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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的诚信经营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南京 蒋毅)
笔者一位至交好友去夏参加本地一家旅行社的“海南四日飞”,报名时广告上明明白白写着“保证游览万泉河、五指山”,然而最后发现,对两个景点的“游览”其实是“遥望五指山”,“远眺万泉河”。而事实上,有类似遭遇的游客并不在少数。
国内部分旅行社不诚信经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内旅游业的发展。但人们还是不禁要问,“旅游陷阱”为何可以大行其道?相对于旅行社而言,消费者无疑是处在弱势地位,合理、合情、合法的利益往往难以得到保障。原因在于目前国内还没有一部既符合中国旅游市场实际,又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衔接的旅游法规。而当我国经营者与消费者发生纠纷时,常常各执一词,使各种失信行为得不到有效的惩处。
诸如导游巧立名目向游客收钱,变相强制购物,打低价组团牌等违规手段都让消费者“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笔者犹记,年初由广东省消协等主办的“2006诚信旅游论坛”上,“广之旅”公布了全国第一个《旅行社诚信经营自律公约》。在法律法规未完善的前提下,行业自律显得尤为重要,笔者希望此举能推动旅游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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