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怎样“抚恤”骡子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彭联联)

重庆抗旱救灾,副市长特别嘉奖了两匹“牺牲”在抗旱一线的骡子,每匹获“抚恤金”2000元。10多天里它们为灾民送了390多立方救命水,最后中暑脱水而亡。

此举无疑是对动物生命价值的认同,一定可以给酷暑下的灾区人们带来一丝清凉的慰藉。不过,抚恤金对骡子是没有意义的。钱给了骡子的主人,是对他们财产损失的补偿。所以,政府抚恤的是人,与对动物的保护没有关系。当然,大旱当前,人的生命比动物的生命重要。但我们不能因为天灾就放弃对动物、特别是为我们效劳的牲口的保护和关心。骡子在翻山越岭送水途中中暑而死,其被驱使的苦痛可想而知。在当今,我们的财力物力相对雄厚,本该有条件为它们着想,适度服务于人。

康德说过:“动物亦有与人性类似的某种本性,我们对动物遵行某种与对人相似的义务,实则是遵行对人的义务,并以此激发对人的义务。”所以,不是万不得已,我们应尽可能对动物履行保护的义务。对人如此,对动物也如此,这才是对骡子同伴最好的“抚恤”。 抚恤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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