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路上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羽中)

我常对同学朋友说,来美国后自觉专业知识越来越窄,英语好像反而有退步,单词也全忘光了。没学到什么,唯一长进最大的乃是开车。从一点儿都不会开到现在四处开车乱转,是从0到1的进步。

美国的高速公路系统是个好东西,大家都公认。上网查个地图,随便去个陌生地方可以不担心迷路。方向感好一点的人,买本全美地图手册基本上就走遍天下都不怕。如今科技昌明,GPS更是利器,路盲路痴们从此可以扬眉吐气,站起来了。自从学会开车后,说来搞笑,去过哪些地方大都忘了。记忆最深的,却是在路上开车。

夜里开车最爽。穷学生出游,常为了节省旅馆钱或时间而通宵开车。小路上黑漆漆一个人握着方向盘,仪表指针荧光微亮。身边身后人仰马翻鼾声四起的时候,脑袋越发清醒。眼睛看着前面黑暗中车灯划出的一小团光亮,好像世界也就这么点大。放轻音乐,开空调,所谓思接千载,这时候胡思乱想最合适不过了。有时在高速上,眼前一条尾灯长龙红到天边,晃晃悠悠的,也是奇观。

也有时候实在太累,开着开着就睡着了。心里其实知道很困,但以为自己还是醒着的。忽然惊醒一身冷汗,才发现其实已经睡着了一会儿。有一次我在高速上被后面警察叫停,那位大叔例行公事看完了我的驾驶证后问:你知道我为啥停你?我说不知。大叔道:我跟你很久了,其间你的车跨越双黄线若干次,开出路外沿若干次,在路中蛇行摇摆不定。你若没啥急事,我劝你还是在路边找个地方喝杯咖啡,休息一会儿再走吧。

大叔是好意,但后来我也没去喝咖啡。被警车这么一闪我已经心虚不已,困劲儿早过去了。吃的ticket不算太多也不少,见了警察就害怕,条件反射。

美国的一个特点,城镇的模式非常单一。高速路两边常经过一个接一个的小镇子,无非是麦当劳和加油站。从小镇中间穿过,所见也就是全国连锁的motel,加全国连锁的walmart,加全国一样难吃的中餐buffet,让人不觉得除了这些外它还有什么。但一旦熟识了一个地方,就不太一样。就像从外面回到大学城,一进镇内满眼熟悉,虽然也无非就是些麦当劳、沃尔玛,感觉却不同。这其中区别不在于镇子,却在人心。

这种道理,好像在人与人之间也是一样。茫茫人海中擦肩而过的,大部分也就过去了。都是俩眼睛一鼻子,谁知道谁是谁。其中区别,也是人心罢了。

说个搞笑的。以前一群人开车出去,常带着对讲机。长路漫漫,几辆车之间便互相用对讲机拉歌。我们车上有同学号称歌神,靠儿歌和革命样板戏两样法宝连败无数豪杰。最后对方车上某牛人居然絮絮叨叨,念出般若心经来……于是我们大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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