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生态天使vs商业化魔鬼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江海蓝)
商业化与不淳朴
自从来到云南泸沽湖畔的落水村,开了这家天空之城客栈,无论是旅行团还是自助客,都日复一日在我跟前唠叨:唉,这里也商业化了。
这一感慨足够反映当下旅行者的基本观念。国际生态旅游协会曾有一个定义:生态旅游是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当地人民生活双重责任的旅游活动。说起来似乎并没有反对商业化的意思,但是到了旅游者这边,当你在完全不搭界的旅游区买到一模一样的纪念品;在南辕北辙的目的地均能发现茶叶、药材与银器;在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中赫然发现粗制滥造的人工景观;以及经常发生的缺斤短两、以次充好乃至假冒伪劣、各种谎言……难道不是商业化魔鬼的如山铁证?于是,商业化三个字成了旅行者们严重鄙视的导致民心不古的罪魁祸首。
具体到泸沽湖,我听到的也是千篇一律。为什么摩梭人平日也不穿民族服装?他们竟从容不迫地穿着最时髦的冲锋衣,还知道在摩托车上贴个“熊出没”?去老摩梭的核心传统建筑祖母房中家访,竟然还要送礼物或者缴费用,传说中的热情招待不见了。住的摩梭木楞楼中全是席梦思、彩电、卫生间一应俱全的标间,原始村落哪里去了?划船、牵马、篝火晚会都是明码标价!
他们不知道冲锋衣对于四季常刮大风的泸沽湖极为合适;不知道除了相对富裕的落水村,同为泸沽湖四周的很多自然村落有人家穷得一年中很长时间只能吃土豆。不知道每日在祖母房中主持大小家务的老阿妈烦透了游客腆着脸询问走婚的话题,关于走婚在祖母房中完全是禁忌。不知道每家每户每天派出一个人划船、一个人牵马、一个人跳舞,所有收入全村人平分。
是的,他们不知道,全部结论,都只是酝酿自短暂的往返。绝大部分游人实践的旅游方式不过是上车睡觉、下车尿尿、景点拍照,回家一问,除了摇头评点商业化真没劲,啥也不知道。
并且,贫穷落后的景象仿佛才能激发某些游人享受自己的同情心,满足于窥视、施舍的情绪快感中。一旦发现,对方好像不那么需要帮助与怜悯,那一定是太商业化,因为他们挖空心思想的是赚钱,而不是唱支山歌给你听。
每天来往于丽江与泸沽湖之间的大巴司机唐师傅,跟我一样是耳朵起茧的聆听者。对于商业化评论,他总是摇摇头说:“以前摩梭人没有厕所,都上果园解决,住的便宜啊,你们说条件太差了,受不了,住宿搞好一点,会有更多人。现在贷款修了标间,有卫生间啊,贵一点,你们又说不原始了,不喜欢。鬼知道你们城里人喜欢什么。”
另一个有趣的例子是泸沽湖所在的永宁地区温泉的变迁。上世纪中期,摩梭人的温泉还是不分男女、没有围墙的天体“澡塘会”,是摩梭人休憩、玩耍、交流的重要场所。直到游人闯入,对此大惊小怪的反应令摩梭人害羞,椭圆形的温泉池从此开始被一堵矮墙半分成男女浴池。最早的矮墙只是“意思”一下,男女温泉池还是相通的,随着游人越来越多,那面小矮墙越来越高,池中剩下的相通部分最终也被一根大原木挡住了。温泉最终成为当地人的澡塘和外地人的景点之后,“自己人”收费2块,游人收费则是20块钱。
公地与反公地
对景区的当地人来说,早已学会用玩笑敷衍游客千奇百怪的提问,学会迎合他们所理解的市场的需要。参观者与被参观者的文化差异、文化程度的良莠不齐,和主观需求的经济意义上的对峙变成中国式旅行的深渊。现实是,善意总是让人怀疑,唯一可靠的桥梁似乎只存在于消费中。
一个游人曾经向我抱怨,篝火晚会每个人收了10块钱的门票,可是那些摩梭姑娘、小伙为什么边跳边互相聊天,那么漫不经心?她的结论是:太不敬业了。
假如不收费,相信不会有人要求跳舞的摩梭人达到电视晚会的整齐划一。因为收费,代表主流文化思考方式的旅行者认为,篝火晚会的表演构成了商业行为,观众出资购买观看权,自然要求获得相应的价值回报。对表演的摩梭姑娘、小伙而言,篝火晚会上的传统舞蹈,本是青年男女结识相爱的方式,他们理解的表演只不过是传统的舞会成为有大量陌生观众的、有收入的重复工作,并且不存在竞争。爱看不看,他们没有任何压力。
说到压力,最大的问题已经出现了。
泸沽湖跨越云南、四川两省,沿湖村落众多,居住着彝族、普米族、汉族等许多民族,即使同为摩梭族,泸沽湖四川岸的摩梭人和云南岸的摩梭人从宗教信仰到民族服饰还有不少差别,泸沽湖并非是只有摩梭人才能利用的自然资源。看着云南这头泸沽湖边的落水村靠旅游,从前只能在湖里打鱼去永宁镇上换回油盐酱醋盐巴的摩梭人都富裕起来,周边村落的村民怎能袖手旁观?
