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无用的权利有何用?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刘昊)

终于有人大代表提问:为什么高校都收第一志愿考生,不收第二志愿考生,那第二、第三志愿还有什么用?给了人无用的权利,要这个权利有什么用?

现行的高考制度从第一志愿开始录取,分数比志愿的效力要小,北大、清华可挑选第一志愿,差一分没进北大的,可能就会掉入二批本科,“北二外”补录还录走好几个600分以上的,“首经贸”也有600分的考生录入。考试院解释,人家愿意录第一志愿,我们为什么要求人家录第二志愿。很有道理,可考生的利益谁来保护呢?香港中文大学校长对教育部哀叹内地只有第一志愿有用实在是风险太大,我想他不只担心考生利益,还看出了这样的选拔也在损坏高校的利益:本来可录600分以上考生,只因他报我是第二志愿,我就得去录530分报第一志愿的考生。可喜的是,各地都在尝试改变,比如有的地方开始搞平行志愿,比如北京的志愿补报。中考已开始按分录取,分高的考生从第一到第八志愿录完之后,才是分数排在他后面的考生,以此类推,高考为什么不能效仿? 升学考试无用权利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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