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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告密社会”到“证人社会”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武汉 刘义昆)
鞍山市国税局职工李文娟因举报内部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被两次辞退,劳动教养一年,此案引发极大民愤。
目前,我国的举报人与证人保护制度形同虚设,保护与补偿机制的缺失,直接提高了举报的风险,加之传统观念的影响,许多人害怕举报,不敢作证。与此同时,被举报者却能肆意妄为,变本加厉地打击报复。近年来,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税收等机关的办案线索主要源于举报,这一方面说明公众维权和责任意识在增强,另一方面也说明惩治各种违法违纪案件也离不开举报。
美国哈佛大学法学教授德肖威茨在《最好的辩护》一书中指出:“美国是一个依靠告密者维持其统治的国家。”在美国,几乎所有重要的政府部门,如司法部门、情报部门、军队都有大批线人,甚至媒体也很大程度依靠线人提供线索。美国联邦调查局侦破的绝大多数案件都得益于线人提供的情报。当然,这与他们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保护线人的机制有很大关系。要使越来越多的人敢于举报和作证,不仅要转变观念,还要从立法与执法层面加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