最典型的莫过于落水村旁边的三家村,近年来拷贝了落水村的划船、牵马、烧烤、晚会等全部旅游项目,采取给予司机、导游回扣等手段争取接待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的落水村的旅游客源。
这样的发展形态令我想起了一个有趣的经济学理论:公地悲剧与反公地悲剧。公地悲剧理论来自英国教授哈丁(Garrett Hardin)撰写的《公地的悲剧》。“公地”制度是英国历史上出现过的一种封建土地制度,封建主无偿拿出土地作为公共牧场,每个牧民当然尽可能增加自己的放牧数量,随着牧畜无限增加,牧场最终成为不毛之地。现代社会中,公地悲剧通常指理性追求最大化利益的个体的短期行为对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失。这一现象带来的后果只能是资源被过度使用而迅速枯竭。
反公地悲剧则由美国教授黑勒提出,“反公地”特指存在着众多的所有权人、产权明晰的资源或者财产,没有任何个体能独霸“公地”。这样,无人拥有真正有效的使用权,资源也得不到有效利用。
在泸沽湖的乡村旅游发展中,正好同时存在“公地”与“反公地”现象。泸沽湖是这一地区原住民的公共资源,旅游格局混乱,基本以自然村为对外单位,以家族为村内单位,自己干自己的。拿我的客栈所在的落水村来说,村里的家家户户只要有钱,都会无休止地盖房子。据初步统计,不算普通间,落水村的标准间床位数量已经超过5000个,即使是客人最多的黄金周,日均客流量也不过1000多人的规模。就算接待能力严重过剩,你来到这里还是能看到,摩梭人新的木楞房正在不断拔地而起。我家旁边的撒鲁平措家的新房子正在盖,有次我问他,你家这栋新房子要干什么啊?他腼腆地笑:不知道,盖好了再说。
另外,整个湖的生态环境保护也完全属自发状态,不同的湖区分属不同的地方政府管理,在利益协调上面基本按照行政区划,由原住民自行协商解决。
云南落水与湖对面的四川左所,谈判后就划船往来业务做出了规定,各自只能带游人划船去对方地盘停靠,除了随原船返回的游人,不得从对方地盘捎带新游人。这样的办法能够维系,因为左所和落水都是摩梭人的村落。前面说的那个也在湖边的三家村,跟落水村却早已势不两立,关键在于三家村是个汉族村子,村民穿着摩梭民族服装招揽生意。落水人不是泸沽湖的所有者,当然不能阻止世代也在此居住的三家村人开展划船项目,可是对此落水村最新的村政策是,所有前往三家村划船的团队被发现以后(目前三家村尚不具备团队接待能力,团队必须居住在落水),就会被落水村旅游管理委员会处以与划船费用相当的罚款,否则拒绝接待。
在我看来,所有问题的根源,绝对不是人们通常认为的商业化结果,恰恰是因为没有引进正常的商业机制完成这一地区的良性开发,才导致生态旅游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当地文化的双重责任无法实现。单纯的利益追逐导致竞争,竞争是商业化趋于良性循环的最初动力。因为没有现代商业的发展手段、社会责任、经济契约乃至道德原则的约束,与很多非城市景区一样,泸沽湖旅游的话语权并没有遵循商业之路,而是依靠族人的习惯力量和政府管制力量强硬维护,落水村附近的里格村强制拆迁、整体后移80米修建排污管道的工程,为了补偿费用问题足足拖了几年,就是一个明证。旅游商业被扭曲了,封闭的、垄断的利益暂时脱离商业化本质得以延续,却会最终造成资源枯竭、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无法实现。
谁才是傻瓜
我家客栈的服务员永珍卓玛,喜欢装傻。某些游人总是问:你家有电视吗?她回答:没有。问:你知道电脑么?答:不知道是什么东西。问:我从北京来,首都北京,你知道么?答:北京是什么地方,没听说过。
同样,我发现当地的年轻人莫不如此,似乎这种抵触变成了带着强烈自尊色彩的游戏。永珍的总结是:把我们当傻瓜,还不是一样把你们当傻瓜。摩梭朋友阿客次儿曾问我:难道你们想看我们穿着草裙跳舞、吃生肉才觉得高兴吗?■ 商业化原生态魔鬼温泉泸沽湖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