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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托管:新的医药代表?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成都 陈光明)
南京栖霞区“医院药房托管”改革获卫生部好评,据说这一模式切断了医生、医药代表之间的联系,改变了医生处方的行为方式,减轻了患者的负担。
对此,笔者却疑虑重重。在医院药房产权和药房职工人事关系不变的大前提下,医院将药房委托给医药企业经营管理,接管企业必须保证医院的临床用药供应,并且将药房的药品收入按一定比例返还给医疗单位,这充其量只是使医院对药房在所有权与经营权上实行了分离。但是,由于医院与托管企业间仍然存在利益分配关系,药品降价的空间怎能大起来?
虽然直接跟医生接触的医药代表没有了,但会不会出现新的“医药代表”?就是说“托管企业”可能充当医院与制药企业之间的“中间人”,并由于这个“中间人”是以企业身份出现的,具有合法性,对其起监管作用的第三方——政府主管部门,是很难查处其牵线搭桥背后的各种猫腻甚至腐败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