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楼房尘与土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一虫)

凯恩斯有句名言,在长期,我们都死了。70年的时间不可谓不长。70年后,今日的买房者多半得有百岁高龄,楼房的使用寿命也到了极限。然而,考虑到子孙后代的利益,土地使用权70年期满后如何处理的问题还是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物权法》五审草案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支付土地使用费;续期的期限、土地使用费支付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尽管有几位人大代表持不同意见,但笔者认为,该规定近期内可能无法突破,我国宪法第十条第一款就是“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大致说来,一套普通商品房,建筑安装成本约为600~1000元/平方米,各种税费占房价比约为15%~20%,开发商净利润占比10%~15%,开发商三项费用占比5%~10%,余下的30%~50%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所以,个人集资自建楼房,大约可以省下20%~30%。数十年后,假设危房报废(板楼通常50年报废,塔楼70年),由于房子下面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房主们共有,无法分割,故他们还得商议着合作建房。是否续交土地使用费的问题暂且不说,光是这么多人之间的协调、沟通,就是一大难事,让人无法不想起有关通天塔的寓言。从这个意义上讲,于凌罡所号召的个人集资自建住宅活动不失为有益的尝试,相当于提前三四十年做了个预演、热身。当然,我们子孙面临的困难不比于凌罡小。于凌罡可以轻易地挑选他的合作者,意向合作者的退出成本也不高。未来的房主们则被一栋楼(甚至是一个小区)绑在一块了,你不能拒绝邻居参与进来,尽管你早就对他家的猫、狗有意见了。

隔着漫长的70年,当我们望向未来时,有些东西会被缩小数倍,比如土地政策变更的风险,以及个人合作建房的麻烦。毕竟时日尚多,姑且只顾眼下。但是,也有些东西会被放大再放大,比如金钱。今天的1元,若按8%的年报酬率,约等于70年后的200多元。假设今日你买了一套总价50万元的商品房,地价占比为50%,即25万元。这笔钱(25万元)放到70年后,本可以变成5000万元的巨款,却只换来一张纸(土地使用权证)。届时,这张纸价值几何,目前殊难预料,因为我们不知道70年后中国人口有多少,不知道科技进步能否释放出更多的耕地,不知道海平面会不会上升数十米,直至把上海淹没……倘若老天作美,土地增值的速度也是每年8%,面对着这价值0.5亿元/户的土地使用权,70年后的非城镇居民(假设他们还占人口的多数)会不会利用“多数人的暴政”,强行通过法律提高土地使用费?

有人大委员称,如果几十年以后国家富裕了,难道还非要收土地使用金?其实,这事跟国家富裕与否无关,它的实质是国民财富的再分配。每个人拥有的房产面积不同、地段不同,未来可以免交的土地使用费金额也相差较大,显然牵扯到了公平的问题。况且,几十年后中国发达了,国家财政也不一定会富裕,美国就是一个好例子。俗话说,有恒产者有恒心,未来应该积极探讨所有权完整出让的可能性,以求稳定公众预期;同时,可以通过开征与土地面积或价值挂钩的物业税,来促进公平。

倘若让土地私有,或者把土地使用权期限从70年延长至永远,今日的地价、房价会不会因而上涨?答案是有可能,只是幅度不会大。起因是部分城市拆迁户可能提高要价,或者依法拒绝拆迁(《物权法》规定,私有财产与公有财产地位平等,同样神圣不可侵犯;若非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就连政府也无权拆迁),从而提高了土地成本、减少土地供应。在现实生活中,购房者通常不太在意土地使用权期限的长短。换句话说,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价格有消解土地使用权期限的倾向。两处各方面情况相似的房产,当差别只在一个土地使用权期限为68年、一个只有58年时,售价会非常接近。按理说,它们的售价本应该相差5%~8%左右。人们更关心它已经建成几年,而非土地使用权已经用了几年。由此似乎可以看出,公众要么并非真的很在意70年身后事,要么误以为自己永远拥有了这块土地。■ 70楼房购房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