就是这样左右着住宅的品相,影响着生活的舒适度,居住的状态也反映着城市的面貌。所以好房子带有生态学的色彩,一个房子与整个城市的关系,是融合的还是隔绝的,对城市资源的利用在多大程度上承担着环保的责任,房子的设计中是否关照到生活的细节,等等方面都会对好房子有所说明,每个人都要对多重参照物中的价值做出认同,使产品符合个人的愿望。

在一个月时间中,我们的记者在几个大城市走访了上千个房子,跟踪符合物质审美主义愿望的好房子,从中寻找出100个细节,从细节中慢慢体会居住的含义…… 房子基础审美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