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相李斯
作者:朱伟(文 / 朱 伟)
《秦相李斯》是钱宁在1999年用两年时间写成的一部篇幅只有13万字的历史小说。“历史小说”只是一种称谓,严格说应该是“历史笔记”,因为其中所记各等人物,明显都阅读过大量相关古籍。这“笔记”中有强烈的态度,经加油加醋后,一个人的生存史就显得触目惊心。
钱宁所描述的李斯,基本建立在《史记·李斯列传》基础之上。司马迁写李斯一生作为,源头一是所谓“仓鼠理论”——在他身为底层小吏时,曾比较粮仓与茅厕中鼠,有“人一辈子能否有为就如鼠,全看所在位置”的感慨。二是因这“仓鼠理论”,他辞别导师荀子投靠秦国时的宣言——讥讽处卑贱之位的“无为”者,认为“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称秦王欲吞天下,正是“布衣驰骛”,游说者收获的时机,应“得时无怠”。这二者联系,是一种完整的人生观:既然一生都为争取位置,自然要辨时务,为挣脱困苦之地不择手段。这种人生观,从积极方面,也算一种强悍的进取。
李斯的进取,批判的是“僵硬着做人”,也就是要弯下身,竭尽自己在机遇前的能力。这种在一个狭小缝隙前的角力,自然是不计成本地钻营。作为一介寒士的资本,他第一是靠卖字,帮吕不韦抄写《吕氏春秋》,卑躬屈膝;第二是借机卖自己的巧舌如簧,使嬴政嗅到了他内蕴的犀利帝王术。李斯的文字魅力在严谨的逻辑推理能力,《谏逐客书》与《行督责书》同为他论述帝王之术的精品,只不过胡亥根本无法真正体会《行督责书》对他治国平天下的意义,而嬴政则每步都充分迎合了他的智慧。这也算是两个大政治家的相遇,所以李贽后来会有这样的评论:“始皇出世,李斯相之,天崩地坼,掀翻一个世界。是圣是魔,未可轻议。”
李斯一生最无法逃避的道德谴责,其一是毒死同窗韩非,其二就是焚书坑儒。按《史记》记载,嬴政是先从《孤愤》、《说难》窥见韩非的法家才华,感叹“若得见其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才调动大军“急攻韩”,逼迫韩王将他送到秦国。韩非到秦国,钱宁的描述是没能见到嬴政——李斯在第二天上朝没呈《初见秦》,却谎报“非终为韩不为秦”。其实,《史记》记“秦王悦之,未信用”,秦王就不可能没见到韩非。不见,就不会有《存韩》;没有《存韩》,嬴政就不会对韩非存疑,李斯与姚贾也不会发表“非终为韩不为秦”的看法。这里因果是清楚的。司马光的《资治通鉴》中记,《初见秦》是韩非见嬴政的见面礼,他由此以“君子亲其亲以及人之亲,爱其国以及人之国”,议论韩非就死在为秦谋划先出卖韩国。司马迁在《史记》中对韩非的评价,也是“引绳墨,切事情,明是非,其极惨少恩”,“惨”就是透彻到过于严酷。只不过他未提韩非献给嬴政《初见秦》,史家们才议论这不应该是韩非著作,因为《战国策》中,这是张仪献给秦惠王之策。郭沫若由此别出心裁,还认为应该是吕不韦献给秦昭王。我却以为此篇很符合韩非思想,如无此篇作见面礼,他也不可能接着进谏《存韩》。
这样的逻辑关系中,我以为李斯是以《议〈存韩〉》迎合嬴政的多疑。按《史记》记载,嬴政读《议〈存韩〉》后,曾派李斯到韩国,李斯从韩国回来,才有“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的进一步建议。《战国策》中,记嬴政用姚贾而舍韩非,是在对两人游说比较后才抛弃韩非,这说明嬴政当时判断博士的作用,也就在分辨其游说能力。韩非下狱后,李斯到狱中下毒,等秦王反悔,韩非已死,是《史记》中的肯定记载。李斯是为赶在秦王反悔前杀掉竞争对手,还是怕韩非牵连自己?司马迁只是交代,一是李斯自以为不如韩非,二是韩非之说源于黄老,将道家内术变为外术,以法术连接养生之道,“为《说难》而不能自脱”,将此事摆在深刻的因果关系上。钱宁以“无毒不丈夫”,推断李斯是因直面《初见秦》后,“惨”寒栗而先对韩非下手,倒也符合司马迁的结论。但将下毒推演为韩非为避酷刑的主动要求,则不但没根据,也减弱了历史力度。
体会李斯其人,我以为书法不可忽略。其小篆,后人评介,“送脚如游鱼得水,舞笔如景山兴云,或卷或舒,乍轻乍重,善深思之,其理可见矣”。从字若其人出发,其中也确有温润积聚,刚柔相济。我以为,正是温润的轻妙与刚健的歹毒交杂,才自然成一个秦相李斯。秦之所以能一统雄霸天下,很大程度确实因李斯与嬴政的残暴相补。焚书与坑儒,前者是李斯从自己与嬴政一同统治出发的必然,后者其实并不见有李斯执行的记录。关于借“冬瓜”引461名诸生博士争论而坑之的记载,见于李贽的《雅笑》,李贽说他引用的是那个作《毛诗序》的东汉卫宏的《古文奇字序》。卫宏记,秦始皇秘密派人在骊山谷温暖处种瓜,待瓜长成后,让人写文章议论“冬瓜”,引发诸生争论,引他们到谷中察看而从山上往下填土。李贽因此而写眉批:“秦始皇知冬瓜实儒者必多饶舌,岂非明王”,“儒者凡谈说此等事原可厌,宜坑,秦始皇难其人耳”。也挖苦了那些冤死的诸生。
李斯最后的结局,钱宁的叙述,赵高是被迫才将他置于死地——刚开始只想把他攥在手里,没想到他反过来变本加厉告他,于是只能你死我活了断。他最后的可悲是,自以为重量在身,仍可一手遮天,却不知在一心求“欲悉耳目之所好,穷心志之所乐”的胡亥天平上,治国谋略远不如赵高对他的阿谀奉承来得实际——胡亥非嬴政,他忘了各取所需。这也是因果报应,司马迁的评论,他与赵高恰好都以阿顺苟合与严威酷刑争得爵禄之重,以严威酷刑而获严威酷刑——赵高最后是将他五刑与腰斩并用,五刑即劓鼻、割舌、剁肢、笞杀、碎尸。
《史记·李斯列传》中感人的是最后结尾——临刑前,李斯对二儿子说:“我真想和你再牵着黄犬出上蔡东门去猎狡兔,这日子还能再得?”实际这才是布衣驰骛的趣味。他26岁离家求学,以42年时间才当上秦相,当秦相不到5年,最后临刑才想重新回到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